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为嵩少约释义


【终】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始”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嵩少】室山的并称。亦用为嵩山的别称。唐贾岛《永福湖和杨郑州》:“嵩少分明对,瀟湘阔狭齐。”《新唐书·隐逸传序》:“然放利之徒,假隐自名,以诡禄仕,肩相摩於道,至号终南、嵩少为仕途捷径,高尚之节丧焉。”宋吴坰《五总志》:“端彦既与元长不合,乃遯嵩少间。”清钱谦益《河南河南府知府郭忠宁授中宪大夫制》:“今东方徵兵未已,嵩、少、虢、雒之间,戈殳相逮,皆尔所部也。”

【约】1. 绳子。  2. 拘束,限制:~束。~法。制~。~定俗成。  3. 共同议定的要遵守的条款:立~。条~。契~。  4. 事先说定:~见。~会。  5. 邀请:~请。~集。  6. 节俭:节~。俭~。  7. 简要,简单:由博返~。简~。  8. 大略:~计。~莫。~略。  9. 算术上指用公因数去除分子和分母使分数简化:~分。 | ◎ 用秤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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