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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书 清 康有为 乙部 去国界合大地 第一章 有国之害   《易》曰:“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盖草昧之世,诸国并立,则强弱相并,大小相争,日役兵戈,涂炭生民,最不宁哉!故屯难之生即继于乾坤既定之后,吁嗟危哉!其险之在前,此则万圣经营所无可如何者也。夫自有人民而成家族,积家族吞并而成部落,积部落吞并而成邦国,积邦国吞并而成一统大国。凡此吞小为大,皆由无量战争而来,涂炭无量人民而至,然后成今日大地之国势,此皆数千年来万国已然之事。人民由分散而合聚之序,大地由隔塞而开辟之理,天道人事之自然者也。虽有诸圣经纶,亦不过固其所生之时地国土以布化,隔于山海,限于舟车,阻于人力,滞于治化,无由超至大同之域。然且帝网重重,层累无尽。古者以所见闻之中国四夷为大地尽于此矣。今者地圆尽出,而向所称之中国四夷乃仅亚洲之一隅,大地八十分之一耳。夜郎不知汉而自以为大,中国人辄以为笑柄,若大地既通,合为一国,岂不为大之止观哉!而诸星既通之后,其哂视蕞尔二万七千里之小球,不等于微尘乎,而非夜郎之自大乎?然则合国亦终无尽也。国土之大小无尽,则合并国土亦无尽,穷极合并至于星团、星云、星气更无尽也。合并国土无尽,则国土战争,生灵涂炭亦无尽也。今火星人类国土之相争,其流血数千万里,死人数千百万而吾不知也。即吾大地大同,吾之仁能及大地矣,其能救诸星乎?然则战争终无有息也。吾暝思尽去诸星诸天之争而未能也,则亦惟就吾所生之大地而思少弭其争战之祸而已。然国既立,国义遂生,人人自私其国而攻夺人之国,不至尽夺人之国而不止也。或以大国吞小,或以强国削弱,或连诸大国而已。然因相持之故,累千百年,其战争之祸以毒生民者,合大地数千年计之,遂不可数,不可议。   吾尝观生子矣,其母之将生也,艰难痛苦,或呼号数昼夜而未已也;及其生也,或子死母腹中而母子同死,或子足先出而子死,或以药强下之而子出亦死,或剪脐误而死,或抚之数日而殇死,或数月、数年、十余年而殇死。其数月、数岁、十数岁之中,子疾病之昼夜呼号,负抱拍摩,不得睡眠,或累数月而未已也。饥而分食,寒而分衣,几经提携顾育之艰苦,而后幸得一人之长大也。   及有国,则争地争城而调民为兵也。一战而死者千万,稍遇矢石、锋镝、枪炮、毒烟,即刳肠断头,血溅原野,肢挂林木,或投河相压,或全城被焚,或伏尸徧地而犬狐嗥啮,或半体伤卧而饿疫继死。观近者德焚法师丹之影画,草树粘天,山河雄郁,而火烟触野,船楼并炸,城屋半坍,尸骸蔽地,或犹持枪窥发而后股中弹死矣。其妇女奔走流离,或屋塌烟郁而全家尽矣。虽悍夫强人,睹之犹当垂拂,况夫仁人,其安能忍!夫法民亦人也,孟子曰“率土地而食人肉”,谓之民贼而已。师丹又其小矣,若白起之坑赵卒四十五万,项羽之坑秦新安降卒二十四万,史文一语,读者忘形,若将其坑降之迹演以杂剧,累一月描写之,当无人不恻动其心,哀矜涕泗,目不忍视,耳不忍闻矣。夫以父母生育抚养之艰难如彼,国争之惨酷祸毒如此,呜呼,以自私相争之故而殃民至此,岂非曰有国之故哉!   杜少陵诗曰:“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哭声直上干云霄。”盖兵役之苦,生死所关,人道所同,无间中外古今焉。   今以中国之故考之。部落相争之始,其民未经教化,人如野鹿,性如猛兽,其争杀之惨,可以今日非洲之黑蛮、台湾之生番、亚齐之巫来由人例之。居室遍挂人头,以多为贵,多则妇人愿嫁之。再进则如唐、宋滇、黔之土司,日月攻争,不可纪极。三代之封建诸侯,即唐、宋之土司也。土司之始,如今亚齐诸酋,溪涧稍隔,无船渡之,即别立国,无量小土司并吞而后为大鬼主、都大鬼主。禹会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书》称“协和万邦”,以北五省之褊小而能容万国,其国土之纤小可以推矣。盖初人之始,才智有限,山川阻隔,即难相通,积渐而大实势之无如何者也。至商汤时得三千国,至武王时得千八百国,至春秋时所余二百余国,至战国时仅余七国,而卒混一于秦。盖上下二千年间,由万国渐次合并为一国,皆地势天运人事之不能不然也。埃及、希腊、叙里亚、巴比伦之先,其部落之蕃庶各立,次第并吞,亦复同之。盖亦至秦、汉时,罗马乃混一全欧,其分合之大势,并一之年限,皆与中国同,此可为进化之定理矣。印度、波斯之先,亦莫不皆然。盖当太古酋长、土司之世及中古封建之风,国土万千,其争战杀死之惨,真不可以度量算数,不可以思议测也。   太古人类之间十数万年,其野蛮争杀之惨,今可遥揣而不可考。今就文化已开,国土已成,人民得借国土以为保护者考之,既有此疆尔界之限,即有争地争城之战,而俘戮灭亡随之。夏、商以前不尽可考,但综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晋以联邦伐他国者四十四,各联邦伐晋者十二;楚以联邦伐各国四十,各联邦伐楚者十一;齐以联邦伐人国二十一,联邦来伐者三;宋以联邦伐人国者九,联邦伐之者亦九;鲁伐他国九,他国来伐六;卫、郑伐他国者八,他国伐卫十五,伐郑十九;吴、陈伐他国八,他国伐吴、陈皆六;蔡伐他国六,他国伐蔡六;燕伐他国二,越伐他国三:几三百战。其余曹、许、莒、邾、滕、薛及一切小国,从人伐而被人灭者无岁不有,及削邑围邑者亦不计。以上皆据《春秋》言之。《春秋》无事不书,则在《春秋》外者尚不可数计也。故当春秋时文化已成,而士夫卒伍岁死于兵,膏涂原野,其惨已甚矣。   至于战国,战祸尤惨。今但以秦兵言之:惠文王七年,公子卬破魏,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后七年,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斩首八万二千。十一年败韩岸门,斩首万。十三年,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秦武王四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昭襄王六年,司马错灭蜀,庶长奂伐楚,斩首二万。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三十三年,客卿胡伤破魏芒卯,斩首十五万。四十三年,白起攻韩,拔九城,斩首五万。四十七年,白起破赵,坑赵卒四十余万。四十九年,王龁攻晋,斩首六千,流死于河二万。五十一年,将军摎攻韩,斩首四万;攻赵,取二十余县,首虏九万。秦始十三年,桓齮击赵平阳,斩首十万。其它伐魏五,伐韩、赵十八,伐楚九,伐齐伐燕三,伐蜀三,虏义渠灭之。其它灭国取城,首虏不及万者不计;其末,王翦之用兵六十万、李信之用兵三十万以破六国者亦不计。但着满纸斩首十数万或坑数十万之文,试想父母生子之难,而杀戮过于虫蚁,不忍卒读。若—一以德、法之战有影画以拓观之,岂可言哉!是遵何故?有国界之故,思并吞他国之故耳。此但就秦一国言之耳。计战国时,楚灭越、蔡、杞、莒、鲁,救郑伐郑二,攻鲁三,伐燕、齐、秦各一。魏伐赵四十八,魏伐韩四十一,魏伐秦、楚、宋、郑、中山各二,伐翟、燕、齐各一而灭中山。齐、魏相伐九,齐伐鲁、燕各三,赵一、莒一。赵伐齐、卫二,燕一。燕伐齐、赵一。韩伐魏八,伐秦、齐、郑各三,而灭郑;再伐宋,一救鲁。其联邦之师尤盛,韩、赵、燕、楚、齐五国之师伐秦二,齐、魏、韩三国击秦二,而秦又与韩、赵、魏、燕五国之师击齐,又秦、韩、魏、齐四国之师击楚。其它韩、赵、魏三国伐楚,韩、魏、楚三国救赵,秦、魏合兵击楚,秦、楚合击齐,齐、赵合伐魏,皆以倾国之师为之。其时战祸遍地,故仁人深恶而痛绝之。孟子谓为“率土地而食人肉”,谥曰“民贼”,故原本孔子大一统之言为“定于一”之说。诚深鉴于有国之祸、惨杀无穷也。   始皇既平六国,议者将行封建,李斯持不可。始皇乃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乃定罢封建而立郡县。此实因孔子大一统之义,得保民息兵之宜者也。自是以后,中国一统,虽累朝之末犹有争乱,中叶安宁率得数百年,人民得父子夫妇白首相保者,比之战国首虏之祸,其相去岂不远哉!及楚、汉复争,项羽以兵四十万、刘邦以兵二十万灭秦,项羽坑秦新安降卒二十万,又屠咸阳,计秦徙天下豪富十二万家于咸阳,及秦故民必有数十万户,是屠数百万人也。其它刘邦所过,亦辄屠城。刘邦亦以诸侯兵五十六万伐项羽,为羽败,十余万人入泗水,十余万人入睢水,水为不流,其惨毒更过于战国。今视刘、项二人之争,如两犬狺狺,真屠伯民贼哉!项羽谓刘邦日:“天下汹汹,父子夫妇不相保者,皆为吾两人。”然则有国有君之祸可知矣。新安之坑,咸阳之屠,试一一想象其堕坑就戮之时,痛可言哉!故争国者,非有屠伯民贼之性如张献忠、李自成者,必不忍为也。   西汉之末,光武破王寻、王邑兵百万,伏尸百余里。赤眉破长安,肆意杀掠,纵烧宫室,长安无人,三辅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及董卓之乱,再迁长安,徙居民数百万口,积尸盈路,烧洛阳宫室人家,二百里内荡尽。既而李傕、郭汜、樊稠、张济相攻,百官士卒,死者无数。长安城空四十余日,二三年间关中无人迹。袁绍破公孙瓒,杀死十万。袁、曹官渡之战,坑杀七万。孙策击黄祖,斩韩晞,祖士卒被杀及溺死数万。孙、曹赤壁之战,曹操军八十万,败走死者大半。刘备为陆逊败,七十万兵几尽。自余黄巾数百万互相屠戮,及诸雄互争,屠城破师者不可胜纪。三国时,魏伐吴五,尝两亲征,大破吴于江陵,至王浚而灭之;四伐蜀而灭之。蜀一伐魏,诸葛则败街亭,围陈仓,斩王双,拔武都、阴平,围祁山,战卤城,斩张合。姜维一伐魏雍州,围狄道、洮西、洮阳。吴一败蜀,九伐魏,围江夏,大败曹休于石亭,三攻败魏于合肥,击庐江,伐新城败之,孙慎袭晋江夏、汝南。总三国五十年中,三十大战,皆倾国数十万众者,一分裂之祸遂至于如此。   十六国时,汉石勒入邺,破兖,寇魏郡及顿丘,攻鉅鹿、常山、徐、兖、豫、冀、河内、襄阳,据襄国及邺,陷廪丘、乐平、并州、浚仪、幽州,虽两为苟晞、王浚所破,而旋杀苟晞,陷洛阳,执怀帝,屠杀无数。又陷幽、冀、并三州,又寇谯,拔东平、杀徐龛,寇彭城、下邳,陷青州、东莞、东海、许昌。刘曜则四寇长安,虽两为索綝所败,而卒陷北地、冯翊,陷长安,执愍帝,屠杀无数。又平氐、羌、巴蜀,斩陈安,平凉州。李雄两破成都,陷涪而自立。拓拔猗卢破刘曜,败宇文氏而取辽。石生攻赵河南,取司、豫、兖、徐,寇晋汝南。石聪寇晋寿春、襄阳,陶保破之。赵击败张骏,取河南地。石勒攻赵蒲坂,大破之于洛阳,虏刘曜而灭赵。石虎尽取秦、陇地。皆怀、愍时三十年事,而兵争之惨剧如此,生民当其时,何大不幸也!   嗣后慕容皝克辽东,又败石虎。燕、赵合兵灭段氏。燕、赵相大战,赵两攻凉而大败燕,拔秦上邦。褚裒伐赵,司马勋拔赵宛城。谢尚克许昌,攻张遇。殷浩败于姚襄。燕拔赵蓟城、中山,破邺及襄国,遂灭后赵。慕容恪击段龛,围广固,定齐地。姚襄据许昌,桓温讨之,入洛,遂伐秦,降三辅,已而败还。苻坚斩姚襄,击张平,自立为秦。燕败荀羡,而陷河南许昌、汝南、陈郡、洛阳、寇兖州,攻洛,而桓温败之,拔寿春,乃为燕大败于枋头。秦寇荆州,桓豁攻宛、代,与匈奴、刘卫辰两战。秦王猛取燕洛阳,入晋阳,围邺,灭燕,又灭代,取晋南阳、襄阳,攻盱眙、彭城、魏兴,围三河,陷淮阴,寇竟陵。是时苻坚以兵九十万南下,为谢玄、桓伊所破,全军覆没。还拔秦襄阳、筑阳、魏兴、上庸、新城,取河南,进邺,取益州。是时秦吕光破西域,还则秦败,乃平凉而自立国。乞伏国仁叛秦,亦据秦、陇,击鲜卑三部而叛秦,自立为西秦,既而败于姚苌而降之。再败南凉,杀其主,又为北凉所攻,与夏累战而为夏灭。姚苌攻新乎,围五将山取长安而自立。慕容垂围邺拔蓟而自立为后燕。慕容冲起平阳,入长安而称西燕。苻丕为西燕败死,苻登三为后秦所败,为姚兴所杀,苻崇立又败,而后为秦所灭。盖自王猛之才,平定北方,人民得少苏息。及苻坚败后,四分五裂,则战祸又亟矣。故国愈少则战祸愈少,国愈多则战祸愈多。故两者相较,与其受压于一统专制之君,胜受战祸于多国角争之惨也。后秦取晋湖城、陕城、洛阳,灭西秦,大破凉,攻魏,伐南凉及夏皆败,既而为刘裕所灭。慕容垂定河北,破西燕而灭之,破秦姚兴,击魏,为魏所败。已而克平城,魏大举伐之,陷并州,围中山。慕容宝奔蓟,又奔龙城,拔高丽二城,而冯氏代之,四攻于魏而为魏灭。慕容德尝袭魏而败之,据滑台而称帝,克青、兖,取广固都之,未几为刘裕大兵所破灭。慕容冲据河东,九年为后燕所灭。若三凉互争,段业、秃发傉檀各攻凉而取其四郡,而凉为后秦所灭。北凉又攻南凉,攻秦,为秦败,袭燕不克。李氏称西凉,北凉灭之,而自灭于魏。谯纵自立于蜀,为朱龄石所灭。夏赫连勃勃克安定,破后秦,拔晋杏城、上邽、长安,与秦、魏互攻,既而灭秦,卒为吐谷浑所亡。刘裕大举兵灭南燕,伐秦,克洛阳,入潼关,得长安,灭后秦姚泓;魏人救之,破之河上。魏盖复起于苻坚败后,破柔然、卫辰诸部,大败燕于参合陂,以步骑四十万击燕,取并州,拔常山,定邺,破高车,徇许昌,至彭城,又袭燕而灭之。自晋不能统一宇内,怀、愍至此百年之间,而争乱如麻,死人如草,中国数千年之兵祸,未有若斯之惨剧者也。盖其分国太多,过于五代及三国,而国祚太短,乱世又长,亦过于五代及三国时也。故分国多则兵惨愈甚,分国少则兵祸稍纾,观于十六国与三国之别而知之矣。   及南北朝时,魏南攻东阳,取金墉、司、豫。宋到彦之伐魏,取河南。魏复渡河,取虎牢,攻滑台。檀道济再伐魏而败之。杨难当陷汉中,萧思话破而复之。柳元景破魏,入潼关。宋、魏六十年中,三十五战,若佛狸之至瓜步,臧质之守盱眙,皆非常之大战惨剧也。魏与北凉、夏四大战而灭之,与北燕三战而灭之,与吐谷浑四战,敕勒二战,高车一战,而尽平西域;与柔然十二战,其一大战,则死者三十万人矣。又宋、魏与杨难当三战,齐、魏二十四年间十四大战,梁、魏三十一年间二十五战,而韦献之大破魏,则全军数十万人皆没淮水矣。东、西魏相持十七年而十大战,若玉壁、邙山之役,各以数十万之师大败没矣。若尔朱荣之乱,洛阳人尽没。侯景之攻梁台城,百万人尽饿,援兵百万皆败,皆极惨之兵祸也。齐、周相持三十八年,大战凡十而齐灭。若斛律金、韦孝宽皆大战,于仅之破江陵,俘虏百万,江陵为空矣。陈与后梁,三十四年凡四战,陈、齐凡五战,陈、周凡五战,而吴明彻军十余万见擒于隋,一战而亡。大约南北朝之相持,有类三国,祚久而国少,故其兵祸虽烈,边民日被锋镝,而内地尚少安,不若十六国及五代十国之酷也。呜呼!晋一失统,而分裂战争之祸至于三百年,亦可畏矣。   唐失统力,安史之乱,人民涂炭。于是河北三镇日寻于兵,衍及天下,垂于百年,名虽藩镇,实等列国。其视今日各直省,民得安枕,抱孙长子,饱食游嬉者,其苦乐岂可比哉!   唐末僖、昭之间三十年,藩镇争立,遂为列国。岁月互攻,暴骨如莽。凡数千百战,中国几墟。即五代五十年间,梁与唐大战者五,攻岐、击赵、袭晋者纷如。唐日事攻梁,克幽,拔德,破河北,大举大破而灭之。又灭蜀,三败契丹;既而蜀孟知祥自立,累战。石敬瑭以契丹师入,三大举而灭唐,遂割燕、云。晋既自立,杨光远以契丹入寇,败之。符彦卿又大破契丹,而契丹再举而灭晋,中原涂炭矣。刘知远自立于晋阳,走契丹。郭威克河中,破契丹,凡五大攻汉。既而周立,与北汉三大战,而周大破汉于高平。世宗又取蜀,伐唐十州而服之,两大破契丹。而十国之互争与宋之平各国未及详焉。生民水火,天下死者户口过大半。数千年兵祸之久且惨,盖鲜有如五季者也。   若夫外邦媾兵之祸,则自商、周之獯鬻、玁狁已有战祸,而汉之匈奴,兵争为烈。高祖有平城、马邑、代之战,文帝有萧关、云中、上郡之战,景帝有雁门、上郡之战。至于汉武,战祸尤剧。自王恢以三十万兵邀匈奴于马邑;霍去病大战二,破焉支、月氏、祁连,降浑邪王;与卫青各将五万攻匈奴,而匈奴以八万降李陵,又八万围赵破奴;卫青以四将击匈奴,取河南,得右贤王,又以十六将出定襄,斩万余。昭帝时,田广明以十六万骑获乌孙。王莽时,甄丰以十二将破匈奴。其余破楼兰、车师、大宛、乌丸各二,斩鄄支,平定氐、羌、先零、朝鲜、瓯、闽、粤、越,其大略也。虽为中国斥地,有百世之功,而兵杀则惨矣。后汉破匈奴者十四,至窦宪降其二十万众,遂灭匈奴。破高勾骊、乌桓、鲜卑、焉耆三,平定迷唐羌、种羌、罕羌、烧当羌,当煎羌、沈氐、武陵、象林蛮,其战祸亦不少矣。南北朝内争,寡有及远,柔然之战,已详于前。隋破突厥都蓝,而三入寇,曾围炀帝于雁门一月。唐时凡七八寇,李靖统诸军破之,斥地至大漠,张宝德空漠南,又两击车鼻可汗,擒之,至裴行俭乃平。西突厥亦两入,王方翼乃平之。回鹘破突厥,尽得其地,凡三入寇,而张仲武亦三破之。隋炀帝三征天下兵百万伐高丽,大败;还后再举,百二十万兵死亡略尽。太宗四以数十万兵征之,任雅相率三十五军,亦多死亡,至李世绩拔十七城,乃平之。若侯君集灭高昌,李绩破延陀,郭孝恪玻焉耆,程知节、苏定方再伐沙钵罗;契丹两入寇,张守珪大破之;禄山两败,又击之。高仙芝击大食而败;王元策袭天竺,执其王;梁建方大破处月、朱耶。延陀一入寇,李靖再破而降之。苏定方、刘仁愿两伐降百济;郑仁泰破铁勒于天山;刘仁轨破新罗;盖嘉运再破突骑施可汗骨啜;薛怀义再讨默啜;杨思勖平安南。吐蕃二十五次入寇,中间唐休璟六战,薛讷、王忠嗣、王君毚、崔希逸皆大破之;其后陷七军三城,入长安,李晟三破之;又陷石堡、银、麟、夏、安西,降北庭沙陀。韦皋三伐之,大破于雅州维州,降牛僧孺,悉怛谋归则屠之。其后克复河湟,取维州,吐蕃与唐俱盛衰。南诏陷云南、安南、嘉、黎、雅州,攻成都,鲜于仲通十余万人死亡几尽。   宋、辽之始十六大战,而曹彬岐沟之败,数十万人皆没;太宗幽州之败亦数十万人。宋、夏二十一大战,死亡无数。辽、金十六战而灭辽。若金两陷宋都,俘二帝,躏都邑,尽搜括子女以北,焚北京,遍陷河北至淮北。兀术两大举南伐宋,陷淮、泗及南京、临安、明、越,西陷陕、泾原、巩、洮,入潼关,张俊大败于富平,吴玠两败金于和尚原。宋诸将复河南,而金复陷之。岳飞再取河南,金又陷之。吴璘、刘锜两大败金,兀术又南陷,杨沂中败之。又破刘麟,金又以百万兵南下,李宝、刘锜、虞允文大破之。金复攻海州,张子盖、魏胜又大败之。张俊大败于符离,韩侘胄伐金而州郡皆陷。金复数道入,赵方、孟宗政、扈再兴、李全数败之。蒙古陷蜀口诸郡,赵葵、赵范兵溃于汴。蒙古陷荆、蜀,孟珙败之。蒙古四大举伐宋,襄、樊大战累年,江淮全陷,遂入临安,争于闽、广而宋亡;屠戮之惨,不可思议。辽之伐高丽,两大破败;一伐回鹘,两伐夏。金之起而灭辽,十四年间,大败于混同,再取黄龙及东京,继破上京、大京,遂入中京,追辽主于云中,破夏人之救师,遂灭辽,兵祸既惨急矣。及元之灭金也,铁木真始破取西京,大掠诸州,已而围燕京,拔河北、河东,取辽西,克潼关,分兵灭夏及高丽暨西域,凡十三年。既西围汴、蔡而灭金,屠戮无数,兵祸之烈又过于金、辽时矣。明之逐蒙古,虽乘扩廓、李思齐之内争,一举而以三十万兵灭之。然大战尚十四,与鞑靼大战者六;邱福既败没,于是而成祖亦亲征焉。又亲征阿鲁台二,乌梁海一;朱勇又击乌梁海,尝大破卫拉特。而英宗败于土木而见获,也先犯京及宁夏。王骥一击思机发,奄达内犯五,土鲁番、青海、朵颜犯塞二,察克图、锡林阿、苏巴尔、噶绰哈、土默特、伊勒敏、达春皆内犯。而张辅灭安南黎利自立,毛伯温再讨之而诸军尽设。若清朝之起,灭科尔沁等四十余国而入关,自西平堡、大凌河、旅顺、广宁大战入上方堡、宣府,下朝鲜,入畿南、山东,大战松山、苏州,屠扬州、嘉定、粤城,乃定中国焉。   泰西兵祸尤剧。自埃及、巴比伦、西里亚、啡尼基、希腊各国相争互攻,时战时和,与我春秋同,今不详及。惟波斯大流耳以海陆军数十万攻希腊,为希所败;而斯巴达屡攻之,至陷其都,竭其食。而马基顿王取希腊、埃及、波斯及亚细亚各国,战祸惨烈。若罗马之立国,初为额利伊贝罗及卡鲁达鄂、博哀尼两大战。大破马基顿及西里亚,既而灭马基顿及卡鲁达鄂,焚博哀尼数百年强霸繁盛之大都,奴其人民,与项羽之坑焚咸阳无异焉;于是平定各国,奴其人民。时黑海之邦都国残意大利人八万,尽服希腊各国,而罗马大将苏拉破之,尽复各地,且灭邦都及阿年尼亚,于是服犹太,破安息,灭埃及。   波斯自俄罗斯之起,灭伊伦、米颠、阿卑尼亚、高加索、利典、巴比鲁尼、安息、大夏八大国,又渡欧洲,服脱拉喀,与希腊大战,而灭于马基顿。当东汉时复兴,与罗马并大。罗马尝大破之,陷其都,几灭之,而全军溃亡;凡数百年,和战无已。及罗马地克里生帝时,分罗马为四国,即成大乱。夫罗马立国七百年,国内安宁,皆一统之故。及其解纽,蒙古之富思人南牧,日耳曼种人避而南侵,于是四分五裂,国争惨酷,有如五胡乱华,亦同时焉。其后罗马、波斯、突厥、嚈哒交争,互相疲弊。而摩诃末起,灭西里亚、埃及,东灭波斯、印度,西灭西班牙、西哥德,破君士但丁,于是与罗马并峙,累战千年。   日耳曼既南立帝国,与教王互争;诸侯争权,日寻征伐。后英、法并竞,于是有百年战争之大祸。英尝一虏法王,再大歼法,得疆大半,亦为法胜而复之。时蒙古骤兴,灭回鹘、辽、夏及金。以兵灭波斯,焚其都城,死者百万。北攻俄各属,入匈牙利而焚之,破波兰而窥德意志,平俄罗斯而建钦察,又破印度北部及小亚细亚、埃及、俱蓝、马八等国。其裔孙帖木儿,先定察哈台国;时俄破钦察,帖木儿乃攻陷俄木斯寇都,又以兵四十万灭钦察,破德意志、波兰、俄罗斯、脱发之联军,恣其焚掠。灭北印度,破突厥而虏其帝。突厥避蒙古,入小亚细亚,灭西尔皮亚大国及不里阿利亚国、阿巴尼保司国,大破各国联军,并马基顿、希腊,侵匈牙利,大破德、法十余万之联军,后与帖木儿大战被虏。破君士但丁,灭东罗马,割波兰,服克伦,陷意大利之恶脱朗拖,尽屠其民,其惨甚矣。   俄之再兴,服喀利尼及诺弗哥罗,灭钦察,并利脱发而胜瑞典,破封建而变兵制,侵略各国。意以分为五国之故,德、法、西班牙及教王共争之,凡两入意,五动联军,为二十年大战焉。其后西班牙与法争雄,西王加罗虏法王而割其地,又大破法、英、意及教皇之联军,陷罗马都,抄掠杀虏,无所不至。又伐突尼斯。时突厥骤强,服西里亚、埃及、巴勒登,虽大败于波斯,而破匈牙利,杀其王路易,又围维也纳,西班牙王加罗率全欧联军破之。突厥后攻奥,法又联突厥与加罗战,而加罗联英敌之,相拒累年。又与日耳曼各国大战,又与葡大略南洋、印度、辟南、北美洲,大战法人,大歼突厥。于是德、荷、英、法合拒西班牙,荷兰亦百战拒西而独立。于是为三十年新旧教争,西、英、法、德迭为百战,死人数千万;但日耳曼死人千八百万,人口大耗,都邑零落,土地荒芜。荷、瑞因此自立;各邦渐图自立,葡萄牙亦叛西班牙自立,大破西军。先是法攻荷,英人助荷,两破法,又大破西、奥、突厥。英又与德联军大败法。