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迁海康郡释义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迁海】清初为防台湾郑成功的抗清军,强令福建、广东等沿海居民内迁,距海三十里(一说五十里),不准人居住。其议发于郑氏降臣黄梧,至施烺始行,民有越出界外者概处死刑,至雍正六年其禁稍弛,界外渐有居民。参阅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地语·迁海》、清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

【康】1. 安宁:~乐(lè )。~平。~宁。  2. 空,空虚:萝卜~了。  3. 宽阔:~庄。~衢(四通八达的大路)。  4. 无病:~健。~复。~泰。健~。  5. 丰盛:小~。~年。  6. 姓。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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