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僧好事为公指释义


【野僧】1.山野僧人。唐张籍《赠王秘书》诗:“身屈祗闻词客説,家贫多见野僧招。”宋吴聿《观林诗话》卷二:“新成文刻在,往事野僧传。”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二:“余二月出门,有野僧送行。”2.为僧人自谦之称。唐皎然《戏题》诗之一:“时人不解野僧意,归去溪头作鸟羣。”

【好事】事hǎoshì(1)[Buddhistservice]∶佛事或道场。特指为死事所做的超度仪式扬起布幡作好事(2)[gooddeed]∶有益的事情先驱者为国家做一件好事(3)[anactofcharity]∶旧时指慈善的事情给我做件好事吧,我的孩子◎好事hàoshì[meddlesome;officious]喜欢多事。爱参与他人事务的典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公】1.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正。~心。大~无私。  2.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理。~式。~海。~制。  3. 国家,社会,大众:~共。~安(社会整体的治安)。~众。~民。~论(公众的评论)。  4. 让大家知道:~开。~报。~然。  5.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三~(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子。~主。  6. 敬辞,尊称男子:海~。包~。诸~(各位)。  7. 雄性的:~母。~畜。  8.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外~(外祖父)。  9.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野僧好事为公指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