瑞典之兴也,大破丹麦、俄罗斯及波兰。其后俄大彼得破瑞典,又破波斯、突厥、波兰。近百余年,奥女王结俄、法、英,与普非特力大战,号七年之役,而普遂强。   及拿破仑起,三年间破意大利,并伦巴国;侵奥而再破之,虏教王,平埃及。攻西里亚。虽海军为英将鼐利孙所破,又与英、奥、俄、突、柰波里五联军战。及为帝,破奥、俄之联军,取柰波里,覆巴泰非,灭西班牙、葡萄牙,与英大战,大破奥而割其它,且并荷兰。后以五十五万人攻俄,死者三十万。各国皆反击法军而复立其后,歼法军于滑铁卢而流拿破仑,兵祸乃止,然欧人死五百万。故夫亚历山大、嬴政、摩诃末、成吉斯、拿破仑者,皆古今命世之雄,而杀人如麻,实莫大之民贼也。   近年俄大举攻突,英、法大战俄而救之。意各国内攻,遂图统一,联法破奥,战祸十一年而后成。其后奥、普联击丹麦,大破之。普、奥各以三十万人大战,普大破奥;而奥又以八万人大破意。德兵八十五万破法兵三十二万于师丹,焚其全城,围巴黎百日。俄复攻突,大战三年。统欧洲自罗马以还,大战八百余,小战勿论,其膏涂原野,惨状何可言耶!   印度自上古日王、月王相争千载,战云已惨。其后日王并吞为一;后复分立而阿育王统一之,败割于马基顿王。至汉时,巴迦腻王统一之,皆经无量大战而后定。各国复分立互攻,而回教得全破灭之,所过屠戮,杀人无算,焚毁寺庙城邑不可纪极。帖木儿复入,陷北印度,复拒于印人,而五世孙婆伯儿复灭全印。及近世英、德交争之,印人背蒙古而各立,凡二百余国,自相剪伐,遂为英灭。印人二十六万兵,一夜起而尽屠英人。血战两年,死人二千万,卒为英有,其战祸至烈矣。   凡此皆就文明之国言之,兵祸之惨剧已如此矣。若夫非州、巫来由诸蛮,南、北美诸土番无文字可考者,其战祸之剧,更不待言;观亚齐之人见异族人即杀之,可以推矣。有国竞争,势必至此。故夫有国者,人道团体之始,必不得已,而于生人之害,未有宏巨硕大若斯之甚者也。愈文明则战祸愈烈。盖古之争杀以刃,一人仅杀一人;今之争杀以火以毒,故师丹数十万人可一夕而全焚。呜呼噫嘻,痛哉惨哉,国界之立也! 第二章 欲去国害必自弭兵破国界始   夫以有国对立,兵争之惨如此,人民之涂炭如彼,此其最彰明较着矣。若夫竭民力以养兵,糜费无量,驱人民以为兵,失业无量。虽有仁人义士,不得不各私其国,故其心志所注,识见议论皆为国所限,以争地杀人为合大义,以灭国屠人为有大功,勒鼎刻碑,铸像作史,大号于天下后世,以自夸炫,不知其为屠伯民贼也。养成争心,养成私心,于是褊陿残忍之论视为宜然,实如群犬之相搏,猛兽之相噬,强盗之劫掠耳。积成为义,则其烈祸中于人性,根种相传,展转无已,故其争杀之亦无已。世界人类终不能远猛兽强盗之心,是则有国乎,而欲人性止于至善,人道至于太平,其道相反,犹欲南辕而北其辙也。   古之仁人哀之,亦多为弭兵之论,盖自宋子罕、晋赵武、楚屈建已创行之,而希腊各国亦尝举行。近者弭兵之会日盛,其余各国凡订和约者,皆本自弭兵之义。然而国界未除,强弱大小相错,而欲谋弭兵,是令虎狼食斋茹素也,必不可得矣。故欲安民者非弭兵不可;欲弭兵者非去国不可。是故国者,在乱世为不得已而自保之术,在平世为最争杀大害之道也。而古今人恒言,皆曰天下国家,若人道不可少者,此大谬也。今将欲救生民之惨祸,致太平之乐利,求大同之公益,其必先自破国界去国义始矣。此仁人君子所当日夜焦心敝舌以图之者,除破国界外,更无救民之义矣。   虽然,国者,人民团体之最高级也,自天帝外,其上无有法律制之也。各国私益,非公法所可抑,非虚义所能动也。其强大国之侵吞小邦,弱肉强食,势之自然,非公理所能及也。然则虽有仁人,欲弭兵而人民安乐,欲骤去国而天下为公,必不可得之数也。   然则欲弭兵而去国,天下为一,大地大同,岂非仁人结想之虚愿哉?然观今之势,虽国义不能骤去,兵争不能遽弭,而以公理言之、人心观之,大势所趋,将来所至,有必讫于大同而后已者。但需以年岁,行以曲折耳。孔子之太平世,佛之莲花世界,列子之甔甀山,达尔文之乌讬邦,实境而非空想焉。   国界自分而合乃大同之先驱:夫国界进化,自分而合,乃势之自然。故自黄帝、尧、舜时为万国,至汤三千国、武王一千八百国,春秋则二百余国,战国为七国,秦则一统矣,凡二千年。马代灭千余国而为波斯;印度之先,佛时亦千余国,阿育王乃一统之,色腻王(巴迦腻)与回教再一统之;及英继统之。希腊十二国,历二千年而统一于马基顿,又统一于罗马。罗马尽统欧、非之众国。若夫欧洲,封建千年,德侯三十万,法十一万,奥、英各一万余,近已并一于王权。德二十五联邦,又合为一。意以十一国合为一。俄奄亚北,法取安南、突尼斯,英吞缅甸,日并高丽、琉球。近者非洲皆瓜分矣,其小国存者,遏罗、阿富汗,皆以瓯脱为缓冲耳。若埃及之属英,摩洛哥之隶于法,已不能久矣。盖分并之势,乃淘汰之自然,其强大之并吞,弱小之灭亡,亦适以为大同之先驱耳。而德、美以联邦立国,尤为合国之妙术,令诸弱小忘其亡灭。他日美收美洲,德收诸欧,其在此乎!此尤渐致大同之轨道也。   民权自下而上为大同之先驱:民权进化,自下而上,理之自然也,故美国既立,法之大革命继起,而国随之,于是立宪遍行,共和大盛,均产说出,工党日兴。夫国有君权,自各私而难合,若但为民权,则联合亦易。盖民但自求利益,则仁人倡大同之乐利,自能合乎心,大势既倡,人望趋之,如流水之就下。故民权之起,宪法之兴,合群均产之说,皆为大同之先声也。若立宪,君主既已无权,亦与民主等耳,他日君衔亦必徐徐尽废而归于大同耳。   合国有三体:今欲至大同,先自弭兵会倡之,次以联盟国纬之,继以公议会导之,次第以赴,盖有必至大同之一日焉。夫联合邦国之体有三:有各国平等联盟之体,有各联邦自行内治而大政统一于大政府之体,有削除邦国之号域,各建自立州郡而统一于公政府之体。凡此三体,皆因时势之自然以为推迁,而不能一时强合者也。   各国平等联盟之体:各国平等联盟者,如春秋之晋、楚,权力相等,订盟弭兵,而诸小国从之。若希腊各国之盟,近世欧洲维也纳盟后诸约及俄、法之同盟,德、奥、意之同盟是也。其政体主权,各在其国,并无中央政府,但遣使订约,以约章为范围,即今者在荷兰万国弭兵之会是也。凡此联盟之约,主权既各在其国,既各有其私利,并无一强有力者制之,忽寻忽寒,今日弭兵而明日开衅,最不可恃者也。然既各国并立,无一大力者以制之,则谋弭各国之兵争,亦必自平等联盟立公议会之制始矣。此联合之据乱世之制也。   联邦受统治于公政府之体:各联邦自理内治而大政统一于大政府之体,若三代之夏、商、周,春秋之齐桓、晋文,今之德国是也。晋王与各联邦王公平等,与齐、晋同,然桓、文之霸权,体未坚固;若三代之与德,则统一之体甚坚固矣。但三代及德国,皆有帝王,虽治体不同,而皆以强力为之。如德国联邦治体,虽并许各国举议员,而普鲁士得占十七人,其余大国,若湃认则举六人,萨逊滑敦堡则举四人,嘻顺巴登则举三人,阿论卜公国则举二人,其余十七国及自主市府各举一人,而普鲁士相为德意志大宰相,遂有大权;其余海陆军、邮政、铁路,皆归德意志帝国统之,则大政府极有权力,但不及内治耳。联合之后,公议会积有权力,则设公政府立各国之上。虽不干预各国内治,而有公兵公律以弹压各国,则亦类于德国联邦之制矣,但皆出于公举,无帝王耳。此联合之升平世之制也。   去国而世界合一之体:削除邦国号域,各建自主州郡而统一于公政府者,若美国、瑞士之制是也。公政府既立,国界日除,君名日去,渐而大地合一,诸国改为州郡,而州郡统于全地公政府,由公民公举议员及行政官以统之。各地设小政府,略如美、瑞。于是时,无邦国,无帝王,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此联合之太平世之制也。   联邦合一有六难:然联邦之事,欲于众邦中设一中央政府以统之,其事尤难。观美国诸州联合之始,而虬其亚州不允矣。国俗不同,利害殊科,皆不愿合,况强大之国,无事迫之,尤难联合。此国情难一者一也。   美自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三州皆与盟,创成联合政府。是时内政听其独立自治,其开战、讲和、通商诸大事,凡关于联邦公共安利者,皆联合政府主之。然联合政府不能直辖国民也,苟非追于背英之情势不得不合一者,则联邦难成。观今中美诸小共和国亦无君主,而不能联为大邦可知也。若今各国并立,谁肯别开联合之大政府以辖治之。此公政府之万难开,其难二也。   且假联合政府已成也,而能使强大诸国受其范围,基址坚固,人心不散,其事尤难。盖诸国各具完全无限之权力,断不肯受人之范围。而国势私情,各有利害,大国利于开拓土地,商国利于独占利权,皆万万不肯受制于中央政府者,如美国初立宪法联合大政府之时,诸州尚多梗议,难于施行,其难三也。   夫国之大小不同,大国既恃其广土众民,不肯俯同于小国,小国亦各自主自立,不能少屈于大国,则选派议员之多寡,受用权利之同否,皆难一律。如美国创议联合政府之先,大州小州争论难定,其难四也。(今弭兵会争权利同等亦然。)    及议员既定,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议员允许所能行,又还听其各国立法院所公议,人多论杂,益难听从而画一之。如美国议院法例之初立,各州多不愿从。弥儿敦、佛郎克作报告,以十余年之力,极论联合之义,人心大感动,尚待再历两年,然后次第联成。然非有拒英之故,亦必不能成也。诸州且然,何况万国?其难五也。   又联合政府能结合坚固,行之数十年,而各国苟有利害不同,即复决裂。如美之以放奴一事,南北美大动兵戈,死人如麻,苟非北美之得胜,则分国久矣。合州且然,何况合国?其利害之各殊,尤为浩大,其难六也。   夫方今各国,平等对立,而欲骤期至美国、瑞士之界,固万无可得之势,不待言也。夫瑞士仅二十二乡,其联合至易至平,非天下所可学。即如美者,削去邦国而尽为自主之州郡,为联合已成之太平世也,不可以一蹴几也。盖必先为德国联邦之势,而后可望如美之渐削邦国也。夫自冬寒徂夏暑者,必经春之温和,乃能至焉;自平原以至山巅,必经山麓之攀跻,乃能登焉。德之联邦,亦非能骤至。故今者大势,必自联合弭兵,立公议会,而后可积渐至焉。大势所趋已见,合同之运已至,其始似甚难,其终必渐至于大同焉。   联邦自小联合始小吞灭始:联合之始,万国遽行联合乎?抑各为小联合而后大联合乎?则必自小联合始矣。小联合之体,其始两三国力量同等、利害同关之邦联之,其后全地大国,成无数联盟国之体以相持焉。今者国事权在公民,利害至明,非若古者战国时之权在君相也,又不能以一二人之言议,因一二人之利害而变易之也。故均力均势、相持相等,无有一国能为混一之势。即强大如俄,专制猛进,而民义既明,数十年内,不为民主共和,亦必成君主立宪之体矣。(吾作此在光绪十年,不二十年而俄立宪矣。)   夫政体既改民权,则并吞之势自不能猛矣,且昔者俄之攻突厥也,始则英、法二国合纵拒之,后则英、法、德、奥、意五国合兵拒之,俄即不能得志,岂复虑有秦吞六国、一统天下之事乎!同体同力之联盟国既成,则亦有同洲同教同种之联盟继之。若美国之治美洲,当美人自治之,不许他洲人干预之是也。假欧、亚人众国强,或干预之,则美洲各国,本皆共和,必合为一大联邦,设一公政府,是成一半球合国之势矣。美洲既合,其势莫强,则欧洲、亚洲或亦为联洲法以抵御之,则大合纵成矣。澳洲于时自立成国,非强英所能遥统,则亦如美例,别自独立,或亦附从他国而为联邦矣。夫以半球众国之联合,其规模体制,与大地大同几无异矣,但尚有两半球对待之体耳。夫既能半球相合,亦何难于全球相合乎?故今百年之中,诸弱小国必尽夷灭,诸君主专制体必尽扫除,共和立宪必将尽行,民党平权必将大炽,文明之国民愈智,劣下之民种渐微。自尔之后,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必赴于全地大同、天下太平者,如水之赴壑,莫可遏抑者矣。   百年中弱小之必灭者,瑞典、丹麦、荷兰、瑞士将合于德,欧东诸小或合于俄,亚洲之阿富汗、高丽、暹罗、埃及、摩洛哥是也。(吾作此在光绪十年,不二十年而高丽亡。)其班、葡初合于法,继合于英,班之改民主,或不远矣。波斯、突厥二国之守旧,其存其亡,或难推测,以回国守教之坚,数百年交通不能少变,则后此百年之难全变可决也。后此百年,各国之强势霸义,磅礴而迫入之,其能保全乎?不可知也;或者以其同教合乎印度,而成中亚一大国乎?印度、波斯、突厥,同为回教国,而印度人才最多,新学日盛,虽为英所制,而英有内变,或与德战而败,印度即能起立,则与波斯、突厥合国最宜也。然则亚洲之国,惟中国与日本或存乎!日本若君权坠而改共和,则国势亦危,或中国与日本、印度合乎?南美各国别为宗教,治法未具,遽倡共和,必为欧人借口所侵入,然美人必力拒之,此必为大激争乎!南美为人所侵,必合为一国而都于巴西,或合为一大联邦而统于北美也。若中美五国,近已有合并之说,其不远矣。   俄弭兵会即开大同之基:俄罗斯帝之为万国平和会也[1899年海牙和会],为大地万国联交之始也,今虽不过各国遣使议事,其主权仍在各国,如美国十三州之初议,未有公立之政府以主持之也。然近数十年来,弭兵之说日倡,虽霸国之义,风潮盛涌,然天运人心之所趋,实不过为弱小将并于众大之地,以便合一为大同之先驱耳。将来仅余数大之鼎峙,然交通日繁,故邮政、电线、商标、书版,各国久已联通,特许专卖及博士学位之类,皆各国合一。欧、美先倡,日本从之。近于金钱货币,各国亦日谋通用之法。即闭关之中国,亦事事从同,小弱之国波斯、突厥、暹罗,亦日拟变而入万国交通之会,礼律几于渐一。弱小既尽矣,数大鼎峙,则兵力愈坚厚以相持。力愈相持,莫敢先发,盖恐一旦败失,则国势大危,故近数十年欧洲诸大国未尝相见以兵,为此也,其出于平和之公议以图各自相保,势之必然也。   夫平和之议既熟,交通既多,交涉尤繁,则薄物细故,易于失和,或有枭桀无礼者,亦足以启衅。然近者民权既盛,咸畏兵戎,非如君主专制,好大喜功,能假事以逞其雄心也。故凡两国失和,多请邻邦公判。至于是时,立国日少,邻邦各有交谊,未必尽公,然而大地合一,万国公院之学说,日盛于时矣。在各大国利害相等,难占独一之利权,在各政府君主无权,难发混一之异想,人无他望,惟思大同。公议会会议既多,人心大变,日思统一,于是时必议设一大地公议政府矣。有大地公议政府乎,则大地大同之时期至矣,大地太平之运会开矣,诸国之争渐弭矣,人生之安乐渐可无憾矣。虽进化有序,又会合之始基未固也,不能无变。然始基既立,条理渐密,大利日见,基址日坚,则二三百年中必见大同之实效矣。(近者飞船日出,国界日破,大同之运,不过百年。) 第三章 初设公议政府为大同之始   一、各国力量同等,体制自同等,则联邦政府之体,不设总统,但设议员,故不可谓之公政府,但谓之公议政府。且各国主权甚大,公政府不过为遣使常驻常议之体,体稍近瑞士,不能如美也;地隔甚远,又不如瑞士也。   一、公议政府执政议事者,其始必从各国选派,或每国一人,或每国数人,或视国之大小为派人之多少如德制。然恐大国益强,此制或未能行也,此为第二三等国言也。   一、各国主权甚大,公政府不能设总统,并不能立总理,但立议长,于派遣各员中公举为之,以举者多数充选,如联军之有统帅也。然议长并无权,不过处众人之中,凡两议人相等者,多一人之数以决所从耳。自尔之后,公政府体裁坚定。孔子曰:“见群龙无首吉。”“干元用九,天下治也。”   公议政府专议万国交通之大同:公议政府当各国主权甚大之时,则专议各国交通之大纲,其余政事,皆听本国之自主,略如德国之各邦万国交通同一之议。   第一,议定各国公律。凡国与国之交,各国人民与各国人民之交,因今国际公法而确定之,务求精详,一以公平为宗旨。各议员随时提议,由各国认可,施行全地焉。   第二,各国有交涉之事,按公法而判决之。议员公议,从其多数。既公议定后,各国不得不从。   第三,凡关税之出入,当渐求其平,不得限制他国及以一国垄断。   第四,各国度量衡之名称、长短、大小、轻重,当力求划一,以免参差,而烦计算以损人脑。   第五,各国语言文字,当力求新法,务令划一,以便交通,以免全世界无量学者兼学无用之各国语言文字,费岁月而损脑筋。若定为一,增人有用之年岁,公益之学问,其益无穷。夫语言文字,出于人为耳,无体不可,但取易简,便于交通者足矣,非如数学、律学、哲学之有一定而人所必须也,故以删汰其繁而劣者,同定于一为要义。但各国并立,国界未除,则各国教育,当存其本国语言文字,以教其爱国心,为立国之根本也。故一时虑未能废去,但当定一万国通行之语言文字,令全地各国人人皆学此一种以为交通,则人人但学本国语言文字及全地通行语言文字二种而已,可省无限之岁月,可养无限之脑力,以从事于其它有用之学矣,所谓不作无益害有益也。且移无用之岁年为有用之岁年,移空费之脑力为实益之脑力,合世界人计之,其余剩年月脑力,巧历不能算其数,以为非常之学思,创非常之器艺,其文明进化之急,岂可量哉!及国界已除、种界已除后,乃并本国本种之语言而并舍之,其文字则留为博古者之用,如今之希腊拉丁文及古文篆隶,印之霸厘及山士诰烈可也。(中国文乃有韵味者,不易去也。)   第六,各国有不公、不平、不文明之举动,公议院得移书责之,令其更改。   第七,各国有大破坏文明及公共之安乐,背万国之公法者,公议院得以公调合各国之兵弹禁之,若仍不从,则同攻伐其国土,改易其政府。   第八,公议政府有预算之资,当由各国公力供给,各国当依岁定之数拨给之。   第九,公议政府当有公地,其人民来住公地者,许脱其国籍,准其为世界公政府之人民。   第十,各小国有愿归公议政府保护者,其土地人民,皆归公议政府派人立小政府。   第十一,各国瓯脱之地,皆归公政府派人管理。   第十二,大地之海,除各国三十里海界外,皆归公政府管理,其海作为公政府之地。凡未辟之岛,皆为公地,居者即为公民。其渔于海者,其舟之自此诣彼经过公海者,皆纳税焉。   第十三,各国所举公议员,每岁一易,惟不得名大臣以其入公政府时即脱本国之管辖。盖虽某国之人为某国所遣,而实图全地之益也,与国会议员之举于其乡而不受其乡之责任同也。(此义于今君主国暂未能行,惟民国既多,行之渐众则必行。)   第十四,各国公议员可留于公地为公民,或复其本国,皆听其自由。   第十五,海既为公地,公议政府得为海军六舰,分出各国,以备弹压各国争战。若有敢迎拒者,即为与全地万国作公敌也,公政府得破其国取其地以为公地,取其民以为公民。其海舰、海军之数,随时议增。   第十六,公议政府以弭各国兵争为宗旨,各国现有兵数、军械及械厂、战舰,皆应报告公政府。除其国必应自保外,有议增者,公议政府得干预之,太多者得禁止之,并岁议减兵之法。其两国交界,彼此重兵严防者,公政府既有公地公民,当练公兵代为镇守两界之间,以免两国之互严防争,则兵数可以日减矣。   第十七,各国属地自治之区,有愿投归公议政府者,即作为公地,归公议政府派小政府统辖。   第十八,公地之民,不论何种何国,一律平等。   第十九,各国不得别偕结约及秘密条约。   第二十,各国人民听其意入各国籍,不得以民族之殊限制禁格。 第四章 立公政府以统各国为大同之中   若能立公议政府,行各法,不及数十年,各国联邦必成矣。各国联邦法必固,各国损人利己之心必减,各国凌夺人以自利之事必少。以公地既立,公民日多,投归公政府之自治地必无数。各大国势力必日分日弱,各国民权团体必更炽,各国政府主权必渐削,如美国联邦矣。各国公议政府必渐成中央集权,如华盛顿矣。即各国虽有世袭君主,亦必如德之联邦各国;各国之自治政体,则如美国诸州、瑞士诸乡,虽有强大之国,不能争乱,不能吞并焉。至于是时,则全地公政府之大势成矣,全地大同政府之基础固矣,大公政府之大权行矣。   公政府大纲::   第一,岁减各国之兵,每减必令各国同等,减之又减,以至于无。计每年国减一万,不及数十年,可使各国无兵矣。夫各国并争,兵税之费最重,若能去兵,其大利有六:移万国之兵费以为公众兴学、医病、养老、恤贫、开山林、修道路、造海舰,创文明之利器,资生民之乐事,其利益岂可计哉!一也。既减兵费,可轻减各税,又可省全地人民之负担,其仁无量,二也。全世界数千万之兵,移而讲士农工商之业,其增长世界之利益不可穷识,三也。全世界人不须为兵,可无阵亡死伤、“一将功成万骨枯”之惨,全地球皆为极乐世界,无战场可吊矣,四也。全世界人无战争之惨,无兵燹之祸,不知干戈枪炮为何物,不知屠焚凶疫流离为何苦,其保全全国之人命不可以数量,保全世界之事业器物不可以数量,五也。全世界枪炮军械,皆废而无用,移其杀人之工而作文明之器,移其杀人之料以为有益世界之料,其大仁大益又无量,六也。古今仁义慈悲之政,未有比于是者,必如是乃可为济世安民也。   第二,各国之兵既渐废尽,公兵亦可渐汰,及于无国,然后罢兵。   第三,各君主经立宪既久,大权尽削,不过一安富尊荣之人而已。其皇帝、王后等爵号,虽为世袭,改其名称日尊者或曰大长可也,或待其有过而削之,或无嗣而废之,无不可也。且至此时,平等之义大明,人人视帝王、君主等名号为太古武夫、屠伯、强梁之别称,皆自厌之恶之,亦不愿有此称号矣。   第四,禁“国”之文字,改之为“州”或为“界”可矣。盖大地自太古以来,有生人而即有聚落,有聚落而渐成部众,积部众而成国土,合小国而成一统之霸国。盖有部落邦国之名立,即战争杀人之祸惨,而积久相蒸,人人以为固然,言必曰家国天下,以为世界内外之公理不能无者,陈大义则必曰爱国,故自私其国而攻人之国以为武者。在据乱世之时,全地未一,为保种族之故,诚不得不然。然一有“国”之文,自为域界,其贼害莫大,令人永有争心而不和,永有私心而不公焉。故“国”之文义不删除净尽文,则人人争根、杀根、私根无从去,而性无由至于善也。   昔者大地未能统一,分邦各立,各私其国,贤者不免,固时势之无可如何。至于公政府之时,天下统一,天下为公,何可复存此数万年至惨至毒至私之物如“国”字者哉!便当永永删除,无令后人识此恶毒“国”字、“国”义于性中,则人道争杀畛域之根永拔矣。   第五,分大地为十州:欧罗巴自为一州;中国及日本、高丽、安南、暹罗、缅甸为一州,曰东亚洲,南洋属焉;西伯利部为一州,曰北亚洲;自里海东中亚及印度为一州,曰中亚州;里海西俾路之、爱乌汗、波斯、阿剌伯、西土耳其为一州,曰西亚州;南、北、中美各为一州;澳洲自为一州;阿非利加为一州,共十州。每州置一监政府焉,令其州内各旧国公举人充之。若国已灭尽,不立监政府亦可矣。   第六,每旧大国,因其地方形便自治之体,析为数十小郡,因其地方自治之体而成一小政府焉。皆去其国名,号曰某界。每州大概数十界。   第七,以大地圆球剖分南北,凡为百度,赤道南北各五十度。东西亦百度。每度之中分为十分,实方百分,每分之中分为十里,实方百里。每度、每分、每里皆树其界,绘其图,影其像。凡生人皆称为某度人,着其籍可也。即以里数下引为量,每里之中,分为十量,每量之中分为十引,每引之中分为十丈,每丈之中分为十尺,每尺之中分为十寸。