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海录碎事》)释义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下】1. 位置在低处的,与“上”相对:~层。~款。  2. 等级低的:~级。~品。~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里巴人(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常与“阳春白雪”对举)。  3. 方面,方位:两~都同意。  4.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卷。~次。~限。  5. 由高处往低处,降落:~山。~车。~马。~达。  6. 使降落:~半旗。~棋。  7. 进入:~海。  8. 投送:~书。  9.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班。~课。  10. 谦辞:在~。~官。  11. 颁布:~令。  

【海】1. 靠近大陆,比洋小的水域:~洋。~域。~拔。~疆。~内。~岸。~誓山盟。五湖四~。  2. 用于湖泊名称:青~。中南~。  3. 容量大的器皿,巨大的:~碗。~涵(敬辞,称对方大度包容)。夸下~口。  4. 喻数量多的人、事物像海的:人山人~。火~。  5. 漫无目标地:~骂。~找。  6. 古代指从外国来的:~棠。  7. 特指中国上海:~派。  8. 姓。 典

【录】1. 记载,抄写:记~。载~。抄~。~供。  2. 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册:语~。目~。回忆~。  3. 采取,任用:~取。收~。~用。甄~(经审查鉴别而任用)。

【碎事】的事情。宋周必大《二老堂诗话·老人十拗》:“郭功父老人十拗,谓‘不记近事记得远事……儿子不惜惜孙子,大事不问碎事絮。’”鲁迅《书信集·致陈烟桥》:“近半年来,因为生了一场病,体力颇减,而各种碎事,仍不能不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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