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诡更治民释义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诡更】变更。徐一士《一士类稿·太炎弟子论述师说》:“时制可以诡更,事状可以颠倒。”漢

【治】1. 管理,处理:~理。~家。~丧。~标。~本。~国安邦。自~。统~(a.管理;b.分配)。  2. 整理:~河。~水。  3. 惩办:~罪。处(chǔ)~。  4. 医疗:~病。~疗。医~。  5.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蝗。~蚜虫。  6. 从事研究:~学。~史。  7. 安定:~世。~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  8.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所。  9. 姓。

【民】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居~。~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4. 某族的人:汉~。回~。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6. 非军事的:~品。~航。  7. 同“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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