古衡容皆以寸金之轻重大小起算焉,凡全地共为一万方度,一兆方分,一陔方里,一壤方量,一涧方引,一载方丈,一恒方尺,一沙方寸,每度约将倍今度之二。一切称谓界限之主,皆以度为差。若大地人满时,既无分国之争,亦无阴阳之别,各自治政府即以度为主。   第八,全世界纪元,皆以大同纪年,不得以教主及君主私自纪年,以归统一。其前时皆以大同前某年逆数之。   第九,全地度量衡皆同,不得有异制异名。   第十,全地数目皆因十进之数,自一至十百千万亿兆京垓稊壤沟涧正载极。其天地之度数,月、日、时之纪数,权、衡、度、量、货币之用数,凡一切万物之数,皆以十数行之,以取简便易通。若旧法之以十二宫三百六十度为测天,十二月十二时六十刻六十分秒以纪时,又二十四铢十六两之为斤,三十斤之为钧,百二十斤之为石,英国十二寸之为尺,十二佩尼之为先令,二十先令之为镑;二十四时之为日,十二为打,若印度、波斯、突厥以四进数,自四而八、十六、三十二,尤为迟难,于脑有损,皆宜去之,以归十数之简易画一也。   第十一,全地语言文字皆当同,不得有异言异文。考各地语言之法,当制一地球万音室。制百丈之室,为圆形,以像地球,悬之于空,每十丈募地球原产人于其中。每度数人,有音异者则募置之,无所异者则一人可矣。既合全地之人,不论文野,使通音乐言语之哲学士合而考之,择其舌本最轻清圆转简易者,制以为音,又择大地高下清浊之音最易通者制为字母。凡物有实质者,各因原质之分合,因以作文字,其无质者,因乎旧名。择大地各国名之最简者如中国采之,附以音母,以成语言文字,则人用力少而所得多矣。计语言之简,中国一物一名,一名一字,一字一音。印度、欧洲,一物数名,一名数字,一字数音。故文字语言之简,中国过于印度、欧、美数倍,故同书一札,中国速于欧、美、印度数倍。若以执事谈言算之,中国人寿亦增于印度、欧、美数倍矣。惟中国于新出各物尚有未备者,当采欧、美新名补之。惟法、意元音极清,与中国北京相近而过之。夫欲制语音,必取极清高者,乃宜于唱歌协乐,乃足以美清听而养神魂。大概制音者,从四五十度之间,广取多音为字母,则至清高矣;附以中国名物,而以字母取音,以简易之新文写之,则至简速矣。夫兽近地,故音浊;禽近空,故音清。今近赤道之人,音浊近兽,近冰海之人,音清转如鸟,故制音者当取法于四五十度也。闻俄人学他国语最易而似,岂非以其地度高耶?制语言文字既定以为书,颁之学堂,则数十年后,全地皆为新语言文字矣。其各国旧文字,存之博物院中,备好古者之考求可也。   第十二,凡定历,皆以地为法。吾万国人皆生于地上,所见皆同,始所受用皆因于地。故大地古今万国,皆有岁月日时之纪,以授事而记时。故以昼夜为一日,历三十日之晦朔以为一月,历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以为一岁,此万国所同也。盖地为日热质之分点,自离日而行,即有热力拒日,自为动转,在地中温热带之人视之,向日而受其光则为昼,背日而无光则为夜。虽南、北冰海之人,半年全向日,半年全背日,无一昼一夜之别,而人类居温热带为多,故从多数,以地为有昼夜。凡一昼一夜之间则经自转一次。古之人不知地转,以为日之绕地也,遂以有定之数号为地自转之定数,然此必不能两合者也。凡地绕日三百六十五转有奇,或缓长则七八时,急短则三四时。盖地为生物,内为日所控,外为他星所牵,故万无一定之时,而纪时者不能不出于有定,此不得不然者也。于是零余无所归,不得不立闰以整齐之矣。虽闰月闰日不同,而以人事补天,以得整齐之定数,乃不得已之法。故每年强定为四分度之一,积四年则合为一日之数,故积四年可闰为一转,常年为三百六十五转,当四年之闰为三百六十六转也。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为一岁,大地万国之历所同者。盖地自转三百六十五次,又略当转四之一,而地绕日一周,古人不知,以为诸星绕天,故名曰岁,又北方以禾岁一熟,故假名曰年,实皆非也。宜因地绕日一周之实,名之曰周,十岁则曰十周,百岁则曰百周,推之千万亿兆无量数年,皆以周纪之为宜。或曰期亦无不可,则十年曰十期,百年曰百期可也,然不若周之切矣。   其全地立朔,当在春分为改正焉。孔子立三正,周建子,商建丑,夏建寅皆可,而以建寅为正。若今欧、美则近于周正建子,日本从之,俄则用商正建丑为近。其余马达加斯加、暹罗、回教建九月,缅甸建四月,印度建五月,波斯建八月;秦、汉建十月,唐代宗时曾建四月,全地各国处处不同。夫论周期之算,地球绕日也本自圆周,则无日不可起元。吾古者历元多起冬至,今欧、美亦同,盖处北半球人因日影至短之故,天寒易测,故就此起算。然今澳洲、南美既通,则以北半球冬至为夏至矣,然则以二至起元,亦无不可。惟二至者,地当高冲卑冲之极点。地为动质,又为日晷诸星所吸,高下本自不等,冲无定位,非巧历所能测算。夫以无定之冲而欲以有定之算推之,其必不准,不待言也。以不能决定准数之时而妄定之,虽相去不远,而实已大误矣。故用二至无定之冲,不若用二分有定之平为得其准矣。   春秋二分,同处地平,本无少异,以为朔元,亦无所不可。惟以全地论之,处北半球,当春分之时,百花烂漫,草木萌生,水源溢盛,而河水解冻,气象惟新,生机盎溢,自经冬冷收藏之后,于种植既得时宜,于作事便于谋始。若秋分则草木黄落,水源复涸,气象凄惨,生意萧条,又上承夏热,生物方盛,于种植及作事皆截然不能分为两岁。故大地文明之国,三正皆用凉时,乃时地自然之势也。两相比较,故立朔改元,断无用秋分之理。惟在热带之国,终岁水木花草如一,则或可九月纪元,若温冷带则万不可行者也。故以地转论,用二至不若用二分,以经冻论,用秋分不若用春分。当花开冻解之良辰,以行立朔改元之庆典,水草香溢,种植得时,以作事谋始,不亦可乎!虽南半球少有不宜,然南半球美、澳洲之地皆在热带为多,热带地本无春秋之异。其在热带外者,地亦无多,春分仅当八月令,华实尚茂,不至大凄清也。且今各文明国以三正纪元,然多在冷带之地,木叶尽脱,大地盈冰,木枯不花,气候冱寒,宴会不便,繁华无象,于立朔改元之庆亦不若春分之美也,故宜全行之。   既以春分为元朔,则自春分至夏至地下游之时,名之曰春游;自夏至至秋分地上行之时,名之曰夏游;自秋分至冬至之时,地更上游,名之曰秋游;自冬至至春分之时地下行之时,名曰冬游;通曰四游。   月为地之行星,与地转不相关。古人草昧,历学难明,以悬象着明莫大于月,民所易识,故以月之晦望定时,以便民也,大地所同矣。然以用月之故,定朔日甚难,强为九道以测之,又为正朔、定朔、经朔、均轮、次轮以求之,而晦朔终不可得正也。盖月亦动质,其绕地也约以二十九日又八时与六时不等。以月行之无定,而以有定之日数强为牵合,必不可得准也。于是分以二十九日与三十日,为闰月以求之,五岁再闰。在太古道路不通,仪器甚少,人民望月以纪时,本自为便。若大同之世,道路大通,仪器尤多,人易知时,不待测月。且纪元专以地为主,月但转地,与地转无关,我为地中之人,何必以父而从子,故可不以月纪时矣。而今之阳历,既已废月,仍用十二为数,既无所取义。且非十进之数,于推算不便,致有三十一日、二十八九日之不等,参差太远而难记,则尚不如阴历之以三十日、二十九日各半算之较整齐也。回教九执历,以太阳太阴各别为纪,专从太阳以正地之所绕,兼明太阴以便民之所视,义亦允宜。吾国今改阳历,而民间久习阴历,骤改之于农功商业不宜,则应从回历法,阴阳台用为宜也。然今大地既通合,既非金、木、水、火、土、天王、海王星之人而为地人,行立瞻视,皆以地为主,则月可尽删,可无十之畸零,亦无立闰测朔之繁难矣。   一地转之号。中国分十二时,分而析之,义更精细,则为二十四,今欧、美时表所通行也。然纪数以十为便,十二、二十四皆为纡曲。《左传》曰:人有十时。中国古者十时,每时分百刻,每刻分百秒,则至方整。故定时为十,其义较妥。惟以鸡鸣、日晡等为名,亦未以支干纪时,或昼夜仅十分之,稍疏,不便作事,不若昼夜各为十时。地之向日背日,皆自然之势,人居地上,所关于昼夜者甚大。虽近赤道者昼夜平分,自此冬夏之间,或昼长夜短,或夜长昼短,而南、北冰洋且以半年为昼夜,若以十时为昼夜刻,似不尽得其宜。然人类在温热带为十之九,在冰带甚少,从昼夜之正名之,亦何害焉!今欧、美人二十四时,亦分两次,实先行之。然既有百刻百秒以分时,则与欧、美二十四时相去无几,行之至易矣。   若其改日,则孔子先立三时,有以平旦者,有以夜半者,有以鸡鸣者。泰西则以日中夜中,恰合中国,正可用之。若一时之内,今中国分百刻,于一刻之中分六十秒,于一秒之中分六十分,于一分之中分六十微。欧人于一时之中分四骨,每骨三字,亦同于时数,每字十五眉尼,每时凡六十眉尼,每一眉尼分六十息紧,其数不由十进,皆未为善。宜于每时之中分十刻,如息紧之比,每刻之中分十秒,每秒之中分十微,其针轮之迟速,即以此定之。凡此皆人为之事,宜以整齐为主,不得为六十或十二之畸零焉。   以七纪事,乃大地上诸圣之公理。孔子作《易》日:“七日来复”。盖卦气以六日七分为一周也,故《易纬》曰“一变而为七”。印度至古之婆罗门,即一切有七日之义。(吾别有七日考。)而犹太有七日造成天地人之说,于是有七日休息之义,甚合于孔子“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之说,埃及、巴比伦亦有之。此其不易解之奇理,而实人道之至情。盖五日一息则太繁,十日一息则太远,七日适得其中,不疾不徐,于人为宜。   计地一周,凡三百六十五转有奇,凡五十二复,余一时以为岁首日。此外七转而一复,周而复始,四年归余之日,作为闰转(即闰日),与岁首两日不入五十二复之数,自岁首第二日为始,则第八日为第二复可也。但此为人立之义,非地理也。四游之日,有长有短,春秋游有八十七八转者,夏冬游有九十三转者,名曰某游第几转,于地游转之理最为得宜。游与复不能合,若参人事之宜,则论复不论游可也,或兼游复亦不厌其详也。   历既以大同纪元,今请定其历名,曰大同第几周某游第几转,或不书游曰某转,或书某周某复某转,三者皆可也,一转之中,书某时刻某秒某微。如斯则上合地道,下通人事矣。   凡都邑大道,皆为时表塔楼。正表为内外圆球形,内刻日形,外转者为地形,划为三百六十五转四分转之高下,分上、下、中、平四游,转高卑而运移之,附以七日来复之数,其当闰转之年,则刻三百六十六度,是为地周表,审年者准焉。东为地转表,别昼夜为白黑二色,各划十时,内分十刻,刻中分十秒,秒中分十微,作地球形,向背日而转之,是为地转表,察转者准焉。西为月绕地表,为月球绕地,准其朔、望、眺、晦、上弦、下弦而运之,并置闰月,与地之三百六十五度相对取准,考月者察焉。北为金、水、火、土、木、天王、海王诸星与地相交之表。若是,则人人可知地与日、月、五星之行以授时焉。此外小表,可以藏于怀,置于室。五星之陵、犯、食、入,人人皆晓,月之晦、望、弦、朔,不患不知。此则阴历可废而不碍民用,阳历可改而月躔可删,复日可通而人道可息,时运可游,合周转之宜,历行之最切备者也。   第十三,大同之世,全地纪元当从何起历乎?大地之生,不知其始,或谓数万年,或谓数百万年,皆推测之说,未有确据也。人民之生,安得其始,狉狉榛榛,算无从起。大挠算书,自发甲子,亦不得已者哉!古者部落族众,未有文史,观今哲孟雄、布丹、巫来由人种,皆自无史以纪上世,而托于藏僧,乃能纪之。纪年亦然。则必大有文化,乃能纪元。纪元既立,或以君主,或以教主,或以立国,大率始于小君主,中于大帝王,而终于大教主也。古者春秋至秦、汉间,诸侯各自纪元,此盖上承夏、商之旧制,至汉中叶尚然,今见于汉碑《赵王上寿》曰“赵二十五年”是也。   然禹时万国,汤世三千,周初千八百国,春秋时尚二百余国,各以其君纪年,则读百国之宝书者,其烦而累脑甚矣。故孔子正定之日,惟王者然后政元立号,以至于今为然。此王者乎,天下归往之谓王,通天地人谓之王,盖大帝主而兼大教主者也。汉武帝采其义而定一尊,自尔之后,惟帝者而后改元立号,以至于今焉。然一帝纪一元,甚者一帝纪数元,其烦重累人亦甚矣。埃及、印度、波斯、罗马,皆以帝王纪元,其小国王亦纪年。今其碑刻,皆可考其进化等第,当亦略与中国同也。   三国时,君士但丁始从耶教,于是耶教大盛于六朝唐时,于是以耶教纪年,追推上世,并定前数以纪之。而自唐、宋间,欧洲诸国并起,而教皇独尊,其以教主纪元以归统一,实便于人事也。是时回教亦极盛,相与以教纪年,而印度僧人,亦有自尊其教因以佛纪年者,此如司马迁《史记》称孔子卒后百二十九年以孔子纪年同也。凡人服从君主之权势,不如服从教主之道德,且以教主纪年,于义最大,于力最省,允为宜也。若中国既非耶教,自宜以孔子纪年。其无教主而独立之国,若日本之新立,则以其初立国或以其初祖纪年,虽无道德可称,亦于人之记忆为省,胜于以一君纪元者也。从后百年,君主当不现于大地上,君主纪元之义,不俟大同世而先绝矣,非文明大国,亦必不能久存至于大同之世,然则建国纪初祖之义亦必不能存矣,然则所存者惟教主纪元一义而已。然诸教竞争,各尊其教,谁肯俯就?人人各有自主之权、自由之理,不能以多数胜少数论也。若今日耶元之国,至大至盛矣,然十九世、二十世等字,终非孔、佛、婆、回之教之人所甘愿。且新理日出、旧教日灭,诸教主既难统一全地,或当各有见废之一日,大劫难挽,亦与国王略同,但少有久暂之殊耳。然则君师、国祖之纪元并废,或以诸教主并列配天而独尊上帝,则以奉天纪年可也。然吾谓奉天太尊,欲为大同世之纪元,即以大同纪年为最可。地既同矣,国既同矣,种既同矣,政治、风俗、礼教、法律、度量、权衡、语言、文字无一不同,然则不以大同纪元而以何哉?吾敢断言之曰:来者万年,必以大同纪年,虽万国之文字有殊,而义必不能外之也。否则以奉天纪元,所谓“后天而奉天时”,义之宜也。   以大同纪年,将何时讬始乎?是难言也。盖合国、合种、合教以至无种、无国、无教,相去绵远,以干数百年计,何时乃能行大同之实乎?将谓自公国立之年乎?则强国尚多,未大服从者,如德之联邦立法,而邮政、关税,巴威尚自收之,是虽立大同纪元而终未尽从也。将至国、种、教俱合一之年乎?则大势所趋,人心咸定于一,如潮之奔,如湍之激,岂能久待乎?今日大地既通,大同之说必日盛,可断言也。今欧洲久以教主纪年,中国人亦多有以孔子与君主并称者矣。既因现时通俗之便宜,又顺将来大势所必趋,莫若以教主与大同并纪元焉。则直于当今纪用大同,以便人心趋向,以便复元易算,而与通俗无碍,岂不一举而三善备哉!   诸国竞争,小国日灭,并于大同,近者万国同盟之事日多矣,可于今预祝之预期之矣。夫近年以大同纪年,当以何年托始乎?凡事必有所因,端必有所指,大同因之所托,必于其大地大合之事起之。近年大地万国大合之纪事,其莫如荷兰喀京之万国同盟矣。是事也,起于己亥,终于庚子。庚者,更也;子者,始也。庚子之冬至,为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耶纪以为二十世开幕之一年者,当即以庚子春分为大同元年托始之正月朔日。其自兹以往,顺十、百、千、万年而顺数之,其自此以前,逆一、十、百、千、万以前而逆推之,于欧洲之史,皆不待大算而改之,其各国之史记,则如考中西历比对等耳。其庚子春分至冬至三游之事,纪年稍难,则注明之,如汉武时十月历改为正月历,唐代宗时四月历改为正月历,日本由正月历改为十一月历亦同耳。中间超辰加注,自可不误,何得过虑哉!自此日趋大同,合大地之人,考览自便,其省脑力、便记诵、鼓人心、导太平之功,岂少也哉!   大同之进化不一,而自集议联邦之始至于大同太平之时,更变甚多,不能一律。今以三世表而分之,政体虽多,略不出此。 大同合国三世表

一、大同始基之据乱世。 大同渐行之升平世。 大同成就之太平世。 二、联合旧国。 造新公国。 无国而为世界。 三、各国政府握全权,开万国合会,各国各派议使公议。 始立公政府,有议员,有行政官,以统各国。 全地皆为公政府,有行政官行政,有议员议政,而无有国界。 四、有公议会,无公政府。 割其国地或海上岛为公政府 世界全地尽为公国。 五、陆地各归本国,海上无政府。 海上为公政府之地,小岛屿亦然。 全地海陆皆归公地。 六、各国随时附入公会集议。 各国可随时附入公国,不得以两国合成一国,惟许以一国分作数国。 各国皆归并公政府,裁去“国”字。 七、民服于旧国。 人民渐脱旧国之权,归于统一公政府。 无旧国,人民皆为世界公民,以公议为权。 八、公议会有议长,无统领。 公政府有议长,无统领,更无帝王,亦不得以各国帝王充议长,或不设议长。 公政府只有议员,无行政官,无议长,无统领,更无帝王,大事从多数决之。 九、各国有帝王、统领,各有自立权。 各国多为统领,亦略有帝王,而统于公政府。 无各国、各地只有统领,而统于公政府。 十、各国全权自治,公会但有集议。 各国限权自治,大事归于公政府。 罢“国”,悉由民公举自治,而全统于公政府。 十一、无公政府,但有公议会,不能征用各国人民官吏。 公政府得征用各国人民官吏,听其自便。 无国,人民合为一公政府而公任其事。 十二、有公议院,无公政府之地。 有公政府,其设都会、驻官司、造船、立库、购用各国地,皆由各国许诺,其规则随时议定。 公政府可在任何地设都会,驻官司、造船、立库。 十三、公议会不及各国内治,故各国内治全权无限。 公政府虽不及各国内治,而兵税、邮电、法律大政皆有权限。 无国,而各地小政府与公政府各有权限,随时议定。 十四、公议会有调和维持各国之责。 公政府有保护各国之责,镇抚其内乱,调和其外争。 无国,公政府统治各界度。 十五、公议会条例为公法,驾各国法律之上。 公政府法律在各国法津之上,各国法律不得背反之。 全世界皆同属公法律。 十六、各国听公议会之法律审判。 议院法律证明各国之法律。 统归公政府法律。 十七、各国联盟条约。 各国半条约,半宪法。 无国,但有宪法。 十八、各国可结条约,各国别可订同盟。 各国不许别结条约,各国不许别结同盟。 无国,无条约可称;无国,无同盟可言。 十九、公议会无权力限禁各国。 公政府有权限禁各国。 虽为公政府,而各界各度自治,不待限禁。 二十、联邦政权及于各国,不及于民。 公国政权达于各国,渐达于民。 无各国,不分土,不分民,但合为一以治之。 廿一、各国自有权,不归于公议会。 各国政权皆视为公政府所出。 无国,同出于公政府。 廿二、不入公议会而驳攻者,不得为公议员。 叛公政府而驳攻者,为最大罪。 人人皆公政府公民,无攻驳者。 廿三、国有不入公议会者,摈之不与公法之权利。 国有称兵犯公政府者,视为叛国。 凡人背公政府,有谋据地作乱、称帝王君长之尊号及欲复世爵者,皆为叛逆最大罪。 廿四、各国自有法律,出于公政府之外,公政府无大权。 各国法律不能出公政府之外,公政府有无限之权。 无各国,法律同出于公政府公政府复散权于各界各度。 一、各国立法权各在本国,不归公议会,公议会但议国际法。 各国立法权虽归各国,而全地公法权归公政府上下议院。 各地亦有立法自治权。而全地法律归公政府之上下议院公议立法。 二、公议会议各国所提出交涉公法之大案,各国皆可随时提出政法事理案于公议院议之。 有公政府并公议院,议各国法律不定不一之案及有缺谬之案。 议定法律而通行之世界,政事有变,可岁岁提议。 三、公议会之例,各国议员议定,各国君主总统签名宣布之。 公政府之法律,各议员政长同署名,以多数宣布之,或待各国君主总统之允,然后宣布。 公政府之法律,各政长同署名,以多数宣布之。 四、公议会员有三分二改法则可改,各国政府有三分二改公法则可改。 各国立法部有三分二改公法则可改,公议员有三分二改公法则可改。 无各国,只有公议院及各地公院,议员立法从人数多者。 五、公议会数年一集,或有大事,各国有请集议者,则开议。 议院每岁一开,各国有过半数请集议者则开议。 议院终岁常开,有公举,无集散,其各地有集有散。 六、有议会而无上下议院,候本国政府签名。 有上下议院,须两院画诺乃行,不画诺不行,或候各国政府签名乃行。 同上,惟无国、无所,候议定即行。 七、议员派于政府,必由政府官吏。 上议院由政府,下议院由公举,官吏人民各半。 议员皆由人民公举,悉为人民。 八、议员由各国政府派出,或听其兼使。 议员必用本国人居于本国者,不得以他国人充。 议员由各地公举其久居本地之人。 九、议员由各国政府派一人充使,或大国三人,中国一人,如德国之制,随时议定。 上议员,政府或议院举每国二人;下议员,以各人民多寡为率,略由人民公举。 无国,上议员以每界每度举之,下议员以人民多寡出之。 十、议员为本国之代表。 上议员为本国之代表,下议员为世界之代表。 议员但为世界人民之代表。 十一、公议会振员无年限。 各国议员,或每年一选举,或三年一选举,随时议定。 议员各地三年一举,或每年一举,随时议定。 十二、公议会可立议长。 公议会不立议长,以多数取决。 议院不立议长,以多数决从违。 十三、选议长及书记皆由公定,决数以多数定之。 同上。同上。 无议长,一切由公选。同上。 十四、议员有本国之禄。 议员受公政府之俸。 同上。 十五、议员合格与否,由本国政府自查,有罪由本国政府判决。 议员合格否,由公议院自查,有罪由公议院判决。 同上。全世界名誉人皆得列席表其意见。 十六、议员干本国受告诉,有责任。议员一切罪犯,除本国召还外,所在之地不得治罪。 于本国不受告诉,不受责任。议员有犯,本国不得召还治罪,一切由议院公议。 不受法院告诉场外之责任。议员有过误,法官不得治,由议院公议。 十七、议使有罪,由本国罚之。 议员有罪,公议院得治其罪,不须待其本国,然必议员三分有二乃得施行。 同上。 十八、各国议使若有事故或谬误、病疫,由其本国政府再派员补充。 各国议员有事故或病疫,由本国选举人补充。议院选上议员,人民举下议员,或议院闭时由政府派充暂署。 各国议员有事故、病疫,由其本地公民再行公举。 十九、公议会有各国公议员,无行政官。议员皆各国所派,惟各国大臣可列席听议,表本国之意见。 公政府行政官,皆由各国议员公选,每人至少有三国人合举,若大地尚有多国,则须五国并举,其有强大之国,或如德国联邦例,许有议员多人者,或许用一人。各国大臣议员皆得列席,可表本国之意见。 公政府行政官即由上下议员公举。 二十、公议会无官吏。 公政府有官吏,皆听政长之任免黜陟,然于其本国职任权利无损。 公政府官吏皆听政长黜陟,无国,亦无本国权利。 一、公议会有要事,可令各国邮电从速,而无指挥之权。 公政府有要务,各国邮电之权皆听指挥,或听派官监理,其强大国不允者暂缓之。 邮电全归公政府。 二、邮政电报皆交通,有大国及僻地不同者在外。 各国邮政电报一律交通。 无国界,邮政电报归一。 三,邮政、电线各国自设,而自取其费。 公政府设有邮政,电费则公政府自取。 邮政、电费皆归公政府。 四、各国铁道、水路、国防、大道不能尽交通。内河水路舟楫不尽交通。 各国铁道、国防、道路尽能交通。内河舟楫水路可交通。 无国界,一切交通划一。无国界,一切交通划一。 五、无公铁路。各国铁路规则法式不一。无监定铁道运价权。 有公铁路以便交通,所过邦国皆可买地,但不害本国主权。