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御府皆法书释义


【宣和】1.疏通调和。三国魏嵇康《琴赋》序:“余少好音声,长而翫之,以为物有盛衰,而此无变,滋味有猒,而此不勌,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於音声也。”唐白居易《为人上宰相书》:“如此,则相公得不匡辅其政,缉熙其令,宣和其风乎?然则,匡辅、缉熙、宣和之道,某虽不敏,尝闻於师焉。”2.借称宋徽宗赵佶。宣和为其年号。金元好问《俳体雪香亭杂咏》之五:“御屏零落宣和笔,留得华清《按乐图》。”明吴宽《大房金源诸陵》诗之一:“却是宣和解亡国,穹庐黄屋恐非心。”清赵翼《读史》诗之十九:“伯时擅丹青,神到秋毫颠;

【御府】的府库。《史记·平準书》:“胡降者皆衣食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駟,出御府禁藏以赡之。”唐李颀《送李回》诗:“岁发金钱供御府,昼看仙液注离宫。”宋何薳《春渚纪闻·唐高宗镇库墨》:“近於内省何道源家,见数种古墨,皆生平未见,多出御府所赐。”明唐顺之《谢赐银币表》:“褭号出御府之珍,永以为寳;豸绣炫天孙之锦,岂曰无衣。”2.指主管御府的人。《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沉璧也。”3.御史的官署。唐杜甫《奉酬寇侍御见寄复寄寇》诗:“来簪御府笔,故泊洞庭船。”仇兆鳌注引邵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书】1. 成本的著作:~籍。~刊。~稿。~香。~卷气(指在说话、作文、写字、画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读书人的风格)。~生气(指读书人脱离实际的习气)。  2. 信:~信。~札。~简。~函。  3. 文件:证~。说明~。  4. 写字或写的字:~法。~写。~桌。~案。~画。  5. 写文章:大~特~。罄竹难~。  6. 字体:草~。隶~。楷~。  7. 古书名,《尚书》的简称(亦称“书经”)。  8. 某些曲艺形式的通称:说~。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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