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尺亲庭毋苦恋释义


【只尺】亦写作“只赤”。咫尺。形容距离短。唐钱起《江行无题》诗之六九:“只尺愁风雨,匡庐不可登。”清方文《宿义津桥不及访姚休那先生寄此》诗之一:“只尺南村路,依依有梦亲。”邓溥《诸岩开朗者以风洞为最》诗:“天工肯落他山后,土著翻令只赤疑。”

【亲庭】指父母。宋司马光《安之朝议哀辞》之一:“朱衣老卿列,白首恋亲庭。”《剪灯新话·金凤钗记》:“一旦声跡彰露,亲庭罪责……在妾固所甘心,于君诚恐累德。”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红玉》:“女流涕曰:‘亲庭罪责,良足愧辱!我二人缘分尽矣!’”

【毋】1. 不要,不可以:~妄言。宁缺~滥。  2. 不:~庸。~宁(nìng )。  3. 姓。

【苦】1. 像胆汁或黄连的滋味,与“甘”相对:甘~。~胆。~瓜。  2. 感觉难受的:~境。~海(原为佛教用语,后喻很苦的环境)。~闷。含辛茹~。吃~耐劳。~恼。  3. 为某种事所苦:~雨。~旱。~夏。~于(❶对某种情况感到苦恼;❷表示相比之下更苦些)。  4. 有耐心地,尽力地:~劝。~口婆心。刻~。~心孤诣。  5. 使受苦:那件事可~了你啦!

【恋】◎ 想念不忘,爱慕不舍,不忍舍弃,不想分开:眷~。思~。留~。依~。爱~。热~。初~。~人。~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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