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自守常理释义


【众】1.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2.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自守】1.自保;自为守卫。《穀梁传·襄公二十九年》:“古者天子封诸侯,其地足以容民,其民足以满城以自守也。”《史记·郑世家》:“宋颇与厉公兵,自守於櫟,郑以故亦不伐櫟。”唐杜甫《蒹葭》诗:“摧折不自守,秋风吹若何?”梁启超《中国地理大势论》:“扬子江之上游也,其险足以自守,其富足以自保。”2.自坚其操守。汉扬雄《解嘲》:“攫挐者亡,默默者存;位极者宗危,自守者身全。”唐韩愈《闲游》诗之二:“子云祗自守,奚事九衢尘?”明方孝孺《送吏部员外郎龚彦佐序》:“视其德如乡閭时,不翕翕以趋势,不琐琐以殉利,淡乎自守而不阿。

【常】1. 长久,经久不变:~数。~量(亦称“恒量”)。~项。~任。~年。~驻。~住。~备不懈。  2. 时时,不只一次:~~。~客。时~。经~。  3. 普通的,一般的:~识。~务。~规。~情。~人。平~。反~。  4. 姓。

【理】1.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2.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3.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4.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5.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6. 古代指狱官、法官。  7.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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