我居庐山趾释义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居庐】住在守丧的房子中。指守孝。《孟子·滕文公上》:“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焦循正义:“居倚庐於中门之内也。”《荀子·礼论》:“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晋书·元帝纪》:“愍帝崩问至,帝斩縗居庐。”2.泛指住房。明刘基《愁鬼言》:“风雨颯洒,无以为居庐;霜雪凌冽,无以为衣裳。”李广田《水的裁判》:“它们要造成一片洪水,它们要淹没山岭,毁坏居庐,吞噬人类,而且要恢复到一个洪荒时代。”汉

【山】1. 地面形成的高耸的部分:土~。~崖。~峦。~川。~路。~头。~明水秀。~雨欲来风满楼(喻冲突或战争爆发之前的紧张气氛)。  2. 形状像山的:~墙(人字形房屋两侧的墙壁。亦称“房山”)。  3. 形容大声:~响。~呼万岁。  4. 姓。

【趾】1. 脚:~高气扬。  2. 脚指头:~骨。~甲。  3. 踪迹:“庶追芳~”。  4. 古同“址”。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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