各国铁路法式规则渐归于一。公政府有监定铁道运价权,俾石炭矿料、树木、米、肥料与农工应须之物,令运价公平,全地大利,强国不从者在外。 无各国私路,皆为公铁路。铁路规则法式归于一。同上。有饥馑时,可制定最贱运价。 六、保护本国之贸易与运输。 公政府保护各国之贸易。 无国界,不须保护。 七、各国可任各铸货币,行纸币。 各国货币、纸币渐归于一。 无国,货币由公祷,纸币由公造。 八、度量权衡各不同,而公议会可议之。 度量权衡同者甚多,公政府择善而从,各国渐从之。 度量权衡大同。 九、新书器专卖、特许渐通行。 新书器专卖、特许通行。 同上。 十、版权保护渐通行。 版权保护通行。 同上。 十一、各国卫生禁疫渐议通行而不一律。 各国卫生禁疫归一律。 无国界,禁疫归一律。 十二、各国人过路须稽查。 各国人过路不须稽查。 无国界,无稽查。 十三、银行不尽通行。 银行可尽通行。 银行归于公。 十四、未有公政府,各不纳税于公。 有公政府,以海上为地,以征其税,征其船费,不足则公政府分担之。其有强大国暂不纳者听之。 租税全归公政府。 十五、各国可任收船税。 海船税归公政府。 一切船税归公政府。 十六、内国各税各自收。 公政府议定各国之收税而通行之,或议轻减及不应征税之事。 各地自行征税而分之公政府。 十七、关税通商之事,编一通行之界而行之,其有大国不允者缓之。 关税通商一律。 无国,无税,无商税。 十八、进口出口有税。 进出口有税。 进出口无税。 十九、募公债以镇各国之乱。 募公债以兴公商业养民。 募公债,以公养民,公负之而公运之,有债与无债同,以人人皆公,产业皆公也。 二十、各国会计不干公会事。 会计许公会轮查。 会计由公政府核算。 廿一、岁计由各国自主。 各国岁计皆告公政府。 全地岁计皆归公政府。 廿二、各国人口,公议会不预闻。 各国人口,皆报其确数于公政府。 无国,各地人口核报。 一、公议会以弭兵为主,各国渐入弭兵会。 公政府听断各国之讼而禁其兵争。各国皆听公政府而不敢兵争。 无国,废兵。无国,废兵。 二、公议会弭兵,若有不听者,或合各国攻之。 各国不听公政府弭兵,可调兵攻之,或合各国之兵攻之。 无国,无听不听,无兵,无攻。 三、公议会有弭兵会弹压之。联军过,可假用各国之铁路,价贱而速。 公政府同上。 无国,无兵,无假道, 四、听各国治陆兵。 限禁加陆兵。 尽罢各国陆兵,改为警察。 治海军。 限禁加海军。 尽罢各国海军,改为海上警察。 治战舰。 限禁增战舰。 尽罢各国战舰,改为警察船。 治军械 限禁军械。 尽罢各国军械,改为农工之器。 治毒药。 限禁毒药。 尽禁毒药,焚烧方法不许流传。 五、各国人民皆为其国服兵役。 公政府罢各国人民之服役,但许募兵。 尽罢全地人民服兵役,但人人二十岁后,须服各院看护之役。 各国人民皆服军费。 公政府罢人民服军费而服公养费。 公政府取民税所得之半为公养费。 各国军兵归其本国所统。 各国军兵虽归本国所统,而公政府得监督之,务以日减为主。 无国,罢军兵。 各国军人兵官皆由各国自用。 各国兵官皆听公政府聘用。 无国,无兵,无兵官,惟有警察。 六、各国得有海军海舰,听公议会议之。 海军海舰渐归公政府。 公政府罢海军,但置交通邮商船。 各国商舶得成海军队。 各国商船,归公政府定其法式。 无国。商船皆归公政府编治其法式。 七、各国君主有统其国军兵之权。 公政府渐去君主统兵之权。 无国,无君主,亦无兵,无兵权。 八、城塞、险要、堡寨皆听各国自治。 公政府得渐去各国之城塞、险要、堡寨,其强大之国一时不允者暂缓。 太平无国,尽去一切城塞、险要、堡寨。 九、无公兵。 置公兵。 罢公兵。 无公战舰。 置公战舰。 罢公战舰。 无公军械。 置公军械。 罢公军械。 十、各国军士相战,有杀伤。 各国罢战;即有战,可缚人伤人而不许杀人。 无国,尽弭兵。 十一、人民贮藏兵器,皆有限禁。 人民不藏兵器。 尽销兵器。 十二、有国讼。归公议会断之,不立司法官。 有公政府司法官,以听国讼而不理民讼。凡一私人之讼、一公人之讼,皆归本国,惟两国人民之交讼或一国人民之讼而关于土地者听之。 公政府有司法官,无国,无国讼,只听各界各地人民控诉。 一、海上判事听两国公议,判可移于公议会。 公政府法官听海上之判事,凡海权全归公政府。 大地皆归公政府,无海陆之异。 二、凡国讼,提案到公议院审之。 公政府可派员至各国审讼。 无国,大案由其上控。 三、人民不敢控告其君主、统领于议会。 人民得控诉其君主、统领于公议院。 人民得控其长于公议院。 四、公议会得判各国之事而不能审判各国君主。 公议院得判各国之事,君主有罪,亦得审判之,然非三分有二不得作定。其科罪,或减名誉、削权、即夺职位,随时势议定,君主亦得诉告再决。 上议院得审判全地之事,所有权要重贵之人之事,皆得科罪。 五、裁判事规则不尽同,契约法、刑法、商法、证书法、治罪法、诉讼法,公议会不预闻。 裁判事规则略同,公政府议定契约法、刑法、商法、证书法、治罪法、诉讼法,大略各国从同而斟酌之。 无国界,裁判、法律皆同。无国界,法律随时议定而施行大同。 六、非犯罪不得夺人自由。讼事审理不速,无陪审人,无辩护 虽犯罪亦许自由。讼事要审,而审理必速,被讼人有用证人、辩护人之权。 人不犯罪。无讼,亦无审官、辩护人,只有公论人。 七、有罪罚金可重,大罪施酷刑。 不罚重金,大罪不施酷刑。 无刑罚,但有耻辱,人民无罪无刑。 八、罪人之身可杀,不可两次受辱。 无杀刑,一次亦无苦。 刑措,人皆安乐无苦痛。 九、刑有死罪。 不立死罪,但设永监。 刑罚皆措,但有耻辱。 一、各国人民一律保护杂居营业,而服官、参政有限制,或不能杂居营业。 各国公民权无差异,各国人民彼此可互居营业,服官、参政、保护一体无异。 同为大同人,无疆界,权利即无别异。 二、人民权利为本国及各外国制限。 民有公政府之权利,不许为本国及外国所制限。 无国,权利自由,但受公议法律之制限。 三、迁徙住居自本国,他国不得自由。 迁徙住居各国,可以自由。 无国界,人民听其迁徙住居。 四、各国人民于各国无有特权、特许,各国人犯逃他国者可不交。 各国人民可受各国特权、特许,各国人犯互交。 大地人民所在之地权利同一,无国犯而有公犯。 五、救济本国贫民,亦时及外国。 公政府救助贫民,无分本国外国。 贫民归公政府恤养。 六、治本国之病者,间及外国。 在外国病者,一律治疗。 病者皆归公医院治之。 七、埋葬本国死亡,间及外国。 本国外国死者一律埋葬。 死者归考终院料理丧葬。 人民各有私产,官收之必给价。 非有大故,不得收人民私产。 人民无私产。 八、人民之身体、家宅、文书、财产,无故不受人搜索、押收,虽官府亦必形迹可凭乃能搜押。 化行俗美,然时有搜索、押收之事。 人民风俗全美,无有待搜索、押收之事。 九、人民不尽有保身体自立之权。 人民皆有保身体自立之权,非万不得已,不得侵夺。 人民各得有保身自立之权,自然无罪,不待侵夺。 限禁人民权利。 不限人民权利。 权利皆一切自由。 十、各国人民权利不平等。 各国人民渐平等而种未平等。 无国界,无种界,人民平等。 人民听国取税。 人民担负国税。 人民养于公,无担负。 人民不尽有公权。 人民有罪削公权。 人民无罪,皆有公权。 有事求民供应。 不求民供应。 举国人皆平等,无供应。 十一、公民因人种、奴隶、妇女而异视。 公民不得因人种、形体而异视。 公民不因妇女、形体而异视。 十二、甲国之奴而逃于他国,即不为奴。 各国尽禁奴。 无国,人类平等,无奴。 十三、各国有奴而渐放之。 各国禁奴而不禁人服役。 各国人民平等,无人服役。 十四、国教各听自由,公会不定之。 公商教义,尊天,而兼采诸圣之长以配天,以为新教。 大地诸先哲及诸新义,皆公尊之,不独尊一教而兼取其义。 十五、尊天而更尊各神。 各神皆不尊而称尊天。 天亦不尊,但尊先哲及各人之神。 十六、专为一国者为小人。 为大同者为大人。 人人皆大同至公,是为天民。 十七、各国有帝王、君主位号、权力。 渐削帝王、君主位号,改为总统、议长。 无帝王、总统位号,人民平等,只有议长。 有世爵、贵族、平民、奴隶之别。 无奴隶,而世爵、贯族渐除而未尽。 无世爵、贵族,尽为平等。

丙部 去级界平民族   人类之苦不平等者,莫若无端立级哉!其大类有三:一曰贱族,二曰奴隶,三曰妇女。夫不平之法,不独反于天之公理,实有害于人之发达,观印度而知之矣。印人在昔有四种:   一曰婆罗门,为净行者,或出家,或在家修净行而涅盘者;   二曰刹帝利,为王种,奕世君临,统辖其余之三姓者;   三曰吠舍,旧曰毗舍,为商贾,贸易有无者;   四曰戍陀罗,旧云首陀,为农民及奴身勤稼穑者。首陀内分贱族七十余,今略举数种如下:   一曰配哈,为工,服役于刹帝利者,不食肉葱,不饮酒;   二曰摭麻,作下工,一切肉皆食;   三曰巫士哈,打猎,食蛇鼠,作路工;   四曰拖卑,洗衣者;   五曰咩打,作扫地除粪之工者;   六曰冬,抬死人而烧之者。   以上皆贱役,而以咩打及冬为最下。贱族之中,皆不得为官为士,而各贱族各专其职,不得改役他业,不得通婚姻,子子孙孙世为之。   凡此各种族皆分级隔绝,不得通婚、交接;皆限其位业,不得逾越上达。故苟生于下族,虽有至圣人豪,不得为仕宦师长,不知不识以了其生。故印度人虽有二万万,除妇女严禁外,实一万万;而此一万万人者,除去诸劣下种外,仅婆罗门、刹帝利不过一二千万人耳。全国命之所寄在此一二千万人中,其余二万万人,虽有智勇,无能为役,此其国所以一败涂地而不可振救也。盖不平等之法,自弃其种族甚矣。自埃及、巴比伦、希腊皆有族级奴隶之别,东方亦然。欧洲中世有大僧、贵族、平民、奴隶之异,压制既甚,故以欧人之慧,千年黑暗,不能进化。法大革命,实为去此阶级,故各国效之而收大效。近百年则平民之权日兴,奴隶之制尽释,虽有贵族、大僧,而事权日落,与君权而并替。盖平等之理日明,故富强之效日着,此其大验矣。日本昔有封建,于是有王朝公卿,有藩侯,有士族,有平民,颇与春秋时相类;自维新后一扫而空,故能骤强。今埃及、突厥、波斯、俄罗斯有君主、大僧、世爵、平民、奴隶五等,故突厥弱,俄虽外强而中僵。美之人民至平等,既不立君主而为统领。自华盛顿立宪法,视世爵为叛逆,虽有大僧而不得入衙署、干公事。林肯之放黑奴也,动兵流血,力战而争之,故美国之人举国皆平民,至为平等,虽待黑人未平,亦升平世之先声矣,故至为治强富乐。中国当春秋以前有封建世爵,诸侯既世其国,大夫又世其家,故虽以蕞尔之诸侯,而鲁之三桓,郑之七穆,楚之屈、景,齐之国、高,宋之华、荡,皆以世卿为之;士人、民家,则虽以孔子之至圣,仅摄相事;颜、闵之上贤,不得一命。当时无印度之弊,颇类欧洲之中世、日本维新以前矣,自孔子创平等之义,明一统以去封建,讥世卿以去世官,授田制产以去奴隶,作《春秋》、立宪法以限君权,不自尊其徒属而去大僧,于是中国之俗,阶级尽扫,人人皆为平民,人人皆可由白屋而为王侯、卿相、师儒,人人皆可奋志青云,发扬蹈厉,无阶级之害。此真孔子非常之大功也,盖先欧洲二千年行之,中国之强盛过于印度,皆由于此。惟君权虽有义理以责任之而专制不除,奴隶虽经光武用孔教之义频免为良人,而明以后投大户者不绝,及乐户、丐户、蛋户之名,尚有不尽得为平民者;而妇女之禁抑未解。三者尚未改,故平等之义未尽,而愚弱亦从之。虽然,人民男子之自由至矣,但一间未达耳,真可以一变至道者也。夫人类之生,皆本于天,同为兄弟,实为平等,岂可妄分流品,而有所轻重,有所摈斥哉!且以事势言之,凡多为阶级而人类不平等者,人必愚而苦,国必弱而亡,印度是矣;凡扫尽阶级而人类平等者,人必智而乐,国必盛而治,如美国是也。其它人民、国势之愚智、苦乐、强弱、盛衰,皆视其人民平等不平等之多少分数为之,平之为义大矣哉!故孔子之于天下,不言治而言平,而于《春秋》三世进化,特以升平、太平言之也。   方今各国,奴隶之制尽解,卖买人口之风已禁,即俄最多奴,亦已除免。我国孔子创无奴之义,光武实施免奴之制,实于大地首行之,其于平等之道有光哉!林肯以铁血行之,风动大地,然尚为光武之后学而已。然方今中国奴制未除,以同为黄帝之子孙,不幸贫而见鬻,遂抑及世世子孙不得比于人列,伤哉!同类自相践踏,何其愚也!夫林肯于黑奴之异类异状,犹以人类平等之义,捐白人无量之肝脑膏血而救之,而我国奴隶皆出三皇五帝神明之裔,考其远祖皆为弟兄,而忍以一日之贫,凌辱其兄弟无量世胄,此其愧于林肯,岂可言哉!故以天下之公理言之,人各有自主独立之权,当为平等,不当有奴;以人之事势言之,平等则智乐而盛强,不平等则愚苦而衰弱,不可有奴;以中国人类之谱系言之,则同出一祖,同为族属兄弟,不忍有奴。上之失孔子之圣制,下之愧光武、林肯之仁心。故免奴之制,他国即不行,而中国当先行者也;中国今而不行,可为大耻也。   今以中国之奴制考之,自古战争,俘掠人口,于是用以为奴隶;又有鬻卖人口者,收为奴婢以供富贵者之用。然三代皆有井田以授民,人人有百亩之田,安有为奴者。孔子手定《六经》,灭去奴隶,其于人类,有天子、诸侯、大夫、士、庶民之等,无有为奴者也。故《六经》无“奴隶”字,《论语》“箕子为奴”,盖攻纣之暴以叔父为奴用耳,非真奴也。战国及秦、汉之争,多虏掠人口,而又有髡钳为奴之罚,故复有奴。刘歆伪为《周官》,以汉制饰之,乃托为罪隶、闽隶、蛮隶,夷隶、貉隶诸名,以为周公之制。然光武尊用儒术,特举大典,累下诏书,免奴婢为良人。今以《后汉书?光武本纪》按之:建武六年十一月丁卯,“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建武十三年平蜀,十二月,“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或依托为人下妻欲去者悉听之;敢拘留者,以略人法从事”。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诏益、凉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卖者无还直”。嗟乎,孔教之行,免奴之制,中国先创二千年矣,真于大地最光哉!   其后蒙古以兵力灭服各国,虏其人民以为奴隶。盖胡狄之俗专以强力,故以奴为常,人臣庶民之家能虏人者,即以为奴,而人主亦以群臣为奴,而中国实无是也。不幸有刘歆伪《周官》之制,故人忘孔子之大义,以为周公所有,故明世复盛行之。粮税日重,人皆投大户以求免税,故近世奴隶虽不多而不能绝焉。然十八行省中,惟广东、江、浙略有之,余省亦殆无奴矣。至八旗之制既以奴才为称,而旗户之下复有包衣;又于罪罚者,有“发黑龙江披甲为奴”之制,此皆为蒙古之遗风,而复秦、汉虏掠人口为奴、髡钳为奴之制,是退化也,违公理而失孔子之圣制甚矣。吾先祖连州公(讳赞修)尝为连州训导,有子弟自安南买得奴还,皆放之;又在连州得奴,还其券而遣之,谓“岂可以数十金抑人累世乎!”仁哉!今中国之奴不多,即有之,皆以名分抑之,但供祠墓洒扫之役,非一私人所役使者也。有之,于人民之所益无几;免之,于人民之所损无几,盖举国皆用雇役久矣。广东大姓之奴隶多有千数百人,亦自力田服贾,除以岁时供祠墓之役,皆与主人无关,近多有出洋致富者矣。虽谓购奴有费,而用之数世,偿之已多。今宜发明公理,用孔子之义,引光武之制,将所有奴籍悉予除免,尽为良人,悉听于原地杂居,庶黄帝子孙同尽平等,而才杰之民得以奋兴,既免有奴之耻,又得多民之益,一举而三善备,孰有过于此乎!夫人为天所生,民为国所有,非一家一民所能私也。免奴之制固所宜然,而购奴之费究有自来,骤出令免之,有奴之家必生怨心,宜有以分别处之。   一、奴之已有子孙者及已聚族众者,其服已久,足偿所费,以仁人之心,岂宜沿恶俗而多求,是宜概行豁免,不许苛责。惟奴于本主及其祖宗究有恩义,宜当报效,可各捐银十元或五元以酬原主,许其分年摊交以代扫除祠墓之费,则其原主可无怨矣。   一、新买之奴改为雇仆,不论买价多少,以十年为例,摊算扣除。其年限满者准其免工,未满者准照年限捐赎,无力捐赎者再从工役,如其年限。其奴之名义先为除免,婢亦同此,改为雇役,免除婢名。皆以年限扣除,准其以银捐赎。其有主人加以烙灼苛暴者,许其告所在有司,立予免除,不扣年限。   一、自定除免奴婢例后,不许买卖人口。盖人者天之所生,民者国之所有,买者侵人自主独立之权,卖者失己自主独立之权,皆不可也。其有犯者罪之。   一、蛋户、乐户、丐户之别异流品,不过以其执业过贱而抑之耳。然蛋户操舟,与为农工何异。乐户执钥,尤为雅业,何贱之有!丐户则宜编于恤贫院,督以作工而教诲之,岂可永远黜弃、摈出平民,俾其世代子孙贱不得伸焉?若夫优倡、皂隶,并斥流外,原其执业太贱而身近官人,恐其转瞬变化,即服官在上,以浊流杂清流、以贱人凌贵人耳。此在君权独私之世,故虑防宜深,若宪法既立,清议盈涂,报纸溢国,岂易私一下流而授以官哉!若夫优者实为乐人,古之贤者所托,而今各国学校之所学,风俗教化恒必由之,今中外贵人亦多戏友,此更无待于摈斥矣。皂隶虽役于官,然力抑其进上之途,则彼愈无发扬之望。夫人必有希望之心,乃有进上之志,今既绝之于进上之途,则彼不丛恶而包羞、作奸而犯法,将何为矣?是迫之使为恶,甚不然也。立法者将导人以上达,则人争向上而为义;将抑人以下达,则人争向下流而为恶,夫何事导人为恶哉!今中国皂隶之无耻而为恶至矣,民受其害甚矣,为良吏者开口辄言严胥差,盖由习俗之深而先以恶人待之也。夫皂隶既不能免,则岂可使环官之左右者皆恶人,而待官之一人严之乎?此亦立法者之过也。古之府史胥徒,皆为庶人在官,汉之吏役,并与登进,各国同之。然则摈黜皂隶,乃近世不平之法也。人权之自立既明,男女绝无怨旷之苦,时无倡家,可不须禁。然则向来所有蛋户、乐户、丐户、优倡、皂隶,皆多为品流,有害平等之义,有损生民之用,宜予蠲除,概为平民,一变至道,近于太平矣。   印度种族阶级之制最害,故其众多种族,贵之若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戍陀罗,贱之若首陀中之配哈、摭麻、巫士哈、拖卑、咩打、冬等名目族级,宜予淘汰删除,概为平等。先奖以通业,次导以通姻,化之既久,平等成风,然后大同可期也。埃及、突厥、波斯尚有奴俗,皆当一律铲除,以昭太平之化。各国奴风既扫,尽为平民,惟世爵未除,大僧尚尊,皇族尚在。数百年后,民权日盛,各国之为民主日多,必从美国之例,世爵亦除而禁之,视为叛逆矣。天演之哲学日明,耶、佛、回教日少日弱,新教日出,大僧日少而日衰,久必化为平等矣。各国既尽改为民主统领,亦无帝王,亦无君主,自无皇族,不待平而已平,男女之权又已独立。至于是时也,全世界人类尽为平等,则太平之效渐着矣。   同种国既合一矣,既大同矣,而民族之混同为难。然其教化相等,面目相等,既经混一之同教同养,即无自分其民族之高下,则平等相亲,固自易易。若欧洲之罗马、条顿、斯拉夫族,本自全同,固易合一;即亚洲之华夏族、蒙古族、日本族,一被同等之教化,其智能皆相类,面目亦相同,则亦至易合同而化矣。所最难合同而化者,人种颜色绝殊异者也。今世界中有白色种者,有黄色种者,有棕色种者,有黑色种者,面色绝异,神气迥殊,如之何而能化之也?   于全世界中,银色之人种横绝地球,而金色之人种尤居多数,是黄白二物据有全世界。白种之强固居优胜,而黄种之多而且智,只有合同而化,亦万无可灭之理。吾见吾国人久游英、澳,或在国中而精选饮食,能采西法之良而养生者,颜如渥丹,与欧人同。凡日食用煎牛肉半生熟、血尚红滴者,行之数月,面即如涂脂矣。若多行太阳之中,挹受日光,游居通风之地,吸受空气,加以二三代合种之传,稍移南人于北地,更易山人于江滨,不过百年,黄种之人,皆渐为白色,加以通种,自能合化,故不待大同之成,黄人已尽为白人矣。是二种者已合为一色,无自辨别,惟棕、黑二种与白人远绝,真难为合者也。   棕色者,目光黯然,面色昧然,神疲气苶,性懒心愚,耗矣微哉,几与黑人近矣!然头尚端正,下颏不出,则脑质非极下也,但多近热带,发泄过多;或崎岖山谷,服食不良致然耳。欲补救之,一曰移地,二曰通种,先变为黄人,则再变为白人不难矣。移地之法,凡热带棕人皆移居冷带近海沿江之地,改其服食,易腥食者为熟食,去其虫草之不宜于人胃者,改其宫室之太温而不通风透日者,则二三百年代为改良,可进化为黄色不难也。通种之法,则高悬赏令,凡有黄、白之女与棕人之男合婚者,则优赏而厚礼之,赠以仁人宝星,名曰“改良人种”,若是则进为黄种人尤易易也,经大同后三数百年可矣。   惟黑种之人,铁面银牙,目光睒睒,上额向后,下颏向前,至蠢极愚,望之可憎可畏;其与白人、黄人资格之相远也,有若天仙之与地狱之鬼也,岂止西旅、南威之与无盐、嫫母哉!印度尚可,非洲尤甚,几无妙药可以改良矣。盖生当热带之极,积百千世传种之所成,故其黑如漆,热气发泄,传种既愚,愈传而愈甚,诚非一日之可变易也,此真圣医之所束手矣。虽欲易种,而谁与易之,黄、白二色人岂肯与通婚哉?虽重赏无济矣。伦敦昔开人种会,有学问之女与非洲黑人交者,此偶试之耳,必无多人愿之矣。美国人言平等,而不肯举黑人入仕,不许黑人入客店,不许黑人坐头等车,同席有黑人者,虽宦学必不齿焉。即有贤总统力扶之而无补也,实色不同也。然则如之何?然而转移之亦非绝不可也,但多需岁月耳。以吾观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黄蓝,华人亦然,则皆以土地移人面色而已。以英人之白而易变退化若此,则黑人之进化改良者,当亦以移地而得之矣。拟空全球热带之地,不以居产妇、婴儿,但供农、工、商、牧之用。其现居热带之黑人皆移居美洲、加拿大中及瑞典、挪威之北,以实空虚,改其服食,去其食生虫、毒草之胀腹而害体者,经二三百年,传四五世后,颜色必可变为棕色。更悬重赏,令棕人之妇女与之合婚,其赏仁人宝星亦曰“改良人种”,经数百年必可大改色矣。   大抵由非洲奇黑之人数百年可进为印度之黑人,由印度之黑人数百年可进为棕人,不二三百年可进为黄人,不百数十年可变为白人。由是推之,速则七百年,迟则千年,黑人亦可尽为白人矣。服食既美,教化既同,形貌亦改,头目自殊。虎入海而股化为翅,鱼入洞而目渐即盲,积世积年,移之以渐。故经大同后,行化千年,全地人种,颜色同一,状貌同一,长短同一,灵明同一,是为人种大同。合同而化,其在千年乎!其在千年乎!当是时也,全世界人皆美好,由今观之,望若神仙矣。

