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役颁成制释义


【义役】一种徭役形式。《宋史·食货志上六》:“乾道五年,处州松阳县,倡为义役,众出田穀,助役户轮充。”《宋史·谢谔传》:“諤里居时,创义役法,编为一书,至是上之,詔行其法於诸路,民以为便。”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义》:“近时州县众力共给役曰义役,皆与众同之意。”

【颁】1. 发下:~发。~布。~赏。~示。~行。  2. 古同“班”、“斑”,头发花白。

【成】1. 做好,做完:~功。完~。~就。~事。~交。~立。~婚。~仁(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人之美。玉~其事。  2.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形。~性。~人。自学~才。蔚然~风。  3. 变为:长~。变~。  4. 可以,能行:~,就这么办。  5. 称赞人能力强:他办事麻利,真~。  6. 够,达到一定数量:~年累(lěi )月。  7. 已定的,定形的:~规。~俗。~见。~例。~竹在胸。  8. 十分之一:增产三~。  9. 平定,讲和:“会于稷,以~宋乱”。  10. 姓。

【制】1. 规定:因地~宜。~定。~式。~宪。  2. 限定,约束,管束:~止。~裁。专~。~约。抵~。节~。~动。~海权。  3. 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公有~。  4. 依照规定的标准做的:~钱(中国明、清两代称本朝的铜钱)。~服。  5. 古代帝王的命令:~诰。  6. 古代父母死亡守丧;守~。  7. 造,作:~造。~做。~品。~图。~革。~版。如法炮(pá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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