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共传释义


【众】1.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2.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共传】谓大家都传诵或称说。《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唐杜甫《奉赠王中允维》诗:“共传收庾信,不比得陈琳。”唐韩愈《和虞部卢四酬翰林钱七赤藤杖歌》:“共传滇神出水献,赤龙拔鬚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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