丁部 去种界同人类   人之恒言曰“天下国家”。凡有小界者,皆最妨害大界者也。小界之立愈多,则进于大界之害愈大。故有家界以保人,国界以保民,而于大同太平之发达愈难。若吾中国,省、府、州、县、局、乡、姓、房之界既立,而私其某省、某府、某州、某县、某局、某乡、某姓、某房以仇敌异省、异府、异州、异县、异局、异乡、异姓、异房者至矣。故人道以大同为至乐,而人道之始则以多分异为自保,皆无如何之势也。今如家界云矣,国界去矣,而尚有一非常大界以妨害大同太平之道者,则种族之界其最难者也。   今全地之大,人类各自生发,种族无量,而以优胜劣败之理先后倾覆,以迄于今,存者则欧洲之白种,亚洲之黄种,非洲之黑种,太平洋、南洋各岛之棕色种焉。是数者,虽于今有强弱,而亦最宜于其地者也。就优胜劣败天演之理论之,则我中国之南,旧为三苗之地,而为我黄帝种神明之裔所辟除;今之匿于湘、粤、滇、黔之苗、猺、狪、獞、黎、狆、{犭冰}等类,乃太古土著之民也,而今遁处深山,种类零落,几于尽矣。美洲烟剪之土人,今皆为白人所驱,所余不及百万;澳洲之土人,百年前数凡百万,今仅万数;檀香山之岛人,今亦零落余数万;即印度数千年前之土民,亦为亚利安族所夷灭。以此而推,今若非洲之黑人虽有万万,千数百年皆为白人所夷灭,否则白黑交种,同化于白人,此天演之无可逃者也。方今列国并争,必千数百年后乃渐入大同之域,而诸黑、棕种人,经此千数百年强弱之淘汰,耗矣哀哉,恐其不能遗种于大同之新世矣,即有遗种乎,存者无几矣。印度人种皆黑色,貌狞恶,以其地热;英人居者传种,皆变为黄蓝之色,故亦畏居之。印人贫者居宅卑狭秽臭,故每岁疫死者辄数十万,是岂能繁其类乎!经千数百年,英人之居者日繁,印种殆亦零落渐少。故至大同之世,只有白种、黄种之存,其黑人、棕种殆皆扫地尽矣,惟印度人略有存者,亦多迁之四方而稍变其种色矣。   夫大同太平之世,人类平等,人类大同,此固公理也。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凡言平等者,必其物之才性、知识、形状、体格有可以平等者,乃可以平等行之。非然者,虽强以国律,迫以君势,率以公理,亦有不能行者焉。夫见犬马而拜者,人必狂之;食鸡豕者无科以偿命之律,物之不平也久矣。惟人亦然。故放黑奴之高义,林肯能糜兵流血以为之;而至今美国之人,不肯与黑人齿,不许黑人同席而食,同席而坐,不许黑人入头等之舟车,不许黑人入客店。黑人之被选举为小吏者,美国人犹共挤之;黑人之有学行者,总统礼之,美国人犹非笑之。然黑人之身,腥不可闻,则种界之难平,不独学识才能下者不能平等,即学识才能绝出,而以形色不同,犹共挤之。故大同之世,白人、黄人才能、形状相去不远,可以平等。其黑人之形状也,铁面银牙,斜颔若猪,直视若牛,满胸长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此而欲窈窕白女与之相亲,同等同食,盖亦难矣。然则欲人类之平等大同,何可得哉!   夫欲合人类于平等大同,必自人类之形状、体格相同始,苟形状、体格既不同,则礼节、事业、亲爱自不能同。夫欲合形状、体格绝不同而变之使同,舍男女交合之法,无能变之者矣。以白女之都丽与黑人之怪丑,而欲交合以变种,此人情所万不愿者也。今美中间有之,然未几而同化于白人矣;然则欲化黑人之形状、体格与白人同,殆无由也。变形无由,淘汰不尽,则世界终无由至于大同也。   夫人之形色、体格,有出于人种,有出于地宜,有出于天时,有出于饮食、起居、宫室、运动,相错相合而后成。加拿大有一华人,入山采金,迷道而依于烟剪人,随之食生鱼、树叶,而变为喉音,皆作卡渠忌之声,其后遂如哑矣,面形亦变矣,而能作中国字,自称中国人。又有入亚齐诸岛深林中,见人形而满身皆长毛作绿色者,亦能写中国字,自称中国人,误入深山不能出,采树叶果实及鸟肉为食,遂变身形。以此推云南野人山之毛人,皆由不火食之故,故生毛耳,若改火食,毛即脱落。当太古未知火化以前,吾人类之先殆皆毛人耳。而加拿大与美之烟剪人,待吾华人甚亲。传闻其酋长之先尚藏有中国文字,谓昔华人泛海飘泊而至美洲,遂流落于今加拿大,长其子孙,尚有地名李陵台焉。墨西哥文亦方密类吾古文,考美洲土人实自鲜卑移种,自甘查甲至亚拉士加避寒,遵海而南,得墨西哥而居;其蔑罅郁架丹故宫,皆类北方庙宇,文亦方密。鲜卑与中国通,故相类也。或谓日本渔人飘泊流落者也,以食树叶生鱼,故音容尽变,灵性亦蠢矣。若粤之生猺、生黎,台湾之生番,面形横阔而肉红黑,悍气如野兽;有买其少女归而育之,长大则渐娟好如常人。而华人乡曲之童子,十二龄往加拿大,入于一白人家,至十七八岁,则红白肥壮如白人焉。盖欧、美人日必肉食,其牛羊之肉必全用脔,不洗其血,不碎切而走其血,肉必烧煎而后食之,故面色多红,盖血盛也。中华人久为西食者皆然。又血色得于日光,而体健在于运动。今白人自入童学,每日即有体操,皆习兵以强筋骨,暮皆出游以迎风日,屋旁必有花木以吸养气,屋窗多用玻璃以透日光,兴居有时,作工有节,加以食肉烧煎,故体强魄壮,色红肉腴。日本人颇讲体操而不知肉食,又无烧煎,故不能变。中国人本多肉食,调和最良,异日用全脔烧煎之食,又幼稚先行体操运动之法,长大加游吸风日之益,而花木玻璃窗并行多置,则百年之后,肉色、面貌必与欧、美相近,无复有黄馘菜色者矣。况他日内地杂居之后,必多杂婚,两种男女之交,更足为形貌、体格之变。大同之世在千数百年后,至于此时,黄种人之色状体格必与欧、美无分,其为大同,殆甚易易。若夫粤人之居于江、浙者,亦复稍增红润,而归粤即复黄瘦。粤人之来星架坡,肥壮红白者即变为黄黑枯瘦。而英人之久居南洋者皆变黑,一二代居印度者皆变黄蓝,中国人童子之产于欧、美者亦皆红白。以此而知印度、巫来由、亚非利加人种之黑,皆由热地所蒸,积世日甚,故传成黑种,其初亦非然也。故人类之色状、体格视乎饮食、起居、运动,而以传种为甚。而传种之故,因于地宜,积于天时之气候者也。故近热带之人必黑,近冷带之人必白。今欧人之白者,以其居在五十度上下,而又服食起居得宜故也。蒙古、西伯利及烟剪人,虽居五六十度而不白者,以近大陆之沙漠,日光蒸晒太烈。故蒙古人之黑色有与印度同者,盖不如欧人之近北海、地中海,日光为海气摩荡,天气和融故也。即以欧人论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人色即黄而不红,与中国同,盖处温带之地故也。欧洲之突厥人,面貌秀白,与吾江、浙人同,亦其温带之度近同也。惟波罗的海、北海最北,人乃最白耳。故人类所居之地,海陆相均者,冷带之人白,温带之人黄,热带之人黑,其愈近赤道者愈黑,若在冷带而为大陆者形黄,为沙漠者形亦黑;温带之多海者黄而近白,温带之多陆者黄而近黑;热带之近海者棕黄,热带纯陆而沙漠者纯黑:此其大略也。人种者,由地宜天时积成,则亦可迁地而移其形色也。若以棕黑之人迁之四五十度近海之地或三四十度陆地,积世易种,形色必变为黄人。如速变乎,则童婴尤易矣。惟黄人又多与棕黑人交,形色、体格必日变而进上,如谓棕、黑人丑怪,黄、白人必不愿与之交,则不然也。以吾所见,檀香山人、巫来由人皆棕黑者也,印度人则黑如鬼者也,皆怪丑者也。而欧人华人多娶其妇,美之英人多娶烟剪女者。盖凡人久居其地,则心目移易,视为固然,虽有恶者不知为恶也。吾尝问一娶檀山女、印度女者,皆云然。故知他日黄、白人之与棕、黑人杂婚而化其种者,不可胜数也。故欲致诸种人于大同,首在迁地而居之,次在杂婚而化之,末在饮食运动以养之,三者行而种人不化,种界不除,大同不致者,未之有也。当千数百年,黄人既与白人化为一矣,棕、黑人之淘汰变化,余亦无多。如大同之世,行沙汰恶种之方,奖励迁地杂婚之法,则致大同亦易易也。   迁地之法凡印度、非洲中央、南洋近赤道之地,皆不设人本院、慈幼院、诸学院,皆俟成人而后来居之,以绝其热地传黑种之源。其旧有黑人,皆移致之加拿大、南美、巴西之南三四十度者,一以实空虚,一以变形色;或徙其良于波罗的海、地中海、黑海四五六十度之间,务以大同公政府之力迁徙之。其富而能迁者奖励之,其贫不能迁者代迁之,务使无世守其热地以世传其恶种。   杂婚之法:地既迁矣,则与黄人、白人杂居,于是创奖励杂婚之格,凡有男子能与棕、黑人女子交,女子能与棕、黑人男子交者,予以仁人徽章,异其礼貌,则杂婚者众,而人种易变矣。徽章名曰“改良人种”。   或曰:以优种人与劣种人交,不几令优种复变为劣种乎?曰:无伤也,计千数百年后,棕、黑人之遗种无多,遍大地皆黄、白人之种耳。以亿万黄、白之美种与一二棕、黑之恶种杂婚,则一二之劣种少,而旋即以亿万之美种补救弥缝之。   当大同之世,起居服食之精,忧患之少,医术卫生之妙,万不能以今日欧、美比之,则其变化甚速,何忧人种之堕落欤!   改食之法:野人之食,不解火化,多用生食,不知择有益于胃、易化于胃之物,但见可食者即食之。其昆虫异草与胃不宜者,若误食之,胃不消化,胸腹肿胀,面色黄瘦,体气腥膻,皆以所食成之,传世久而化之矣。若改易其食,加以火化,去其昆虫异草与胃腹不宜者,则形色必变,所举加拿大、亚齐之华人既有然矣。然则变棕、黑人之饮食与黄、白人同者,久之必亦为黄、白人矣。或曰:美国之黑人,服食与美人同矣,而身中腥臭之气至今不除,故白人皆畏厌恶贱之。应之曰:是其变也亦不过数十年、一二世耳,以千万世臭秽腥臊之传种而欲以数十年、一二世尽去之,固不如是其易也。然若假以岁年,多历传世,若十数世、千数百年焉,熏香美食与黄、白人同,可决其腥臭必尽而体气皆香也。凡物皆久而后化,麝食香久则香,蜜采花久则甜,此芝室鲍肆之异习而渐化耳。若虑黑人凝久不化,非所惧也。   沙汰之法:其棕、黑人有性情太恶、状貌太恶或有疾者,医者饮以断嗣之药以绝其传种。当千数百年后,大地患在人满,区区黑人之恶种者,诚不必使乱我美种而致退化。以此沙汰,则遗传无多,而迁地杂婚以外,有起居服食以致其养,有学校教育以致其才,何患黑人之不变,进而为大同耶!   人类进化表 据乱世 升平世 太平世 人类多分级。 人类少级。 人类齐同无级。 有帝,有王,有君长,有言去君为叛逆。 无帝王、君长,改为民主统领,有言立帝王、君长为叛逆。 无帝王、君长,亦无统领,但有民举议员以为行政,罢还后为民,有言立统领者以为叛逆。 以世爵、贵族执政,有去名分爵级者,以为谬论。 无贵族执政,虽间存世爵、华族,不过空名,无政权,与齐民等。 无贵族、贱族之别,人人平等,世爵尽废,有言立贵族、世爵者,以为叛逆。 有爵,有官,殊异于平民。 无爵,有官,少异于平民,而罢官后为民。 民举为司事之人,满任后为民,不名为官。 官之等级极多。 官级稍少。 官级极少。 有天子、诸卿、大夫、士。 有统领、大夫、士三等。 只有大夫、士二等。 有皇族,极贵而执政。 皇族虽未废而仅有空名,不执权。 无皇族。 有大僧,为法王、法师、法官。 削法王,犹为法师、法官、议员。 无大僧 族分贵贱多级,仕宦有限制,贱族或不得仕宦。 虽有贵贱之族而渐平等,皆得仕宦。 无贵贱之族,皆为平民。 族分贵贱,职业各有限制,业不相通。 虽有贵贱之族,而职业无限,得相通。 职业平等,各视其才。 女子依于其夫,为其夫之私属,不得为平人。 女子虽不为夫之私属而无独立权,不得为公民、官吏,仍依于其夫。 女子有独立权,一切与男子无异。 一夫多妻,以男为主,一切听男子所为。 一夫一妻,仍以男为主而妻从之。 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以情好相合,而立和约,有期限,不名夫妇。 族分贵贱,多级数,不通婚。 族虽有贵贱而少级,婚姻渐通。 无贵贱之族,婚姻交通皆平等。 种有黄、白、棕、黑贵贱之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略有贵贱而不甚殊异。 黄、白交合化而为一,无有贵贱。 黄、白、棕、黑之种,有智愚迥别之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略有智愚而不甚悬绝。 诸种合一,并无智愚。 黄、白、棕、黑之体格、长短、强弱、美恶迥殊。 棕、黑之种渐少,或化为黄,只有黄、白,虽有长短,强弱、美恶而不甚悬绝。 诸种体格合一,皆长,皆强,皆美,平等不甚殊。 白、黄、棕、黑之种不通婚姻。 棕、黑之种甚少。各种互通婚姻。 诸种合一无异,互通婚姻。 主国与属部人民贵贱迥殊。 主国与属部人民渐平等,不殊贵贱。 无主国属部,凡民平等。 有买卖奴婢。 放免奴婢为良人,只有仆。 人民平等,无奴婢,亦无雇仆。

戊部 去形界保独立 第一章 妇女之苦总论   妇女:天下不公不平之事,不过偏抑一二人,偏重一二人,则为之讼者、助者纷纭矣。若偏抑千万人,则古今讼者、助者不可言矣。若夫经历万数千年,鸠合全地万国无量数不可思议之人,同为人之形体,同为人之聪明,且人人皆有至亲至爱之人,而忍心害理,抑之制之,愚之闭之,囚之系之,使不得自立,不得任公事,不得为仕宦,不得为国民,不得预议会,甚且不得事学问,不得发言论,不得达名字,不得通交接,不得预享宴,不得出观游,不得出室门,甚且斫束其腰,蒙盖其面,刖削其足,雕刻其身,遍屈无辜,遍刑无罪,斯尤无道之至甚者矣!而举大地古今数千年号称仁人、义士,熟视坐睹,以为当然,无为之讼直者,无为之援救者,此天下最奇骇、不公不平之事,不可解之理矣!吾今有一事为过去无量数女子呼弥天之冤,吾今有一大愿为同时八万万女子拯沉溺之苦,吾今有一大欲为未来无量数不可思议女子致之平等大同自立之乐焉。夫以物理之有奇偶、阴阳,即有雌雄、牝牡,至于人则有男女,此固天理之必至而物形所不可少者也。既得为人,其聪明睿哲同,其性情气质同,其德义嗜欲同,其身首手足同,其耳目口鼻同,其能行坐执持同,其能视听语默同,其能饮食衣服同,其能游观作止同,其能执事穷理同,女子未有异于男子也,男子未有异于女子也。是故以女子执农工商贾之业,其胜任与男子同:今乡曲之农妇无不助耕,各国之工商既多用女子矣。以女子为文学仕宦之业,其胜任亦与男子同:今著作文辞之事,中国之闺秀既多,若夫任职治事,明决果敏,见于史传者不可胜数矣。故以公理言之,女子当与男子一切同之;以实效征之,女子当与男子一切同之。此为天理之至公,人道之至平,通宇宙而莫易,质鬼神而无疑,亿万世以待圣人而不惑,亿万劫以待众议而难偏。男子虽有至辨之才,至私之心,不能诪张之、抑扬之者也。   今大地之内,古今以来所以待女子者,则可惊,可骇,可嗟,可泣,不平谓何!吾不能为过去无量数善男子解矣。   第一,不得仕宦:万国卿相尽是男儿,举朝职官未见女子,考廿四朝之史文,选举不闻巾帼;披九万里之地志,考职不睹裙钗。夫使男子尽是禹、皋而女子皆同犬马,则其义可也。然若敬姜之德行,岂不胜于世禄之季孟而足备卿士;班昭之才学,岂不胜于纨袴之梁不疑而足备尹长;洗夫人、秦良玉之威镇百蛮,岂不胜于骄蹇之庄贾赵括而足任将帅;辛宪英之清职,岂不胜于昏愚之曹爽而足参谋议;宋若宪之经学,岂不胜于阉臣之鱼朝恩而足任师儒;李易安之记诵词章,岂不胜于没字碑之窦参而足为文学侍从。推之各国女才,当亦有同,罗兰、苏菲亚、懦厄其着也。夫任官以治事,受事以择才,遍考孔子经义,无禁妇女为吏之义。才能称职,则女子与男子何择焉!乃身男子也,则虽庸騃愚稚可为公卿;身女子也,则虽圣神文武不得仕宦。匪独秉钧开藩不得蒙大任,乃至胥徒府史不得备奔走,岂无量数之女子无一人胜府史之任耶?昔人禁世官,讥世卿,以伸寒畯而致之平等。左思曰:“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沈下僚。”长言太息。于是士人以才高位下,叹老嗟卑,自伤不遇,侘傺无聊。屈原以之投江,贾谊以之怀沙,而后人为之痛伤惋惜,嗟叹流连,乃至于千年后,诛椒、兰而骂绛、灌。蔽贤则以为不祥,抑才则以为窃位,惟于千万年、千万国、京、垓、稊、壤、沟、涧、正、载、极无量数之女子,其中才贤若敬姜、辛宪英、罗兰、苏菲亚之流何啻亿万,而未尝充一末秩,不闻一好贤之士为之惋叹沈滞、振拔蔽抑,有蔽抑不祥之叹,是则何欤?夫国家旁求俊乂,握发吐哺以求才,而蔽贤抑才至于千万国、千万年、正、载、极无量数之人才,其不祥孰有大于是欤?其为大不祥,蔽塞天地,灾沴万物,孰有大于是欤?以为无才欤,则欧洲国统,无子传女,多以女为帝王者,如近世班之以列沙伯之开新美洲,俄之喀林辟中亚细亚,英之以列沙伯、维多利亚之强盛英国,尤着矣。即中国宋之宣仁,明之慈圣,皆以女主临朝而致承平,若后汉之临朝六后,有若定例,即至淫篡之吕、武,至为无道,而其才术控制天下,有若缚鸡弄丸,若使平世顺流,以任宰执藩镇,其才岂减于李德裕、张居正哉!夫大任莫如帝王,反许为之,小官莫如吏士,则不许为,岂能为帝王而不能为吏士耶,是又何说欤?汉、六朝时,女子尚有封君侯者,如戛羹侯、宣文君是也。后世不独实官不任,并虚爵亦从而夺之,男子则襁褓可袭侯封,女子则丰功不膺爵赏,是又何义也?而女子虽抱治才、积学行,未闻求仕为东方朔之自荐,未闻以怀才不用,侘傺自伤,怀沙而投汨罗者,义虽忧国,不过漆室投梭而已。盖国律所定,风俗久成,自知不得,不复为非分之望,如奴隶,如蝼蚁,卑微愚贱,摈在人外矣。既摈在人外,则亦卑贱自安,不复讲求政事,探研文学,不复穷理蓄德以求进。过去未来之种种勿论,即在今日,用男弃女,是使八万万之人才,聪明俊伟皆湮没郁伊以终也,暴殄天物之罪,岂有伦哉!方今立国之强弱,视人才之多寡,吾有人民而先自绝弃其半,其愚无策,何可量焉。西人谓商务无女子,则其国商务不兴,今美国渐有用女子为医电各职,近有拔为审判官者,余官则仍不得充焉。然兹皆一技一能之任,岂足尽女子之才哉!其与各国偏抑女子之弊,亦五十步百步之比耳,其为弃甲而走则同矣。蔽贤不祥,背天心而逆公理者一。   第二,不得科举:兴学选才,设科拔秀,惟能是与,岂在形骸。汉世创之,有孝廉、秀才、贤良、有道诸科,隋、唐以降有进士、明经之目,然登科只有男子,应考并无女人。夫以孝而论,孰若救父之缇萦;以廉而论,孰若挥金之柳氏母;以秀才而论,孰若邓后、班昭、谢道蕴;以贤良有道而论,仪法孰若钟、郝;以进士而论,诗词孰若李易安;以明经而论,经学孰若宋若荀。其视男子之“举秀才不读书,举孝廉父别居”者,人才不相去天壤耶!乃幸现男子身,则逆贪愚陋,苟窃高科;不幸现女子身,则虽至德通才,不许预试,不平孰甚焉!以言野无遗贤,则所遗无量;以言取士必得,则所得仅半;以言兴贤求才,则不兴不求,颠倒多矣。若黄崇嘏之为蜀状元,则假男子身而后成,盖女子一出而魁多士矣,岂得谓女子无才哉!况人才以奖励而愈振,以荣名而愈修,区区科第之虚名,何不假借彤管之有炜,而乃塞畦绝径,令窈窕含光不克登其徽音,秀嫒蕴才不克扬其文采,固失育才美俗之道,亦非文明开化之宜。昔孔子之立学造士以创科举也,原为世卿不平等而特矫之,譬如在印度会首陀齐婆罗门创义之时,原为骇世之举动。乃今也拔擢男子之寒畯而全遗女子之秀彦,是于矫俗升平之义,知二五而不知十也。诗称“厘尔女士”,夫女而称“士”,然则《王制》学校中之进士、选士、秀士、俊士岂有别焉。夫国家旧禁,优倡皂隶乃不许试,清贵女士,丽兹彤管,岂倡隶之是比而并摈之欤?且学校作人,凡人皆作,女子亦人也,岂鸟兽不可与同群哉!乃汉成三千,贞观万室,不闻女士得列横经,何听其落英隐秀,摈不与人相齿耶!今欧美各国,女得入学,然得与博士、文学士之选者落落晨星,或且一国无有,得非选用之不及,激拔之不盛,风厉学官之道未至,故女士不多耶!抑人才而塞文明,其背天心而逆公理,二也。   第三,不得充议员:人者天所生也,有是身体即有其权利,侵权者谓之侵天权,让权者谓之失天职。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受天权一也;人之男身,既知天与人权所在而求与闻国政,亦何抑女子攘其权哉,女子亦何得听男子独擅其权而不任其天职哉!若谓女子无才识耶,则如罗兰夫人实为法国党魁,驱率群议员而受命矣,岂不能胜一议员之任耶!其它各国女才,着书言国政,助夫任大事者,无待缕数矣,而各国举大统领、宰相者未闻,乃至并数百之议员,不闻举一女子参预其列。夫国之有代议员者,原取诸民,一以明公共平等之义,一以选才识通达之人。夫以才识论,则数万万之女子,夫岂无人;以公共平等论,则君与民且当平,况男子之与女子乎!贵女且为帝王,过于贱男子多矣,岂能为帝王而不能为议员欤!甚怪欧美日言平等而乃不平若是也!男子既以同形党而力抑女子,已为可怪;女子亦自安于异形党,退谢而不求,尤为可奇。吾昔入加拿大总议院,其下议院长诸女陪吾观焉。吾谓“卿等具有才学,何不求为议员!”议长诸女胡卢大笑,谓“吾为女子,例不得预”,目吾为狂。此外频与欧美女子言之,皆笑吾之狂愚也。盖遏抑既久,受为固然,逡退安分,反目人权为谬妄矣,是失天职而不知,谢天权而不任也。美国女子间有求之,则为众男形党所抑,郁而不伸,不独不得为议员,抑且不得为举议员之人。澳洲女子,今得有举议员之权以为国民矣,美国亦有数州得选举权者,比之各国稍为升平矣,然其未能任议员、不能太平则均也。窃谓女之与男既同为人体,同为天民,亦同为国民。同为天民,则有天权而不可侵之;同为国民,则有民权不可攘之。女子亦同受天职而不可失,同任国职而不可让焉。凡举代议员,惟问才识,不论形体。今女子不被举者,非无人才也,盖男子自私其同形党而不举之,女子又不得为公民而无举议员之权,故女子不得为议员,遂常绝于宇宙间也。此其侵天界析夺人权,不公不平莫甚矣。窃以谓女子之有才识者,当一律选举之,以大昭公道,以无失人才焉,此为太平世之大义也。   第四,不得为公民:口国者合人民以为国,人民者无间于男女者也。国之存亡、强弱、盛衰,男子受其休戚,岂女子独能外焉!漆室投梭,爱国同情。即在大地统一之世,尚有天赋人权之义,女子亦当在天民之列,平等并立,以其才选共预公议,岂况国乎!乃今各国之制,不独不得为议员,且不得为国民。上不得预选举之权,则国事无关,下不得厕公民之列,则人身有损,其义何欤?谓女子不能供赋税,任国事,则今女子之为工商而纳重税于国者固已多矣。谓女子不能有才识,明事理,则女子之有学问者又更多矣。女子所短者,独为兵一事。此非女子不能任也,木兰从军,何尝不策勋十二转,但国家以其体短力弱不为选之,是非女子之罪也。况为兵固与为公民异义也,为兵犹为官也,不必人人而为之;公民则天职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且为兵仗力,为民仗德行学识,女子不出力,未尝不能有德行学识也。而独见摈,是不以人民待之也;女子坐听其摈,是不以人民自待也。同为天民,同为国民,与女子为公民,又于男子无损也,何事摈之而侵天界乎,女子亦何可让天职、舍国责而甘受摈哉?故天下为公之世,凡属人身,皆为公民。而有国合众,女子亦在众民之列。若行有玷缺而才不能供国事者,则无论男女皆不得为公民。否则以女子为公民可骤添国民之一半,既顺公理,又得厚力,何事背天心而夺人权哉!将欲为太平世欤,以女子为公民,太平之第一义也。   第五,不得预公事:中国抑女之风,不独不得仕宦科第也。夫公事之任,惟才是与,凡人得知。乃若都邑会馆,乡曲公所,人人有分,得以议事,自道路、坛庙、水旱、饥荒、祭祀、会同,凡民得与焉。传签而集众,公举以任事,本无贵贱,凡百平等,然虽有贵妇才女,不得与列焉。其有乡曲族姓之事或讼,则老者判之,而老女又不得与,虽有才智皆无所施。吾见穷乡小族,其父老壮丁相与议事于祠庙,妄愚乖谬,备极可笑;而有才女嫁于其族绅家而孀居者,论断其事,最为明识,而曾不得与议,致成大误。才女既自叹女身不与议,吾尤咨嗟于“贵胄蹑高位,英俊沈下僚”,族有高才,坐成废弃,终身不用,而令盲人指挥,可恨孰甚!