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尽荆州之伟观释义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荆州】1.古“九州”之一。在荆山、衡山之间。汉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汉末以后辖境渐小。东晋定治江陵(现属湖北),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明清置府,后废。《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八、《嘉庆一统志》卷三四四。2.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为时人所推重,称韩荆州。见唐李白《与韩荆州书》。后因以“荆州”称己所推重之士。明章懋《与张都运吉》书:“愿识荆州,为日久矣!”参见“识荆”。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伟】◎ 大:~大。~人。~力。~业。~岸。宏~。魁~。丰功~绩。

【观】1. 看,察看:~看。~止(赞叹所看到的事物极端完美,无以复加)。~风(a.暗中察看动静,以定行止;b.观察民间风俗习惯,生活状态)。~阵。~赏。~察。~感。参~。  2. 看到的景象或样子:~瞻(a.事物的外观、景象及其留给人们的印象;b.注视,瞻望)。大~。奇~。  3. 对事物的看法、认识:~点。~念。主~。客~。世界~。 | 1. 道教的庙宇:白云~。紫阳~。  2. 古代宫门前的双阙。  3. 楼台:楼~。台~。  4. 姓。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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