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计用火攻释义


【下计】犹下策。《史记·黥布列传》:“布反不足怪也。使布出於上计,山东非汉之有也;出於中计,胜败之数未可知也;出於下计,陛下安枕而卧矣。”《晋书·王敦传》:“公之下计,乃上策也。”吴晗《朱元璋传》第三章一:“友谅出此下计,不亡何待。”

【用】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2. 可供使用的:~品。~具。  3. 进饭食的婉辞:~饭。  4.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7. 因此:~此。

【火】1. 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力。~烛。~源。~焰。烟~。~中取栗(喻为别人冒险出力,而自己吃亏上当,毫无所获)。  2. 紧急:~速。十万~急。  3. 指枪炮弹药等:~药。~炮。  4. 发怒,怒气:~暴。~性。  5. 中医指发炎、红肿、烦躁等的病因:肝~。毒~攻心。  6. 形容红色的:~红。~腿。  7. 古代军队组织,一火十个人。  8. 姓。

【攻】1. 打击,与“守”相对:~击。~占。~取。~心。~关。~陷。  2. 指责,驳斥:~难(nàn)。群起而~之。  3. 治病:以毒~毒。  4. 致力学习或研究:~读。~书。专~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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