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中实弃捐释义


【治中】治理政事的文书档案。《周礼·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羣吏之治。”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治中,谓其治职簿书之要。”孙诒让正义引江永曰:“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讼狱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

【实】1. 充满:~心。充~。虚~。  2. 符合客观情况,真,真诚:~话。~惠。~际(真实情况)。~践(实行;履行)。~体。~情。~施。~数。~事求是。名~相符。  3. 植物结的果:果~。开花结~。  4. 富足:殷~。富~。

【弃捐】;废置。《战国策·秦策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於诵。’”《淮南子·览冥训》:“弃捐五帝之恩刑,推厥三王之法籍。”唐胡适《行路难》诗之一:“黄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弃捐。”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所谓圣明之主者,亦非远于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黄屋,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汉刘向《<战国策>序》:“当此之时……重约结誓,以守其国,故孟子、孙卿儒术之士,弃捐於世;而游説权谋之徒,见贵於俗。”唐张籍《离妇》诗:“十载来夫家,闺门无瑕疵……念君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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