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官租、私券之委积释义


【不胜】◎不胜bùshèng[beunequalto;cannotbear(stand)]受不住,承担不了。胜:承受,经得起刑人如恐不胜。——《史记·项羽本纪》驴不胜怒;蹄之。——唐·柳宗元《三戒》

【官】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4. 姓。

【租】1. 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房。~用。~借地。  2. 收取一定的代价,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给别人使用:~佃。~价。~让。~赁(a.出租;b.租用)。  3. 出租所收取的钱或实物:房~。地~。  4. 田赋:~税。

【私券】间互立的契约。唐柳宗元《钴鉧潭记》:“其上有居者,以余之亟游也,一旦欵门来告曰:‘不胜官租私券之委积。’”典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委积】1.谓储备粮草。《周礼·地官·大司徒》:“大宾客,令野脩道委积。”孙诒让正义:“《説文·禾部》云:‘积,聚也。’……凡储聚禾米薪芻之属,通谓之委积。”2.指储备之粮草。《南齐书·高帝纪上》:“贼千里孤军,后无委积,求战不得,自然瓦解。”唐元结《问进士一》:“太仓委积,陈腐不可较量,忽遇凶年,穀犹耗尽。”3.泛指财物,货财。《孙子·军争》:“是故军无輜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杜牧注:“委积,财货也。”《魏书·西域传·焉耆》:“拔焉耆三城,获其珍奇异物及诸委积不可胜数。”宋苏轼《赐大辽贺坤成节人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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