季氏柄国,孔子闲居,“勿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以形体之异,故坐成永弃,颠倒人才以误大事,是何义欤?岂尊贤使能之公理哉!岂惟中国,今欧美亦莫不皆然。凡百会所,任事皆男子,预议皆男子,贵妇才女虽得预会,陪列而已,意女子岂尽无才以任此欤,无乃积男党既多,积男权既久,尽夺而取之欤?窃以为此既不关国事,但出人民之公义,妇女亦人也,何可摈之!乃至乡曲族党之间,亦复一切摈斥,不得预事,则一现女身,纵天地予以奇才,无复有发愤展布之日,仅为一家一姓育子女、主中馈而已,非徒抑塞人才,遏夺人权,亦暴殄天地之精英甚矣。火齐、木难、水晶之珍,人犹宝之,乃天产无数量不可思议之精英,可以平地成天与男子同数平等者,而以形体微异,一切排斥,此与印度之斥首陀贱族为尤过之,不公无理,孰有过此!   第六,不得为学者:天之生人,予以耳目心思之灵,即皆予以通力合作之任。学问者,所以广人才识,增人见闻,内以养身,外以用世,人人不可缺者也。妇女之需学,比男子为尤甚;盖生人之始本于胎教,成于母训为多。女不知学,则性情不能陶冶,胸襟不能开拓,以故嫉妒褊狭,乖戾愚蠢,钟于性情,扇于风俗,成为教训,而欲人种改良,太平可致,犹却行而求及前也。且人求独立,非学不成。无专门之学,何以自营而养生;无普通之学,何以通力而济众;无与男子平等之学,何以成名誉而合大群,何以充职业而任师长。故为人类自立计,女不可无学;为人种改良计,女尤不可不学。今中国旧俗,妇女皆禁为学。一则贱女之风,以女子仅为一家之私人,故以无才为德;一则男女既别,不能出于学校以求师。相习成风,故举国女子殆皆不学。甚至士夫世家,礼法森然,文采有曜,而叩其女学,则花貌蓬心,瞢无所识,盖皆以候补奴隶,无事深求也。故一家之中,男子则文学彬彬,妇女则鹿豕蠢蠢,虽被服相近,有同异类。夫人之爱其女子及其姊妹,情亲已甚,岂可骨肉之间坐为异类哉!而习俗既成,竟不之怪。夫强异类者以同居,以此而日言齐家,岂非怪谬!苟非严威,即为强忍;故无论如何学道之人、名士之家,一及家庭,即有难言之隐及不可处之事,岂非妇女不学,强集异类,有以致然哉!诗言“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父母其顺矣乎,鄙意此为空言则有之,若其实事,普天之下,孝友之家,必无此境。其外无诟谇者,皆张公艺之百忍耳,安有合无数不学之人于一室,各用其偏陿嫉妒之私而能和乐者哉!中国名士之家,间有习礼明诗者,然吟风弄月,何足言学。若其湛深经史,通达专门,闺秀之中,古今罕闻,是率二万万人有用之才而置之无用之地,弥天憾事,孰有过此!况当世界竞争优胜劣败之时,岂可坐弃人才哉!况妇女之中,奇才甚伙,且性静质沈,尤善深思;以之为专门之业,制器尚象,利用前民,其功大矣。今欧美升平,女子虽得入学,然皆达于笄年,即已辍业。且女自异常小学以外,富贵家女,亦不过学法国语,学琴,学画,即可见贵。其日握一卷者,率皆小说游戏之书,无关大道者。其女子中以着书自立、专学致精者,实罕闻焉。则女智尚未开,女学尚未成也,盖皆女权不足故也,足则女学必兴矣。   第七,不得自立:凡人皆天生,不论男女,人人皆有天与之体,即有自立之权,上隶于天,人尽平等,无形体之异也。其有交合,亦皆平等,如两国之交,若有一强一弱,或附属之,或统摄之,即失自立之权,或如半主之国,或如藩属之国,奴隶之人矣。女子与男子,同为天民,同隶于天,其有亲交好合,不过若朋友之平交者尔;虽极欢爱,而其各为一身,各有自立自主自由之人权则一也。乃因太古挟强凌弱之余孽,女子体少短弱,托庇于强男之宇下;或因强暴抢掠,劫挟其相从,于是积而成俗,女子常耗于男子之家,遂失其自立之人权:一曰不得立门户,二曰不得存姓名,三曰不得顾私亲。何谓不得立门户也?其与男子之牉合也,则曰“适”,曰“归”,曰“嫁”,创其义曰“夫为妻纲”,女子乃至以一身从之,名其义曰“出嫁从夫”,以为至德,失自立之人权,悖平等之公理甚矣!今美国号称平等,而女子从夫之俗如故。一嫁则永归夫家,惟夫所之焉,夫贵则从而贵,夫贱则从而贱,盖为官为长皆无妇人,故不得不从男子也,谚所谓“嫁鸡从鸡,嫁狗从狗”焉。何谓不得存姓名也?中国虽为抑女,犹得存其姓名,尚存自立自主之义。欧美则妇女一嫁,即改姓从夫,本身之姓名永不得自立于大地之上,与强国灭人国土而自有之无异。夫名与身孰大乎?人所以光跃于千万年,震动于千万里,皆以名存故也,故志士舍身而殉名,以名重于身也。齐景为国君而名不称,伯夷饿死而百世称之,孔子曰“疾没世而名不称”。今乃夺人姓名,其悖公理而争天权,尤莫甚焉!此惟唐宋君主专制之威,乃间有夺人之宗而赐姓者,而欧美之男子,乃人人尽夺妇女之姓字,——今世所诵称之罗兰,实其夫姓名也。——此其与君主之专制间有夺姓者尤过之。孔子之着《春秋》也,于鲁女曰伯姬,曰季姬,于夫人曰成风,曰齐姜,明着其姓字,何尝如欧美从夫之姓,亦何有以夫姓冠其本姓,如近世之陈女配李姓即称为李陈氏者哉!此孔子立女子之平等自立之大义也,而何可背之哉!若从夫之后,几不得自为人,甚至夫得而笞掠之,得而鬻责之,几若一嫁之后几与奴同。即以奴论,美国犹因卖奴而倾国大战以争之,乃以男女平等之故而屈抑之,至不得与美之奴等,何其悖哉!何谓不得顾私亲也?自为人妇之后,舍己之祖父母而专事夫之祖父母,舍己之祭祀而专奉夫之祭祀。父母有病,夫之父母有病;则不得视父母之病焉,时节已当祭祀父母,夫当祭祀祖父母,则祭祀夫之祖父母而己之父母不得祭焉;己身有父母之丧,夫有父母之丧,则己之父母之丧不得事而事夫之父母之丧焉;己身有兄弟伯叔之疾与丧,夫有兄弟伯叔之疾与丧,则舍己之兄弟伯叔之疾与丧而视夫之兄弟伯叔之疾与丧焉;凡此抑慈舍痛,舍己为人,皆夺自立之人权,悖平等之公理者也。其甚者乃至立“夫死从子”之义。夫幼而从父,则少之时养育之劬劳,教训之义方,不得不然也;若子者,乃其所生,以尊言则过之,以恩言则育之,何事从之哉?不过以形体微异,一律扬彼而抑此耳。何罪何辜,以形体之微异而终身屈抑,服从于人,乃至垂老无自由之一日,是尤何义耶!其夺人自立之权,未有过此。《礼运》记孔子之立大同制也,曰“女有归”。“归”者,岿然独立之象,所以存其自立之权也。   第八,不得自由:人人有天授之体,即人人有天授自由之权。故凡为人者,学向可以自学,言语可以自发,游观可以自如,宴饷可以自乐,出入可以自行,交合可以自主,此人人公有之权利也。禁人者,谓之夺人权、背天理矣。今欧美女子于学问、言语、宴会、观游、择嫁、离异略可以自由矣,其它尚不列也。若亚洲诸国,则皆缚束而禁制之,虽其程度有高下,而其为禁制则一也。   不得自由之事,莫过于强行牉合,夫夫妇为终身之好,其道至难,少有不合,即为终身之憾,无可改悔。父母虽极爱子女,然形质既殊,则爱恶亦异,故往往有父母所好而为子女所恶者,父母所恶而为子女所好者。即以职业而论,高名则莫如士吏,好实业者则莫如为农商,而子女与父母往往交异其性者。其它状貌、文采、技艺、事为,皆人各有好,万不可强同。若使子女必与父母同,则天下之执业者,一家一族必无异业、必无异情矣,而如其万无此理何?既非所好而强合之,则将有终身抱恨者矣。况父母本自异性,或父好贵而母好富,父好文而母好质。又孰从而定其深得子女之性乎?又况少无父母而养于伯叔父、母、兄、嫂,或养于庶母、继母、舅母、从母主之,如是者十居其三四也。其亲少远,则体贴之爱心亦微,或嫌怨甚深而践踏之微意有在,则所适非夫,更有不可言者。吾见有卿士之后误嫁一贼,至牵连而为乡人所不齿,女子遂因以自缢。又吾从伯天民公,文采风流,倜傥俊杰,尝从左文襄军幕于新疆,官至知府。遗孤女曰拾翠,遂养于中丞公家,聪明娴令,从予问学,通算明诗。吾家当时簪笏相接,族叔父则“阿大中郎”,群从则“封胡羯末”,盖习见裙屐之风。误适一乡曲富人,织机之子,不及数月,含恨而死。又见有贪利聘金而嫁与游美国者,夫未归而空嫁,乃至终身未见其夫而夫死者。若夫以良家女贪重金而卖为人妾,又误落无赖之手,展转鬻卖而堕落为妓,流离远方,无亲可依,饮酖吞金而死或抱恨而死者,里巷相触,举目皆是,百千万亿不可胜道也。随令人人征之见闻,无不流涕者,但为一人作传奇,已可盈满卷帙,况中国之大,而又亚洲、印度、波斯、土耳其之众耶!女子既全无自主之权,又无文学、技艺、知识,一切听他人之播弄,其惨剧岂复可言哉!且其许嫁之道,更有异者,夫人才行、学艺乃至体貌,皆年已长成乃可考见,若在童幼,则虽王冲管辂亦难尽知。而吾粤定婚,多在童幼,甚至有两父相厚,悖国律而指腹为婚,苟年过十四五而不字,则父母恐无人娶之,更有不择而妄适人者矣。其为大害,不可尽言;一则人有幼年明慧,孝谨而长大昏愚纵浪者,更有横逆颠狂之性幼少未露者,其或少有父母之教而粗知义方,后丧父兄而赌饮嫖吹任性荡产者。吾乡有日劫窃其妇之首饰,不得则威挟而力夺之,其终则卖其妻以供一博者矣。又有幼年美秀而长大丑恶,又有幼年强健而长大被疾,至肢体残缺或肺痨就死者,即吾伯姊亦以此终身长寡矣。又有幼年家富而长大中落者,甚至夫家田园皆尽,几于行乞,而女家富贵日盈,文采日盛,以此而嫁为卖菜佣乞丐妇者,不嫁则不义,嫁则何以为生,以此抱憾致死者又不知千万也。即吾乡族中,有富家女来嫁而夫家中落者,胼手胝足,茹苦含辛,一切自母家持馈而来,执薪手炭而自炊,其苦不堪,而其夫不肖,日事烟赌,簪钏拔尽,笞楚迫求,索母千金,夫应手立尽,卒乃以盗下狱,而妻恚愤致死,殊可惨焉。其所适得人,千百无一,而夫也不良,或家道中落,则家家皆是。触目可伤,削竹难尽,沉沉苦海,谁共百年,渺渺孽缘,空劳双宿。愁思遍地,怨气冲天,父母虽爱不能救,才德虽美不能补,谁造恨天,贻此咎害!若夫天年不遂,人事之常,而节义过激,莫不守贞,茹苦终身,独居毕世,有不往守者,人议鬼责,举世不容。夫夫妻之义,以牉合而定,未之成亲,未之见面,安得代守终身乎!礼于嫁未庙见尚归葬女士之党,况未嫁乎!身背父母,而为不识之人终身服义,既背孔子之经,又苦生人之道。而迂儒不通人道生生之理,但悦其行义之高,相与辅翼激张之以成风俗,岂不谬哉!吾乡又有“代清”之名,生平未尝字人,闻有某童死,亦未尝识之,愿以为死夫而为守终身,代事舅姑,此其背义非道,尤为怪矣。更有童养媳者,贫家多行之,欲省婚娶之费也。年仅数岁,即依他人,恶姑不慈,待如奴婢,酷不能忍,辄复自尽。若夫之不良,长大变异,前智后愚,前健后疾,前富后贫,此固与幼年字人者相同而尤惨矣。凡若此者,皆愚儒因男强女弱之旧俗而误缘饰美义,曰“烈女不事二夫”。考孔子之世亦多出妻,而韩非子称“太公老妇之出夫也”,则古者夫妇不合,辄自离异,夫无河东狮吼之患,妻无中庭相哭之忧,得人道自立之宜,无终身相缠之苦。乃俗儒妄为陈义之高,至女子皆为终身之守,虽遇盗贼狂狡,既已误嫁,饮恨终天,无自援救。遂使夫也不良,得肆终风之暴;而女子怀恨,竟为终身之忱,救之无可救,哀之无可哀。于是谚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今果然矣,岂不哀哉!同是人也,岂可使万百亿千女子所适非人,抱痛衔恨如此!然岂徒不得自立自由而已哉,更有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具四者焉。   何谓为囚:欧、美女子之于出入、交游、宴会皆不禁,近升平矣,中国尚不能也。缘古者男女大乱之俗,于是以正父子之故,不得不矫而禁之。于是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先在别内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男女授受不亲。甚至姑姊妹本是同产,以古者无同姓为婚之禁,于是矫之,则已嫁而返,不与同坐同食。叔嫂亦出一家,以古者多有兄弟共妻者,故益严禁之,至于叔嫂不通问。若夫男女之间,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所以大为之界、严为之防者至矣。不得见男子,故无外交,既无外交,自不得出,是故终身深居闺闼,不出中庭,号为阃范,以为礼防。既禁出入,亦禁游观,虽有良辰美景、赏心乐事,皆不得预;虽有名山大川、胜地名迹,禁不得赏;虽有大会盛事、奇人异物,禁不得见;虽有名师硕学、专门绝业,禁不得从。学问无由进,识见无由开,一步不可行,一物不得见,从者谓能修礼防,谓之贤媛;不能从者谓之无廉耻,以为荡人。夫荡人之恶名,谁能受之,故自少受母教,已自缚束;长依妇道,更当闭闲。故中国女子,自非贸丝之妇,倚门之倡,无有交接游观者,凡有此者辄为不齿。若夫印度之抑女尤甚,虽极贫贱,必有红布数尺以蔽其首面,出行则以手持之,目仅见足,曳踵圈豚,盖目为布蔽,不见前面也;间有操作,一见男子,辄复蔽面,故终日以右手执操作之物,左手牵蔽面之布。尤甚焉者,全身全面皆有布掩,仅露双目,而眉间布缝以小锁扃之,夫持其钥,惟夫命乃开,身有穷袴,扃锁亦同,皆惟夫持钥。此则狱吏之待重囚不若是矣。印中妇既孀守寡,则独处高楼,去其下梯,绳缒饮食,如此终身,此则欧美杀人之罪终身监禁者不过此矣。印度富贵家女,有看演剧者,以布帷之,时穿小孔,仅露双目,外人不得见焉。凡此相待,非幽囚而何!以太平世人视今欧美女子之不得议政任官,哂为异事,怒其刻薄;若以欧美女人视中国女人,觉其深居简出;若以中国女人视印度、突厥,又觉中国人尚能得视行从容,游观自在,而印度、突厥之幽囚尤甚矣。虽然既禁出入,其为囚一也。惟有罪人乃加监禁,女子何罪而妄加监禁乎?夫不从贤师、良友,不见名人、硕士,则无由成就学术;不见高山大川、胜地名迹,则无由开拓心胸;不游美景良辰,吹风受日,则无由强健。夫妇女为生人之始,传种所自,而不健则弱无血色,无学则蠢若鹿豕,不开拓则无生人意趣,大损大众之传种;而一为男子守,以苦无量数之妇人,坏不可思议之人种,其害何可数哉!   何谓为刑:古于有罪者刻伤肌肤,故作墨、劓、刖、刵诸刑,然后世犹恶其不仁而改为笞、杖、流、徒,欧美则但用监禁,不忍行之。乃父母于子,偏设严刑,穿耳作孔,以挂垂环;夫天生之耳完好,孺子之身何罪,何事以饰环之观美而加劓刵之重刑?巫来由及印度暨卫藏诸蛮,则不止穿耳而穿鼻,鼻或穿其两孔,甚或正穿其中枢,甚或雕额涂金,而耳之累累若贯珠者无论矣。中国古制本无是俗,自蒙古人乱华俗乃有是风,于是无量数之女子无能免是刵刑者矣。欧美老妇,耳尚凿孔悬环,近则文明大开,少女多撤环。不复凿耳矣;然细腰之俗未改也。昔楚灵王好细腰,而宫人多饿死者,欧美之好细腰也,束以紧带,缚以丝绷,务令上下大而中小,以为美观,而女子则被缚束而不堪其刑矣。至于小足,是大地同尚;欧美女子,亦复缠以窅娘之帛,耸以跕躧之屣,以为美观,但不若中国之甚耳。数岁弱女,即为缠足,七尺之布,三寸之鞋,强为折屈以求纤小,使五指折卷而行地,足骨穹窿而指天,以六寸之肤圆,为掌上之掌握。日夕迫胁,痛彻心骨,呼号艰楚,夜不能寐。自五岁至十五岁,十年之中,每日一痛;及其长大,扶壁而后行,跪膝而后集。敝俗所化,穷贱勉从,以兹纤足,躬执井臼,或登梯而晒衣,或负重而行远,蹒跚局蹐,颠覆伤生。至若兵燹仓皇,奔走不及,缢悬林木,颠倒沟壑,不可胜算。无道之敝俗,至斯已极。吾于群妹,目击其苦,心窃哀之,誓拯二万万女子之苦。故弱冠以还,即开不缠足会,其后同志渐集,舍弟广仁主持尤力,大开斯会于粤与沪上,从者如云,斯风遂少变。戊戌曾奏请禁缠足,虽不施行,而天下移风矣。夫天然之足,光致完好,即欲观美,何待矫揉以害女子哉!盖宋至今,千年相继,人生三十年为一世,以祸害夭亡统算之,实通算不过二十年耳;二十年中,女子受害者二万万人,上推千载,凡五十倍,则为百万万女子被其毒害矣。古今大地之毒害,孰有如此事者哉!且中国号称教化之国,而大贤世出,不加禁止,致为人笑,尤为耻矣。其它恶手指之大而以铁钳夹之,及一切指环、手钏,状类枷锁,或有入而难出,火烙致伤,是亦刑之比也。若夫新妇初来之夕,集宾客,聚宗族,入洞房,索妇物,多者千百数十金,少亦十数,终夕勒索,丑言恶气。妇若不应,扯其衣饰,焚以炮爆,甚或以热水火钳烫其手足,至于面损足伤,以为欢笑。此与狱吏之迫索囚徒财物何异!妇女何罪,新婚燕尔,方为兄弟之好,洞房窈窕,乃为狱囚之迫!中国号称教化礼义之国而乃出此,岂不悖欤!吾妹之嫁,坐蒙斯辱,吾为大愤,然既作人妇,在人檐下,岂得不勉强赔饷哉!呜呼,此殆太古野蛮旧俗之道而扫除未尽者欤!   何谓为奴:奴非有他,供服役、扫除、烹庖之事,谓之奴云尔。吾乡娶妇者,虽贵宦之家,才秀之嫒,必当入厨治馔具;闽中尤盛,虽有婢妪,不得假手焉。苏秦之游说不得意而归,则嫂不为炊,唐人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盖自周迄唐已然。虽欧美之俗,室内亦皆由妇女治之,盖亦“在中馈”,“惟酒食是议”者也。若夫日本、印度、波斯、南洋,其妇女莫不以司庖烹饪为事。吾国号称礼法之家,则翁姑而外,夫与兄弟姊妹食,莫不立旁侍膳而进食,撤食乃馂其余者。若夫破柴,汲水,洗涤食器,是非奴而何?其它扫除门庭,缝纫衣服,乃至洗沐,按摩,盥衣,甚至供食,又皆随意役使,有同隶役,夫皆坐受,是非奴而何!夫舅姑虽尊,然不过推夫之爱以爱及之耳,非有恩义也;推爱及之,则事之如《内则》之每日三朝,馨膳,洁羞,捧席,捧衽,纫针补衣,燂汤请浴,皆问所欲可也。在先圣之制礼,不过虑妇非己生,故重其礼以相与为亲。而世俗误会,几若纳妇之金等于买奴,既得为姑,肆其凌虐。不独任意役使,有同奴婢,乃至呼叱詈骂,刻薄贱恶,过于奴婢者矣,虽遇贵女才媛,不得不以名分忍受而至丧身自尽焉。自妇之初来也,或以明慎始之义,张严威以临之;或以重家法之名,行苛礼以苦之。始具榛栗枣修以见姑也,跪拜而下,则严陈约法,问其允否;其强之见族人也,则自小叔、女妹、犹子、侄孙无不献茶行礼,日至四五。其献尊长必行拜礼,甚至于姑之婢妪亦强跪拜,而平等之叔伯强行四拜之礼无论矣;乃至宾客在席,亦跪地献酒而皆坐而受之,此非奴而何!夫孔子特明亲迎之礼,亲迎御轮,以明男先子女之义,故墨子以为祗惴若仆,其与慎始何如!故夫妻则合卺,同食于舅姑则亲饷妇致醴,故孔子斥俟堂俟箸之非,发冕而亲迎之义,曰“妻者齐也,妻与夫齐也”,又曰:“将以合二姓之好,继先祖之后,敢不敬乎!”故曰:“敬身为大,敬妻为大”,故明相敬如宾之义,未有发相待如奴之义也。吾广东有拜姑婢之礼,致令贵媛因此与姑相恶。又有顺德富家麦姓,娶缙绅金家女,其礼,日当献茶五次。有所谓上床茶者,其舅食阿芙蓉者五更乃寝,妇待至四更不及而寝。其舅怒其失礼,诬其不贞,强子出之。金家不服,大讼十八年,致家室仳离,费金巨万,岂不异哉!故为新妇者,未明而起,夜分不寝,盛饰而朝,各食而献,执饪而供,具物与奉,无小无大,莫不致敬尽礼以待之。自晓至夜无须臾之顷得息焉。不敢食夫家之食,而又不得自买食,必待母家来供,而不呈于姑,不分与叔妹,则加谯让。少有不如礼,则加詈骂,谥以不敬,号为无耻。盖新妇之奇苦大难,虽孝子之事父,义仆之事主,不能堪其劳者;大贤之束身,法吏之治狱,不能比其严者,此岂人情所能为哉!岂徒事舅姑而已,乃若小叔、女妹,一切供役,自理发、浴身、进膳、献茶、浣衣、濯足,一若固然。少不如意,即加诃骂,恶口相加,迫于忍受,更有持镜几以相掷,执火钳以相烙者。母家不忍,与之兴讼,女妹服礼,然夫妇遂仳离焉。或有在厨与婢妪共食而不得与夫及姑妹共食者焉。又见小叔亦多立侍不坐,而尊长无论矣。小叔以男子之故,尤为专肆,至子女既长,随意骂詈,嫂惟吞声而已。大约小叔、女妹之凭借母势,役使其嫂,有同奴婢,视为固然,少有不应,非面加诟骂,则诉母斥之。中家以下,殆无不然。至于兄妐女妐,则益尊重其体势,奉事与舅姑无异,不待言矣。其或舅老姑没,只有继姑、庶姑。继者则子非所生、无爱子之心,更无爱妇之情;庶姑则出身婢女,卑贱而不识礼体,挟持姑势,横逆妄加,或恶其嫡而自私,或谮于舅而诬罪。始则自衣服饮食之微,横加抑掠,继而施强夺诬告之事,加以楚毒,甚且迫以自尽,强行鬻卖,虽有夫爱,亦无所补。其孀寡之苦,更无论矣,此则昼夜呼天、饮泣茹痛而无可如何者矣。中国妇女以此自尽者,不知万亿,此则比南洋猪仔之奴,终身囚苦,输以身命,殆有过之。且即以称呼言之,吾粤之呼舅姑,皆曰“老爷”、曰“奶奶”,呼小叔、女妹皆曰“相公”、曰“姑娘”,其余群众诸侄,不曰“少爷”,则曰“几官”。凡此皆奴隶之称,然敝俗相沿,女体久贱,则虽贵家才嫒不能不俯首从之,否则终身厌恶,夫妇仳离焉,其悖谬尤奇矣。夫孔子之为婚礼也,曰“嗣为兄弟”,故夫妻之父皆称曰“舅”,夫妻之母皆称曰“姑”,夫弟曰“叔”,夫妹曰“妹”,盖兄弟之义也。夫男女本为兄弟,且婚媾之好多出至交,乃婿于妻家则视如上宾,妻于夫家则降为皂隶,虽有至亲通家,平日则以兄、弟、叔、伯为称,既嫁则以“少爷”“相公”为称,上背圣经,下违公理,颠倒无义,岂不异哉!又非奴而何?然此皆就都会士家言之,若夫山野僻县,除贫家农业,夫妇并出,通力合作外,中家以上妇女,莫不跣足入山,斩柴艾草,负薪于田,而其夫则高卧室中,清谈以受供养。故多添一妇,实为多添一隶,故乡民买妾实为买奴而已。大概愈山野则抑女愈甚,稍近士夫则抑女稍少,其世家贵阀则或得从容读书游览,不下厨执役。此以知人道稍文明则男女稍平等,人道愈野蛮则妇女愈遏抑,亦足为证据矣。然中家以上,男受珍食而女仅常餐,或夫有午食而妻仅朝夕,吾粤下四府之田家,则男能食饭而女仅煮粥,男女之间一切皆降等相待,此亦待奴之一比也。   何谓为私:女子为天生之人,即当同担荷天下之事者也;性分所固有者,分于天之仁智,当施于人人,职分所当为者,既有人之心思,当任其事业。乃一为女子,既嫁某氏,即竭其才为某氏之家,若私为某氏之人而与天下及国无与者。事夫、畜子以尽其业,胼手胝足以为其家,守节从一以终其身,茹苦含辛、怀贞守独以终其年。虽有学问,不能出以教人;虽有才智,不能出以任事。爱则惟夫一人爱之,用则惟夫一家用之,甚至卖鬻亦惟夫卖鬻之,私为一人之有,若产业器用者,故非洲多有鬻女之市,然其悖天理而损人权甚矣。即使借夫富贵,坐受繁华,然天之生人,予以耳目、手足、心智、百体,即当各效其劳,各分其职,通力合作以济公益,安有一人坐食者耶!今欧、美妇女不许为官,而借男子之供养,终日宴食,游谈嬉戏,不事学业,无益公众,有损生民,是天生无数人而得半以为用也,其于公理亦大悖矣。盖既从夫姓,即坐受夫供,其为不平等则一也。   何谓为玩具:男子之视女子,皆无人权天民之心,但问其美否以为爱玩。是故为之衣裙五采以绚之,为之金玉珠石以饰之,为之步摇花朵以丽之,为之涂脂抹粉以艳之,日本则齿黑,印度则穿鼻以为饰,殆又甚焉。女子不知自重,又复为堕马之妆,踽齿、点额、细腰、小足以媚男子,虽欧美升平之俗未能免焉。夫囚以重室,锁以细腰小足,枷以金珠玉石,虽极美丽,其与笼能言之画眉、鹦鹉,槛剪裁之玫瑰、牡丹,岂有异乎!夫豢鸟栽花者,非不极至爱宠,然不过视为花鸟而已。