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诏姑惟旧法从释义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诏】1.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其子。  2.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书。~令。~谕。奉~。遗~。 典 方言集汇

【姑】1. 称父亲的姐妹:~~。~父。~表(一家的父亲和另一家的母亲是兄妹或姐弟的亲戚关系,如“~~兄弟”)。  2. 丈夫的姊妹:小~子。~嫂。  3. 旧时妻称夫的母亲:翁~。舅~。  4. 少女,亦作妇女的通称:~娘(a.未婚少女,“娘”读轻声;b.姑母)。道~。尼~。  5. 暂且,苟且:~且。~息。 典

【惟】1. 单,只:~独。~一。~有。~恐。~命是从。~我独尊。  2. 但是:雨虽止,~路仍甚泥泞。  3. 文言助词,常用于句首:~妙~肖。~二月既望。  4. 想,思考:思~(亦作“思维”)。~度(dù)(思量,揣度)。

【旧】1. 过时的,与“新”相对:~式。~俗。  2.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衣服。~书。  3. 原先曾有过的,过去很长时间的:~居。~友。  4.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指老朋友)。念~(怀念旧日情谊)。 典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从】1. 依顺:顺~。盲~。~善如流。  2. 采取,按照:~优。  3. 跟随:愿~其后。  4. 跟随的人:侍~。仆~。  5. 参与:~业。~政。投笔~戎。  6. 由,自:~古至今。~我做起。  7. 次要的:主~。~犯。  8. 宗族中次于至亲的亲属:~父(伯父、叔父的通称)。  9. 中国魏以后,古代官品(有“正品”和“从品”之分,宋代龙图阁大学士为从二品)。  10. 姓。 | 1. 古同“纵”,竖,直。  2. 古同“纵”,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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