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官仪之创释义


【肇】1. 开始,初始:~始。~生。~端。~基(开始建立基础,打基础)。~造(开始建立)。  2. 引发:~事(a.引起事故;b.闲事)。~祸。

【官仪】1.官府的礼仪。宋苏轼《神宗皇帝挽词》之二:“典礼从周旧,官仪与汉隆。”宋曾巩《谢赐<唐六典>表》:“窃典故之绪餘,少裨寡陋;审官仪之委曲,益励疲駑。”宋岳珂《愧郯录·鱼袋》:“国初,承五季草创,官仪未备。”2.做官者的仪容风度。明沉鲸《双珠记·月下相逢》:“乍瞻雅范,颇露官仪。二位莫非微服过宋者乎?”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创】◎ 开始,开始做:~造。~制。首~。开~。~立。~演。~议。 | ◎ 伤:~伤。~口。~巨痛深(喻遭受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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