故唐人有以妾换马者,其贱人道于禽兽,无道至此!即白居易亦有鬻骆马、放杨枝之歌,以马与妾并称,皆以为玩于人之故也。夫凡人之生,皆出于天,故人无贵贱,莫非天民,各为独立,安有视为玩具者哉!其敢于玩人,实玩天也。且男子既有玩具之心,故问美否;既有美否之心,则其淫心恶念即从而起,争夺倾杀即由是生,晋孙秀之夺绿珠,唐明皇之夺玉环,亦因玩具之情而致。若使知天民人权之理,人人独立,人人相敬,岂得起此淫夺之事哉! 第二章 论妇女之苦古今无救者   夫以男女皆为人类,同属天生,而压制女子,使不得仕宦,不得科举,不得为议员,不得为公民,不得为学者,乃至不得自立,不得自由,甚至不得出入、交接、宴会、游观,又甚至为囚,为刑,为奴,为私,为玩,不平至此,耗矣哀哉!损人权,轻天民,悖公理,失公益,于义不顺,于事不宜。吾自少至长,游行里巷,每见妇女之事,念妇女之苦,恻然痛心,惄焉不安。甚不解偶现男身,则自私至至此,虽有至亲之令妻、寿母、姑姊妹、女子子,抑之若是。甚怪大地之内,于千万年贤豪接踵,圣哲比肩,立法如云,创说如雨,而不加恤察,偏谬相承,尽此千万年圣哲所经营,仁悯者不过人类之一半而已,其一半者向隅而泣,受难无穷。彼非人欤,何不蒙怜拯若是!佛号慈悲而女子不蒙其慈,耶称救世而女子不得其救,若婆罗门、摩诃末重男轻女之教,则教猱升木,如涂涂附,益不足论。就此而谈,则大地从上之教主皆不得辞其责矣。推所以然,则旧俗之压力相承,一由习而不知,一由时之未可也。   夫以强力凌暴弱质,乃野蛮之举动,岂公理所能许哉!而积习生常,视为当然,仁人义士不垂拯恤,致使数千年无量数之女子永罹囚奴之辱,不齿于人,此亦君子所不忍安也。 第三章 女子最有功于人道   尝原人类得存之功,男子之力为大,而人道文明之事,借女子之功最多。盖自男女相依以来,女任室中之事。男子猎兽而归,则女为之脔切,即司中馈,则火化熟食之事,必自女子创之。至于调味和羹,酱齐珍饵,次第增长皆由中馈之事,亦必皆创自女子。既须火化熟食,则必当范金合土以为盛器。男子日出猎兽,山林所产,皆有定数,既不易得,自无暇为制器之事。妇女家居暇豫,心思静逸,踵事增华,日思益进,然则范金合土,亦必自女子创之。织缝之事,至今犹为女子专司,况在太古原人,男子之躁益甚,其章身之具,寒带惟有衣兽皮以为服,热地惟有集芰荷以为衣,皮服卉服,尧典尚然;今冰海人之衣皮,非洲人之编树叶,尚有然者;若其由编叶缠藤进而摭山麻而抽野葛,此必女子之事。盖以其岩居无事闲擘树枝,见有麻葛,愈擘愈纤,愈纤愈韧,系之于身,觉其细滑过于他木,于是始则搜拔,继而试植,渐益推广,遂为衣裳。首寒则艺麻为冕,足寒则纠葛为屦,皆次第所增。见其色恶,以水沤之,辄复渐白,与目适宜,于是麻衣缟服成矣。已而挼叶得汁,异色染衣,遂悟练染之法,乃有五色之章,然后玄黄交错,黼黻成文。凡此皆由其闲静之姿,故有逢原之制。若夫蚕桑,亦归女业。诗曰:“妇无公事,休其蚕织”,故后世后妃亦尚亲蚕,盖亦必妇女所创,故专归妇女之业。盖娟娟者蠋,时游于桑,男子逐兽心粗,岂暇揣摩?女子则宅旁井边,从容顾望,见彼吐丝之异,乃为豢养之谋。因彼眠起桑中,食之如扫,知其所嗜,采以养之,而蚕乃吐丝无穷,因以箔而令织,于是蚕桑之利,衣被无穷。若夫折柳以为樊圃,树竹以为篱落,亦必岩边栖息,思阻猛兽,偶思捍格,故成藩篱,然则藩篱亦必女子所创也。男子求食,逐兽远游,女子登树为巢,削枝编叶,及后筑之平地,移巢形以为堂构,亦必自女子为之。今非洲之人,室多圆形,以泥和草编成,高广不过数尺,是尚为有巢氏之遗也。男子逐兽岂有定居,太古初民,实同游牧。然则编巢野处,随地移徙,男子安有余日为之,非女子所制造而何?居室闲暇,则更编草为席,削木为几,合土为盂,窐土为杯,以坐,以卧,以饮,以食,日益高洁,此亦非逐兽转徙之男子所能为也。然则一切什器,皆制自女子为多矣。即论文字创自结绳,而画圆画方,谐声尚象,亦必居室暇逸者乃能创之,非逐兽于畋、血溢不止者所能为也。至于记数出于手指,渐加千万,更为乘除,亦非逐兽无暇者所能,亦必女子创为之也。其它箦桴土鼓,渐进而截竹裁桐,编丝穿孔,分析音节,更非逐兽奔走之人所能创造,亦必居室闲逸有静性者乃能创之。又若图写禽兽,抚造草木,描象人物,模范山水,亦皆性静情逸,乃能生趣盎然以为摹写,必非逐兽血涌之人所能创造。是故文字、算数、音乐、图画,凡诸美术,大率皆女子所创为;今古史所述,类皆男子,而女子无人。则男子后起之秀,渐丁文明之时,既在农耕、熟食、居室之后,不待逐兽,亦有静暇,乃取女子创造种种之事为器物,大推广之,既为女子之主,遂攘窃其名,此犹大匠作室,而大书于梁栋者必曰某官;巧冶铸钟,而铭刻于笋虡者必曰某父,其实皆非男子所能为也。盖太古男子逐兽求食以存人类,譬之开国之有武臣。汉之韩、彭、黥、英,明之徐、常、汤、沐,当开国时,仗钺、搢笏、勒钟、铭鼎者,非皆屠伯、武夫、纬箫、屠狗之流哉,彼只能拔剑击柱、醉酒骂坐而已,岂能制作乎!而女子居室司馈,闲暇制作,譬之承平之文吏。叔孙通制礼,然后汉高知天子之贵;董仲舒明经义,然后武帝有文章之治。建三代之制,行大射之礼,奏六代之乐,建日月之旗。立五经于学官,见圜桥之冠带,必于干戈载戢,然后黼黻承平。凡号称文明之制作,必皆文士为之,无有武臣为之者也。归故乡而歌大风,预朝宴而分竞病者,古今以为美谈,虎贲脱剑,敕勒作歌,皆异事而非常例也。知文明之制作,在立庙秉笔之文士而不在原野之执戈武夫,则知创造文明之具,在居守司馈之女子而不在逐兽于田之男子也。又观游牧之匈奴、突厥、蒙古,其武力能吞灭中华、印度、波斯、阿剌伯,席卷亚洲,为地球第一大国,而制作无闻,数千年不能脱野蛮之风。若六朝、南宋之偏安,频岁受兵,讫于削灭,其势至弱,而词章理学之盛,其文明独盛传于后世。故逐兽求食之男子,譬之游牧纵横之蒙古、匈奴,强则强矣;居守司馈之女子,譬之偏安削灭称臣之六朝、南宋,弱则弱矣,而文明之事,终在弱国而不在强邦。盖游牧则必强,而得食既难,日月迁徙,必无暇制作故也。若谓文明之具为男子所创,则是匈奴、蒙古能制作也。以此推之,一切事为器用皆出于女子,可断断矣。今世界进化,日趋文明,凡吾人类所享受以为安乐利赖,而大别于禽兽及野蛮者,非火化、熟食、调味、和齐之食乎?非范金、合土、编草、削木之器乎?非织麻、蚕丝、文章、五采之服乎,非堂构、樊圃之园庭、宫室乎,非记事、计数之文字、书算乎,其尤为美术令人魂欢魄和者,非音乐、图画乎!凡此皆世化至要之需,人道至文之具,而其创始皆自女子为之,此则女子之功德孰有量哉,岂有涯哉!乃不念殊功之尤,徒循强力之轨,大势长往而不反,美名久假而不归,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第四章 论男女贵贱不在身体脑度   或谓全地女子之身皆短于男子,多或逾尺,少亦数寸,欧美女子短于男子尤多。形质之高卑,天生已定。高者自尊,卑者自贱,所谓“卑高已陈,贵贱位矣”,故男尊女卑,乃肖天道,非人所能强为之也。岂知人之尊卑,在乎才智,不在身体。故晏婴身不满五尺而为齐相,公孙吕身长三尺而为郑相,桑维翰身长四尺而为晋相,皆功名显于后世。若必以身体长短论之,则长狄侨如兄弟尊同天帝,而巨无霸亦当贵为帝王,曹交当为上官而成汤宜屈下僚矣,晏婴、公孙吕、桑维翰不得齿于人矣。夫身有长短者,在男子中所不能免者也,而未闻以此分贵贱,何独于男女而以此辨之?且日本人以矮特闻,而今者变法而强,与强英联镳;若印度之高人,则徒供英人服役。然则人之贵贱,在才智之高下,不在形体之长短明矣,而独以短体抑女,岂公理所许乎!当初民之始,女子短体弱力,受制男子,造成原因则有之,若以此故永远抑女,则非人心所安也。   或谓女子脑小于男,男子脑度大而重,女子脑度小而轻。日本东京大学医科所剖验,男脑四百二十一,女脑一百七十六,男女质同,惟男脑重百五十杜廉。又或谓男子之脑愈用愈智,貌愈文秀,女子之脑多用即竭,貌愈丑恶。此说纷纭,各有是非,考验未尽善,不必信为定论。但女子既有月经,每月流血甚多,精力自当逊于男子,此为人传种,少受缺陷,实为无可如何。故以任兵事,诚非所宜,若人道平等与否,则不在此。夫以男子之中,脑度之高下,才智之灵蠢,精力之强弱,固有相去天渊者。周子之兄不辨菽麦,晋惠帝闻蛙鸣问为公为私,见饥死者而问何不食肉糜,其蠢几与禽兽等,而何尝失公子、帝者之贵。且以孔子之圣而为陪臣,颜子之哲终身陋巷,若哀公之愚,则为君以临之;管辂、郭璞术穷天人而终于下位,董卓、王敦梼杌穷奇而执国命,然则人之贵贱,岂在脑度之高下哉!以一人之体格犹如此,况于无量女子,其才智绝伦,学识超妙,过于寻常男子殆不可道里计,此不待繁征而尽人易见也。故即以脑度之高下言之,若李易安之过目能记,检书若某书、某卷、某页、某行不差一字,其与山僧诵法华经三年不能记忆者相去岂不远哉?山僧岂非男子,李易安岂非女子乎,岂得谓女子脑度不及男子乎!山僧诵经时,夏竦一诵即记,欧阳修再诵乃记,及世所传萧颖士一遍,陆畅二遍,李华三遍。即男子之强记者亦自有等,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女子若李易安之流不知凡几,但以无文学则不传,遂不得与张安世诵亡书、王粲覆围棋并称耳。或谓女子灵悟无异男子,而以血少难于深思,是亦或然。然扬雄、张衡、哥白尼、奈端之流,男子中号能深思创作者,古今大地曾有几人;若使女子平等就学,岂遂无人,安得以数人稍能深思创作之故,遂拔茅连茹,贵其不辨菽麦之同类而贱其聪慧明敏之女子哉!连类而贵及其无量数之男党,则虽麟趾公姓并为王侯,未有若是滥赏者也;连类而贱及无量数之女党,则虽十族株连并加囚逮,未有若是之滥刑者也。以是之故而抑女,至摈不得为仕宦、科举,禁不得为议员、公民,乃至绝其往来、交接、宴会、游观,囚、刑、奴、私,殆不然也,不独背乎天理,亦不协乎人理也。使普地为仕宦、科举、议员、公民之男子,才智皆胜于全地无量数之女子则可也,而试核其实,又公考其才,恐女子之胜于男子者乃无量数,即不得界划鸿沟,剖半为数,必不止十得三四也。然则强抑女子,一切摈斥,仕宦、公民不准预列,科举、议员不准预选,徒凭强势而背公理,徒失人才而遂私心,甚无义也。 第五章 原女子被屈之由,本于繁衍人类之不得已   尝原女子被抑之故,全在男子挟强凌弱之势,故以女子为奴而不为人;其继在男子专房据有之私,故以女子为一家之私人而不为一国之公民。其造端致远,在千万年尚力劫制之时,其积久成风,为千万年礼俗教化之顺。浸之既久,抑之既深,礼俗既成,教化既定,则无论抑人与被抑者皆忘其故,而几误以为义理之当然,于是无量年、无量数之女子,永沈苦海而不之救矣。夫既为奴之人,岂可与主人并为士宦、科举,并为议员、国民,并行交接、宴会乎?既为一家私有之人,又岂许其为乡国之吏员,议乡国之事,交接、宴会乡国之人乎!后世道化日开,文明日进,圣哲日出,以扶弱抑强,矫变旧弊,凡天下以强凌弱之风亦少弭矣。故倡“妻者齐也”之义以体与夫齐,故居官受封,制皆视夫,为贵贱之等,享用亦与夫同,而劫掠鬻卖之风亦日少,盖奴风少去焉。然以男谱相传,子姓为重,男女不别则父子不亲;既欲父子之可决定而无疑,必当严女子之防而无乱,女贞克守,则父子自真。盖小康之家,其所通无多,故其为仁不大,无可如何。因势利导,故以笃父子为一切义理之本,故以族制聚众,以宗法治人,以世袭为官,以立家为教,纲本如此,其条目自不得不随之,而所以成其族制、宗法、世爵者则全在家人也。夫妇平等,亦固人理之宜而先圣之所愿也,然如无夫妇平等,则各纵其欲,复归于太古野蛮之世。男朝拥一女,暮又易一女,女朝拥一男,暮又易一男,从何而能成家人,从何而定父子,从何而有族制,从何而有宗法,从何而成治道,从何而立教化?是使人皆鹿豕,世复狉榛也,必不可也。又生人属于女子,女子交合既杂,生人不多,生子亦弱,养子艰难,无人相助,求食不给,成人亦难,人类不繁,且无从与禽兽敌矣。既为保全人种、繁衍人类之大故,且当上古文明之物一切未备,势不能行男女平等之事。必有所忍,乃能有济,必有小抑,乃有大伸,故不能不偏有所屈,实势之无可如何也。则试屈男而伸女乎,于时草昧未开,禽兽逼人,部落既众,日寻干戈;女子弱而男子强,凡执干戈以从事者皆男子也,既尚力矣,凡登坛场而执政者皆男子也,自万无屈男子之理,于是不能不少所偏忍而听女子之受屈矣。况女子久为男子所掠役,受屈既久,视为固然,无待强为乎!且在昔人类之初,固尚母姓,人皆以女系为传姓矣,故“姓”之为文从“女生”,如姬、姜、妫、姞,莫不从女,故至今野番之俗多有从母姓者,则太古各国之旧俗可推矣。今以四海传母姓者考之:马达加斯加之人民但传爵位于女族,代代相传,而男子不得袭之;亚非利加之高川之风俗,世世传君位于女族,欲血统之接续也;希古忒至近代亦传君位于女族,大洋洲之亲友岛、顿加岛,其官位传于女族,故母非出于贵族,其子即不得为贵族;菲地岛亦然;加罗连岛、马置仙岛亦传爵位于女族。皆因婚姻未定,不知谁实为父,故从母姓也。马来人各部落之风俗,其遗财皆传之女族之子孙;亚美利加之其尼路人,其财产皆传于女族之子孙;哥仑布之烟剪人,财产亦传女族之子孙。即古昔文明之国,若埃及、日耳曼之上世,亦有此风,因以女俗为主,男子死则无后,故以其姊妹之子为至亲,而爵位财产,皆传与之。故基尼亚之富人死,除军器外,其余财产尽传于姊妹之子;超拉巴之般他尔人死,不传其财于子而传于姊妹之子。马拉巴路之俗各地不同,至于财产传于女族之亲,各地皆同。印度之尼也儿人,子不知父,父不知子,故以财产让与姊妹之子。罗安高之土酋四人,皆国王姊妹之子,其王子不能继位。亚非利加之俗,王位常出于一姓,但以母性为主,子不能继父位,皆以国王之姊妹之子嗣之,盖恐混其血统也。班衣人之酋死,其子不能继而以姊妹之子继嗣;亚非利加之北部巴路揸尔人及非洲东北部诸民种皆同。故日尔曼之古俗,姨舅之爱其甥,犹父之爱其子,以人为质之时,不要其子而要其姊妹之子可见。盖上古之人,教化未行,婚姻不定,朝暮异夫,谁知所出,野合任意,难辨所生。国语述鲁桓公之言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故婚姻不定,则父子难信,故不如从母姓之确也。且母生有凭,父生难识,观阿里那可之烟剪人,生双子则以为奸淫矣。夫阴阳交媾,其理甚微,今草木之生,雄蕊与雌蕊之交合,博学者犹难知之,况野人知识无多,故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也。然人人不识父,则无父子之传;凡生男子皆为无用,不能纠结无量男子以为亲,则无由而得强力,一也。生当部落争乱之时,女子日为人所掠,朝属一夫,暮归一夫,姊妹不能聚处,则无由结合而成族,二也。不能纠合强力,不能结合多人,则于人道合群之道无益,于人类自存之法有损;故母姓之俗皆甥舅相亲,君主传位亦多传于甥者,然舅甥之爱结,终不如父子之情深,爱不深则结力不厚而保类不固,三也。传母性则有母无父,仅得一人之保养,其爱力薄,其生事难,其强健难,其繁衍难,四也。故女性之效,非所以保人类而繁人种,其害如此。大地皆已经行之,共知其不可,而后改而行男性。行父姓则父母并亲,有二人以抚养其子,母尽字育之勤,父尽教养之任,通力合作,其子易于成人。男子强而自立,父子世世相传,故能久远;群从以亲结合,故能广大;用能以宗法族制立国,如日本然。人种之得以保全,人类之得以强大,职男姓之由。夫男子既以强力而役女,又自狩猎而易为耕农,聚处一室,独耕一地,妇不杂婚,子知所出,于是父子相识而男强女弱,故以男性传宗。强力者为天授之性,传宗者为人事之宜。天性人事皆男子占优,虽圣哲仁人欲悯女子而矫之,然屈男伸女,既于人道不宜,又于事势未可;将行平等乎,又复返狉榛,更有不可。故不得不因循旧俗,难于大更,惟发明昏礼下达,男先下女,特着亲迎御轮之义,又发明“妻者齐也,与己齐体”,相敬如宾之义,夫先下者矫之也,齐者平等之谓也。故后学守其遗义,樊英病卧,为榻下之拜;梁鸿举案,有齐眉之敬,盖以除旧俗奴役之弊而明平等之风,先圣之心苦矣。 第六章 女为男私属,于是伸男抑女   夫男子既以强力抑女,又以男性传宗,则男子遂纯为人道之主而女为其从,男子纯为人道之君而女为其臣。大势所压,旧俗所积,于是女子遂全失独立之人权而纯为男子之私属,男子亦据为一人之私有而不许女子之公开。既私属而私有之,则名虽为齐,实几与奴隶、什器、产业等矣,故于夫曰“归”曰“嫁”,其义曰“事”曰“从”。夫之于妻既私属而私有之,故舍其姓而使从己姓,舍其宗而使事己宗。夫之于妻既私属而私有之,故畜养之,玩弄之,役使之,管束之,甚且骂詈随其意,鞭笞从其手,卖鬻从其心,生杀听其命。故以一家之中妻之于夫,比于一国之中臣之于君,以为纲,以为统,而妻当俯首听命焉。国法之仁刻周疏不同,要之旧教旧法皆以为是一家之私,人、国不必干预焉。其后仁者乃渐申人权,于夫之杀妻则绞之,夫之笞妻则杖而离之,则极后起者,虽有明律,而旧俗相沿已久,亦何能行焉。夫所谓夫者,不过十余龄之男子,未必被教化、知礼义者也,又得兼有数女者也,而授以生杀、卖鬻、鞭笞、骂詈其妻之权,予以役使、管束之尊,其不能得当而偏抑冤惨于弱女令无所告诉者,不待言也。夫以普天下人皆为男女,即皆为夫妇,是使普天下人惨状稽天、冤气遍地也。其所为抑女之大因,据以为义所自出者,则以为夫妇不别父子不亲,父子不亲则宗族不成,故欲亲父子,先谨夫妇。故据乱世之制,为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必别内外,而男子强力而为主,自无制之之理;女子微弱而从人,自为被制之类。于是以内属女,以外属男,外者极天地而无穷,内者域一室而有限,故为“内言不出、外言不入”之礼。又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之义;其甚至于“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返,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则以古者同姓通婚之故而预防之;又曰“嫂叔不通问”,则以古俗兄弟同妻之故而预绝之;于是男女之别,其严极矣。印度、波斯、埃及、突厥尤为加严。印则妇女以布蔽面,埃及则以锁加眉中,突厥则以白纱蔽面,波斯则以布笼身首如一亭然,仅露其目,盖亦同意。于是所谓“内”者,实囚之而已,推其所以然,皆因防淫乱之故也。故旧教之国皆以淫为极恶,故其礼俗皆以防淫为大闲。法、意、瑞士旧俗,女子下体有铁匝加锁,夫掌其匙焉。其女子有再嫁者,不齿于人类,不收于父兄宗族,不理于邻里乡党;其妇女有犯奸之事,则不论和强,不论一再,国家特许本夫得杀之;其虽无实事,但偶涉不检而见疑者,或鞭笞,或骂詈,或逼缢,官皆不问也,人皆以为宜然也。若男子乎,君主则宫女万千,富人亦侍妾数十,乃至穷巷之氓亦皆兼备数妾,缘广嗣续,皆以为礼义宜然。若其狎娼挟妓,唐宋以来,名士贤德亦为寻常;今时虽禁于国律,欧美亦干犯清议,然男子为此者固无少伤也。若妇女之稍有不贞者,虽欧美之俗亦得听本夫自杀之,而女子必不见齿于世,则犹然也。夫均是人也,均是淫也,以非常严酷之刑待女子,而以非常纵肆之欲待男子,其相反可谓极矣,有外夫则以为奸而许杀之,有内妾则以为礼而公行之,其不公可谓至矣。在立法之意,则以为男子之得有妾,以为广嗣也,其听外淫,以为无损也。若女子之有外遇,则是乱宗也,又无以折宗族之奸,则以不贞也。夫乱宗,则于男姓之传,族制之成,诚为大碍矣,不可许矣;既以男姓为主,以族制为义,则此法虽奇偏极酷,亦不可以已矣。若夫宗族之奸,则罪尤加等,然则不为乱宗也,而重于防淫也。夫所以防淫若是其重刑者,实为一人之私属而私有之也。夫一人之私,何预于国,而国法特深许其私有而以偏酷而助为严防者,诚以防淫乱之原也。夫所以防其原者,虑因淫而乱,因乱而争杀也;然男子亦固纵淫矣,而妾既有名分,则未闻因此而争乱也,妓亦各有所主,各出自本人所愿,亦未闻因此而争杀也。女淫所以致乱启争者,以既有本夫,则夫得禁之;他人及外夫义所不可,法所得禁;然而上犯国家之法,下侵本夫之分,故致争乱而相杀。假令一切纵之若男子,或各有名分,或各听情愿,则亦何争乱相杀之与有!故法律云者,皆上承男主女从之旧俗,即礼义云者,亦上沿男强女弱、男姓女附之遗风耳,非公理也。夫男子既私属而私有之,彼为一姓计,自不欲女子之乱其宗;为一身计,自不欲女子之兼从乎人。夫独为己之宗与杂以他人之宗孰善?专事己之身与兼侍他人之身孰得?此不待再计而无人愿之矣;必若非己所得而私属私有,则无如何。既上承千万年之旧俗,中经数千年之礼教,下获偏酷之国法,外得无量数有强力之男党共守此私有独得至乐之良法,惟有协力维持,日筑之使高、凿之使深、加之使酷而已。故古者妇人夫死而嫁,未闻议之,后则加以“从一而终”之义。始则称“烈女不事二夫”,是惟烈女乃然;继则加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义,于是孀守之寡妇遍地矣。中国之中,吾粤女义尤严,吾乡族触目所见,皆寡妻也,里巷皆是。贫而无依,老而无告,有子而不能养,无子而为人所欺,藁砧独守,灯织自怜,冬寒而衣被皆无,年丰而半菽不饱。吾乡居夜归,闻机杼铿然,五更未已,举巷相应,皆寡妇也。然犹茹粥而抚童孙,解衣而衣弱子,终身贫冷,呼天而无可诉之人。其或力抚遗孤,艰难医疾,而中道殇殂,则终无可依矣。即抚孤有成而贤否未知,然不肖者多,或博弈饮酒而不顾尸饔,或自私妻子而时行忤逆。又或远游不反,空对弱媳;又或夭折,徒遗孤孙;又或勤劬抚孙而长大又夭,终至绝嗣;又或旁继他子而本非生母,弃而不顾。以吾所见,有执刀而索继母之财者。又见妯娌二人皆为孀寡,同继一子,淫赌破家,犯疾而死,遗妻及子,合力抚孙,既长而盲,犹冀传宗,为之娶妇,既娶而夭,两枝皆绝,孀亦老矣,年垂七十,白发盈头,子媳则妻妾在旁,孙媳则女儿并侍,饥寒交迫,茕独可怜,谁实为之,贻斯惨状!以天行之无定,而以人理之有定限之,其为无量之苦必矣。若印度之俗,夫死且当殉之,烈火然柴,投身其上,以为美节。否亦当高楼闭处,绝其下梯,以终身焉。英人未得印度之先,一岁之中,寡妇死者不可量数,苦形惨状,尤不可言,皆男子私属而私有女子之贻害也。夫不事二夫者,乃烈女非常之节,借以镇止淫风,非不可敬;此犹佛之舍家苦行及明世补锅丐者之为国尽忠,自有足以耸流俗而生景行者。然若使大地之内,人人皆为佛之出家,则五十年中人类立绝,而遍地皆为禽兽矣;遇有国变,人人皆为补锅丐者之尽节,则中国靡有遗黎,而茫茫神洲久为异种殖民地矣:此岂可行者哉!宋儒好为高义,求加于圣人之上,致使亿万京垓寡妇,穷巷惨凄,寒饿交迫,幽怨弥天,而以为美俗。夫善为治教者,在使民乐其乐而利其利,养其欲而给其求。诗之言治曰:“内无怨女”,岂有以幽怨弥天、寒饿遍地为至治哉!夫为治之义,亦有舍一人以为大众者,若牺牲国民以立其国,是则以国种为重,故民命为轻,于立国之义实不得已;然论天下之公理者,犹非其私。自此以外,一切政教,无非力求乐利生人之事;故化之进与退,治之文与野,所以别异皆在苦乐而已。