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曰有奔奏释义


【予】◎ 同“余”,我:~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取~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后指任意索取)。 | ◎ 给与:~以。赐~。赋~。给~。生杀~夺(亦作“生杀与夺”)。

【曰】1. 说:子~诗云。  2. 为(wéi ),是: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  3. 叫做:凡乐辞~诗,诗声~歌。  4. 语助词,无实义:昊天~明。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奔奏】奔走传喻。《诗·大雅·緜》:“予曰有奔奏。”毛传:“喻德宣誉曰奔奏。”一说,使人趋附。郑玄笺:“奔奏,使人归趋之。”陆德明释文:“奏,如字。本亦作走。”孔颖达疏:“奔走者,此臣能晓喻天下之人以王德,宣扬王之声誉使人知,令天下皆奔走而归趍之,故曰奔走也。”参阅马瑞辰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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