其令民乐利者,化必进,治必文;其令民苦怨者,化必退,治必野,此天下之公言,亦已验之公理也。寡妇无数,怨苦弥天,于独人享受有无量之苦,于公众大化无丝毫之益。其为男子之独人计乎,抚子传孙,庶几少补;若无子女者,则于男子独人亦并无丝毫之益矣。若其为害,则有四焉;一、苦寡妇数十年之身,是为害人;二、绝女子天与生育之事,是为逆天;三、寡人类孳生之数,是为损公;四、增无数愁苦之气,是为伤和。夫以人权平等之义,则不当为男子苦守;以公众孳生之义,则不当以独人害公;以人道乐利之宜,则不当令女子怨苦;仅有独男抚子之微益而有逆天伤人害公之大患,万不可行者也。又不肯已,加义日高,于是有未嫁之女守贞之事。夫夫妇以牉合而亲,未尝交合,何义之有!乃缘区区之聘,即为许以终身。以为然诺欤,又非女子所自许也,义何取焉!而以一言之故,非因知己,即终身孀守,茹苦食艰,上为事宗庙,待舅姑,下为抚子孙,事叔伯,如斯高义,实天下古今所罕闻。而习俗既成,遂至尽人皆是,乃背二十年父母鞠育之恩,而殉一言之聘以苦父母之身,轻重不伦,无义已甚,然实为迫于风俗,并非出自人情。此固先圣所禁,国法不容,而愚儒归有光之流乃必从而张之,以为义不妨过高,情不妨过厚,则岂先圣所不知而待归有光为之发明哉!凡此流弊,此皆男子强力役人,父姓传宗,于是以女子为私有,积极使然,而不公不平,冤魂愁气,遂至弥天塞地矣。 第七章 抑女有害于立国传种,宜解禁变法,升同男子,乃合公理而益人种   夫男子既以私属私有女子之故,虽嫁而富贵,亦等幽囚,严禁出入、游观,更禁交接、宴会,推其法意皆为防淫。男女既不得接见,则偶一见之,属目必甚,淫念必兴。以中国礼教遏淫之严,清议之重,而中人以下,遇有剧场、道路每见妇女,评头品足,肆口妄言,其尤下者,则探手摩挲,淫言撩拨,不可听闻,非独相鼠贻讥,实亦狂且可恶。而观欧美之俗,男女会坐,握手并肩,即艳质丽人,衣香满座,虽忘形尔汝,莫不修礼自持,鲜有注目凝视,更无妄言品评者,至于如狂且之淫言,若野蛮之探手,更绝于观听矣。夫欧美岂无狡童狂夫,亦皆有粗人下走,其教化尚不如中国之严也,然则修礼防者,实司空见惯使然也。夫人情于前所罕见之物,未有不骇然耸动;若所罕见者为珍贵美丽之物。未有不欣然惊喜。如乡曲人初至都会城市,一切诧为异观,如贱隶之初见王公贵人,必耸然变动声色,如穷子之入珠宝市肆,必瞷然四顾彷徨。若都士、富人、世家、爵主,生长其中,则但习与相忘,顺受其正,岂有惊耸之事,令人失笑者哉!若谓交接、宴会易于通淫,不若严以防之,然中国桑间濮上之风,自郑、齐、吴、楚莫不极盛,何能禁阻,而况穷边哉!以言防则不能防之,而徒有虚名,致遏阏人权,违逆天理,举数万万女子而幽囚之:一则令其不能广学识,二则令其无从拓心胸,三则令其不能健身体,四则令其不能资世用。夫以大地交通、国种并争之日,而令幽囚之人传种与游学之人传种相比较,其必不美而败绩失据,不待言也。夫少成为性,长学则难,而人生童幼,全在母教;母既蠢愚不学,是使全国之民失童幼数年之教也。人之国,男女并得其用,己国多人,仅得半数,有女子数万万而必弃之,以此而求富强,犹却行而求及前也。故言天理则不平,言人道则不仁,言国势则大损,言传种则大败,而为男子之私行其防淫之制,又不已也。有此四害、四不可,何必禁女子之交接、宴会、出入、游观乎!近者自由之义,实为太平之基,然施之中国今日,未为尽宜;然以救女子乎,实为今日第一要药。今若听妇女之自由出入、游观、交接、宴会,无抑女之事,于公理既顺;除幽囚之苦,于人道既仁。妇女得以亲师取友,日闻天下之事理,以阅历而学识益深,日扩山川品物之大观,以开拓而心思益扩;人才骤增其半而公用亦骤增其半;化坐食闲处而为公望公才,士农工商皆增其半;天下之大效孰有过此!若其教子有方,则全国之民坐受童幼数年之教;传种多美,则全国之民永得人种文明之益;其为无上之大效,无极之美利,皆普天下之事莫与京者。昔在据乱之时,以序人伦而成族制,故不得已忍心害理而抑之;今际升平之时,以进全人类而成文明,故必当变之。乱世平世,如冬夏之相反,即裘葛之各宜。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今当事穷之时,以天理、人心、国势、地运皆当变通之日,猥以形体少异之故,乃为囚奴无限之刑,此亦仁人所宜尽心拯救者耶!今当力矫旧弊,大挽颓风,男子当革世爵之贵,无倚势以凌人,救女当如救奴之风,同发兵以拯溺。治分三世。次第救援:囚奴者,刑禁者,先行解放,此为据乱;禁交接、宴会、出入、游观者,解同欧美之风,是谓升平;禁仕宦、选举、议员、公民者,许依男子之例,是谓太平。此孔子之垂教,实千圣之同心,以扫除千万年女子之害,置之平等,底之大同,然后无量年、无量数之女身者庶得免焉,科条如下。 第八章 女子升平独立之制   一、今未能骤至太平,宜先设女学,章程皆与男子学校同。其女子卒业大学及专门学校者,皆得赐出身荣衔,如中国举人、进士,外国学士、博士之例,终身带之。   一、学问有成,许选举,应考,为官,为师,但问才能,不加禁限。其有举大统领之国,亦许选举为之,与男子无别。   一、女子中有愿充公民、负荷国务者,听其充补。其才能、学识足为议员者,听其选举。一切公议之事,皆听充会员、预公议,与男子无别。   一、法律上应许女子为独立人之资格,所有从夫限禁,悉为删除。   一、欧美风俗从夫姓者,悉加禁改,还本人之姓名。   一、婚姻皆听女子自由,自行择配,不须父母尊亲代为择婿。惟仍限二十学问有成以后乃许自由,二十以前,仍须父母约束。   一、国家当设媒氏之官,选秀才年老者充之,兼司教事。其男女婚姻,皆告媒氏,自具愿书,领取凭照。惟须限年二十始能领照,其早婚未及年者,悉当禁断。   一、女子有出入、交接、游观、宴会,皆许自由,惟仍须二十学问有成之后乃得此权。二十以前,仍归父母或尊亲约束;但游观、交接、宴会关于养身增识,其无关损害德义者,父母不必严为禁限。所有据乱世防闲出入内外之礼,悉予蠲除。   一、女子既为独立之人,其旧俗有缠足、细腰、穿耳鼻唇以挂首饰者,及以长布掩面、蔽身,加锁于眉中、印堂者,悉当严禁,科以削减名誉之罚,或罚赎锾。其袒肩、裸体与男子相抱跳舞者,出自野蛮,徒起淫心,皆加严禁。   一、女子既与男子各自独立,凡行坐宴会,皆问爵德年业,不必拘左右前后;或以一女间配一男之例,皆过存畛域,易启轻贱及淫乱之心,宜行变改。   一、女子与男子衣服装饰当同。今全地古今,男女异服,一以别异形体以为防禁之计,一以别异章服以供玩乐之具。夫男女无别,则防淫难。古者以女子为男子私有之物,务在防淫,故不能不别其衣服也。凡乐人必别其衣服,虽施以五采,但供玩乐,故男子之为倡优者亦必美服涂脂。女子既为男子私有之物,但供男子玩弄,故穿耳、裹足、细腰、黑齿、剃眉、敷黛、施脂、抹粉、诡髻、步摇,不惜损坏身体以供男子一日之娱,况于衣服,其安得不别有体制以供其玩弄耶!故男子尚素朴而女子尚华采,皆以着玩弄之义。夫人道既当大同,少有歧异,即生畛域。若古今君主之国,贵贱皆有章服以别异之;美国则民主与百姓服色从同,未闻不便于治道,益以昭其平等。君臣犹可,况男女乎!宜定服装之制,女子男子服同一律。太平之世,独立自由,衣服瑰异,无损公益,一切听人之所为,其男女如何为衣,仍服故衣亦可;惟当公会礼服,男女皆从同制,不得异色,以归大同。既无形色之分,自无体制之异,如是而后女子之为师,为长,为吏,为君,执职,任事,乃不异视。 第九章 男女听立交好之约,量定限期,不得为夫妇   一、男女婚姻,皆由本人自择,情志相合,乃立合约,名曰交好之约,不得有夫妇旧名。盖男女既皆平等独立,则其好约如两国之和约,无轻重高下之殊。若稍有高下,即为半主,即为附庸,不得以合约名矣;既违天赋人权平等独立之义,将渐趋于尊男抑女之风,政府当严禁之,但当如两友之交而已。   一、男女合约当有期限,不得为终身之约。盖凡名曰人,性必不同,金刚水柔,阴阳异毗,仁贪各具,甘辛殊好,智愚殊等,进退异科,即极欢好者断无有全同之理,一有不合,便生乖暌。故无论何人,但可暂合,断难久持,若必强之,势必反目。或相见不语,或终身异居,或相恶离异,或隐谋毒害,盖因强合终身之故而致终身茹苦或丧生命者,天下古今盖无量数。欲绝交则伤名害义,无情失欢,欲不绝则坐视此狂夫酷妇乖僻险横,一息难安,况忍终古。故虽禀资贤圣,断无久处能相合相乐之理者也。又凡人之情,见异思迁,历久生厌,惟新是图,惟美是好。如昔时合约,已得佳人,既而见有才学尤高,色相尤美,性情尤和,资业尤富者,则必生爱慕,必思改交。已而又有所见,岁月不同,所好之人更为殊尤,则必徇其情志,舍旧谋新。昔时旧俗,以女从夫,贵贱既同,故能勉强久处。其亚洲旧俗,一男得兼数女,而女子被制于男,故虽极苦而勉强守之;然于人道自由、人权天赋之义,已逆背而不乐矣。今男女平等,各得独立,有始为士卒而后为君相,有始为士商而后为农工。执业迥殊,贵贱迥异,强其久合,其事甚难,一也。又男女平等,各自独立,虽复合约,不过为欢。至其财产各不相蒙,或因理财而他迁,或因避地而远去,必令弃其所业,远以相随,而人各有交,或难相负,此时随迁则难于弃业,恋职则不能随迁,而令永久仳离,既非人道之情,又损自由之分,其难二也。又旧俗据乱之时,夫妇之义专以传子姓,此为一男子之私意,故不得不强合以终身,夫妇永定,然后父子得亲。今世至太平,男女平等,各自独立,生人既养自公家,不得为一姓之私人而为世界之天民矣。男女之事,但以徇人情之欢好,非以正父子之宗传,又安取强合终身以苦难人性乎!即使强合,亦为无义。假令果有永远欢合者,原听其频频续约,相守终身;但必当因乎人情,听其自由耳,故不可不定期限之约,俾易于遵守,而不致强其苦难,致有乖违也。约限不许过长,则易于遵守,既有新欢,不难少待;约限不得过短,则人种不杂,即使多欲,亦不毒身。两人永好,固可终身;若有新交,听其更订;旧欢重续,亦可寻盟;一切自由,乃顺人性而合天理。   夫古者有弃妇之文,孔氏犹三世出妻;又有出夫之义,韩非子称“太公者老妇之出夫也”。义合则留,不合则去,不强人情之不乐,甚得人道之宜。故今欧美之制皆有弃妇出夫之义,法国近者每岁夫妇离异之案万数,即中国法律亦有离异之文。然大地风俗,夫妇皆定于终身,其有离异,即犯清议:不訾其薄行寡恩,即议其择人不慎,否则议其治家无法,否亦以为异事笑谈。于是乡里私贬其轻薄,公府亦訾议其行谊,报纸加以讥诮,知识传为笑言,种种责备,令人不堪。故虽私恨甚深,不得不弥缝隐忍。夫夫妇者所以极静好之欢,得乐耽之实,乃人道之宜也。至于强为隐忍,则其苦难有不可言。太平之世,人皆独立,即人得自由,人得平等;若强苦难之,损失自由多矣,既不如乱世之俗立夫妇以正父子之亲,则何不顺乎人情,听其交欢,任立期限,由其离合;相得者既可续约而永好,异趋者许其别约而改图,爱慕之私可遂,则欢者亦欢,厌恶之意已生,则去者即去。法律所许,道德无讥,人人皆同,日月常见,乡里无所用其讥评,公府无所用其论议,报纸无暇以道及,知识不以为笑谈。凡人既无隐忍强合之心,即全世界并无离异告绝之事,人人各得所欲,各得所求,各遂所欢,各从所好,此乃真“如鼓瑟琴,和乐且耽”也。或今日虽不续约,而可重订后期,异时再为盟约,譬若故友重逢,亦如胶漆,岂若旧俗一有离异,以为覆水难收,即若仇雠相视哉!既得人权自由之义,尤得人道私合之宜,不特无怨女旷夫之叹,更可无淫情奸案之事。夫奸淫之案,遍于大地,溢于古今,虽有圣王贤吏万百亿千,治道化成,化行俗美,而终无术以弭之者也,盖人情有所不能禁故也。然因欲奸不得,谋诈并兴,暴力交作,或伤害人命,或破产倾家,或邻里相窃,或强弱相凌,或兄弟相残,或父子相争,甚至酿祸株连,蒙以甲兵,被于邦国。淫祸之烈,自古为昭,故往哲畏之,以为大戒。然筑堤愈高而水涨愈甚,蚁穴不塞,卒于溃决。故防淫愈严而淫风愈盛,不若去堤与水,自无涨溃之虞。今世既大同,人人各得所欲,苟两相爱恋,即两订约盟,既遂其欲,复何所奸!若非本愿,则为强奸,乱世平世,刑兹无赦。然是时人得所欲,其事至易,人皆知学,其欲亦澹,亦何为冒犯刑诛为此强奸之事哉!故曰,行期约之事,则奸淫永绝也。   一、婚姻期限,久者不许过一年,短者必满一月,欢好者许其续约。   一、立媒氏之官。凡男女合婚者,随所在地至媒氏官领收印凭,订约写券,于限期之内誓相欢好。   一、女子未入学及学问未成不能领卒业凭照者,不能自立须仰夫养者,不用此权。   此非大同人权自立之制也,以未至大同,姑立此制。盖今旧俗尚多,骤改必多不便,或女子终身受夫男之养而忽弃之,则于报礼不公;或男子疑女子而弃之,亦于生育之事未安。且女子所以能自立者,亦以其学问才识备足公民之人格,故许享有独立之权;若其未能备足公民之人格,则暂依附于夫以得养瞻,亦人情也。且使女子欲求得独立之权,益务向学,则人才日增,岂不美哉!   从上所论,专为将来进化计。若今女学未成,人格未具,而妄引妇女独立之例以纵其背夫淫欲之情,是大乱之道也。夏葛冬裘,各有时宜,未至其时,不得谬援比例。作者不愿败乱风俗,不欲自任其咎也。

己部 去家界为天民 第一章 总论   原父母与子之爱理:夫大地之内,自太古以至于今,未有能离乎父子之道者也。夫父母与子之爱,天性也,人之本也,非人所强为也。今观乎鸟之养其雏也,衔枝而先为之巢,啄虫而亲为之哺,雌雄殷勤,拔来报往;其有羽毛,则教之飞,雌则巢内,雄则巢外;其有人至,则噭然偕逃;若取其子欤,则旁徨焉,鸣号焉,蹢躅焉,其声哀厉而弥长。至于猫、犬、羊、豕,则抱子而乳之,连群咸从其母也;其有强者口衔而手缚其母或子,则跳跃呼号,奋厉啮啄而翼救之。乃至至无知之腊鱼,则亦有母子之亲焉。是鱼也,生于北美加拿大之海滨,腹大如鲤,生子百数十,群从其母出而游泳焉,既则复入母腹而宿焉。昔吾从者尝猎得狨之母子,群狨列树而长号;及将烹其子也,其母号哭甚哀,啮从者之手而俱死焉,吾欲放之而不及也。且夫鸟兽之爱其子也,未闻其子之有以报之也。彼未尝望其子之报也,又未尝计及其子之报也,又非有师学以教其慈爱也,又非有清议律法以迫令爱之也。然而殷勤育子,绸缪切至,其有患难则舍身救之、鸣号哀之者,发于天性之必然,至诚之迫切,真非有所为而为也。此天性也,仁之本也,爱其生也,爱其类也,万物所以能繁衍孳长其类而不灭绝者,赖此性也。若物类无此爱质则人物之生不育而万类灭绝久矣。故生生之道,爱类之理,乃一切人物之祖也。夫以鸟兽之爱其子、慕其母犹如此,而况于人乎!   原父子所以立:夫人者,知识尤灵而天性尤厚者也。当生民之始,未立夫妇也,其生子也则亦惟母自育之,盖父之传精难识而母之孕体易明。既自分体而生之,其必因类而爱之,故腹育顾复备极劬劳,其爱子也根于天性也,非有教训、清议、法律以迫之也,非望报而施之也。然人道之生难,其养而至于成尤难,须养数年而后能成,其难过于万物远甚矣。且人道之始,求养甚难,保护甚难,母既以一人之力抱抚其子,既须自养,又须养子,实无余力以兼管之;且大兽强人之相逼掠,危患多矣,则不得不藉男子之力。于是男子佐女以营养之,护卫之,女则坐哺,男则力作。其子得食既足,护卫有恃,身体益健,比之一母之抱养兼事者,其强弱、寿夭、智愚相去远矣。行之既效,人皆知男女合力,养子易成,展转相师,遂成风俗。至于后古立制,尚有同居继父之丧服至三年,乃至今制及诸方蛮俗,抚育人子备有慈爱者多矣。由此推之,父之于子,不必问其为亲生与否,凡其所爱之妇之所生,则亦推所爱以爱之,推所养以养之,此实太古初民以来之公识公俗也,然实父子之道所以立者也。   太古初民有母无父:夫兽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也,以其牝牡相乱,逑匹无定也。昔鲁文姜通于齐襄公而生鲁庄公,鲁桓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盖夫妇未定,不能确知为吾子,不能确信为吾子,则无所用其爱也。初民之始,男女野合,逑匹无定,或以情好,或以势迫,旋合旋离,不日不月;既离复合,既合复离,风水相遭,无有常者;当此时而怀妊也,无有能知其为谁氏子者也,与犬狸之牝牡交乱无以异也。太古草昧,人之生也,惟母育之,虽人亦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也。当时固不知有姓氏,若其有也,世世相传,其必以母之氏为氏也。若周室之先,后稷知有姜嫄而不知其父,则以足迹之姬为姓;商家之始,契知有娀而不知有父,则以燕之子为姓;自稷契以上,有母无父之世胄不知历几千年所也。后世虽渐定夫妇,然或当女子稍少之地,一妻而拥多夫,或数人共娶一女,或数兄弟共娶一女,犹以母为主也,是仍有母无父之世胄也。   定夫妇而后家制族制生:男女杂合既久,则有情好尤笃者两不愿离,又有武力尤大者以强勇独据之;交久则弥深,据独则弥专,于是夫妇之道立矣。夫男女者,人之大欲也,当草昧武力之世,以男女无定之人,因争女而相杀者,不知日凡几矣。后圣有作,患人之争,因人之情,制礼以崇之,凡两家判合者以俪皮通其仪,为酒食召其亲友而号告之,高张其事以定其名分,为使人勿乱之也,于是夫妇之义成矣。   夫妇既定,则所生之子,则深信其为吾子也,则慈爱之、保养之弥笃矣。及诸子并生,虽有男女先后,皆为一父之子也,号为兄弟;同育于一室,同居于百年,同食,同嬉,同歌,同悲,父母同爱之而诸子同依之。父子、夫妇、兄弟立而家道成矣。   兄弟复结夫妇而生子则为孙,子孙各有夫妇再生则为曾玄,群从各有夫妇而生子则为族属,于是族制成矣,然其本皆自一父母为之。然夫妇不定则父子不亲,故有夫妇而后有父子,夫妇立而后父子亲。故族属万亿,皆自父子来,实皆自夫妇来也。   论人禽爱力之别即强弱之别:夫夫妇、父子、兄弟既出于天之自然,非出于人为之好事,虽禽兽且然。但人之知识多,能推广其爱力而固结之;禽兽之知识少,不能推广其爱力以为固结,甚且久而将固有之亲爱而并忘之,人禽之所异在此也。故人能由父子、兄弟而推立宗族,禽兽久且并母子而不识之。人因爱家族而推爱及国种,故愈强愈大;禽兽并父母兄弟而不识,故愈独愈弱。人禽之强弱在此也。其推爱力愈广,其固结愈远。由此推之,故合群愈大,孳种愈繁者,其知识最大者也;其推爱力不甚广,固结不甚远,则合群不甚大,孳种不甚繁者,其知识不大者也。   论万国有人伦而族制莫如中国之盛,故人类最繁:凡大地各国,无论文明野蛮,皆有夫妇、父子、兄弟之伦,然或仅知有父子、兄弟,或仅知祖、父、子、孙、伯、叔父、再从兄弟。即欧美文明,亦率知至曾祖以下而止。印度宗教至古,知高祖矣,然无祠庙以合族尊祖。人既无祠庙,其坟墓也于子祭,于孙止,于迁他所则祭亦止,故问高祖以上之族属则亦不知矣,问高祖以上历代之名字亦不知矣。举地球万国之政教,其能敬宗合族,上数者至知百数十代之世传,旁通者至能合亿万千之族众,其崇祭千数百年之祠墓而以尊祖合群,其聚处一姓有万数千人以敬宗收族。故一族姓之中有谱以纪之,如国史;有族长、房长、宗子以统之,如君长官吏;合族各房有公产祖尝,则公举人管理之;有养士兴学之典,有恤孤寡贫老病丧之举;其远游异国或异地,必相收恤。若新宁陈、李、余、黄,则在美国且有会馆焉,其自治自收之法如小国然。盖大地族制之来至远,而至文、至备、至久且大,莫如吾中国矣,故中国人数四五万万,倍于欧洲,冠于万国,得大地人数三分之一,皆由夫妇、父子族制来也。此皆孔子之为据乱制者也;善于繁衍其种族,固结其种类,无以过之,此孔子之大功也。故欧美人以所游为家,中国人久游异国,莫不思归于其乡,诚以其祠墓宗族之法有足系人思者,不如各国人之所至无亲,故随地卜居,无合群之道,无相收之理也。盖就天合夫妇、父子、兄弟之道而推至其极,必若中国之法而后为伦类合群之至也。   论因族制而生分疏之害:虽然,有所偏亲者即有所不亲,有所偏爱者即有所不爱。中国人以族姓之固结,故同姓则亲之,异姓则疏之;同姓则相收,异姓则不恤。于是两姓相斗,两姓相仇,习于一统之旧,则不知有国而惟知有姓,乃至群徙数万里之外若美国者,而分姓不相恤而相殴杀者比比也。盖于一国之中分万姓则如万国,即有富且仁者捐祖尝、义田、义庄以恤贫兴学,亦祗荫其宗族而他族不得被泽焉,于国人更无与也。其它或分乡、分县、分省以为亲,同乡、同县、同省则亲之,异乡、异县、异省则疏之。故自宗族而外,捐舍之举为一县者寡矣,为一省者尤寡矣,至于捐巨金以为一国之学院、医院、贫病院、孤老院者无闻焉;故其流弊,以一国而分为千万亿国,反由大合而为微分焉。故四万万人手足不能相助,至以大地第一大国而至于寡弱,此既大地万国之所无,推其原因,亦由族姓土著积分之流弊也。   论中西有无族制之得失:夫中国祠墓之重,尊祖追远之义至美矣,其不祭祠墓者,是为忘本,至不孝矣,而大地各文明国咸无之。印度则焚其先骸而无墓焉,欧人之于墓,于子礼,于孙止,子他徙则亦止,若祠庙则万国所无也。中国敬宗收族之事至美,族人之所赖矣,然亦万国之所无也;而欧美之以文明称,以强大称,且过于中国也。欧美之捐千百万金钱,以为学院、医院、恤贫、养老院以泽被一国者,不可数也。就收族之道,则西不如中;就博遍之广,则中不如西。是二道者果孰愈乎?夫行仁者,小不如大,狭不如广;以是决之,则中国长于自殖其种,自亲其亲,然于行仁狭矣,不如欧美之广大矣。仁道既因族制而狭,至于家制则亦然。   论有家为人类相保之良法:夫家者,合夫妇、父子而名者也。大地之上,虽无国无身而未有无家者也。不独其为天合不可解也,人道之身体赖以生育抚养,赖以长成,患难赖以保护,贫乏赖以存救,疾病赖以扶持,死丧赖以葬送,魂魄赖以安妥,故自养生送死,舍夫妇、父子无依也。   朋友有至好者,饮食安乐,相从而嬉,以为可寄托矣;至于有死亡、患难、贫苦而相弃矣,甚至或下石焉。若夫妇、父子之亲,则虽遇死亡、患难、贫苦而得相收焉。盖天性既亲,结合既固,相依既深,故休戚共之;富贵则封荫及焉,贫贱则同其糟糠藜藿,刑戮则前古有及于三族者,产业则传之于子孙;故虽欲相弃,乌得而相弃,虽欲不相收,乌得而不相收也!   论无父母之苦:不见夫弃婴乎:无父母顾复则转死于沟壑矣;即有哀而收养者,不过以为奴婢耳;其在文明之国,有育婴堂以收养之,犹可以成人;然稍长即自谋其生,无所怙恃,贱辱甚矣。不见夫孤子乎:依于近亲,艰食鲜食,衣服单寒,执业劳苦而不得一饱,欲学业而不得遂,病无所依;其近亲之忠厚者尚收恤之,苟遇凉薄之人,坐视不恤,则且有转沟壑而为奴婢者比比也。以吾所见,孤女则褴褛零丁,饥寒困苦,鬻为婢妾,终身贱苦,孤子窥学堂而目荧荧,倚门巷而涕零零者无数;虽有仁人,哀兹无告,然实无术以遍周之也。   论父母育子之劬劳:有父母之子女,衣食温饱,起居安闲,学业得遂,疾病得依,煦咻爱抚,食息得时,以乐以嬉。其富者勿论矣,即极贫之人,劳作茹苦以养其子,操作而襁褓,负戴而含哺,典鬻以医药,辛勤而教学,故其子得以成人,得以知学。且夫人之生也,尤难在婴幼之时,肢体不能以运动,手足不能以行持,饥寒不识,便溺不知,衣食不能以自致,疾病不知所以调医,惟呱呱而哀啼,从何而得成歧嶷。此惟父母之爱,抚养,顾复,提携,育鞠,出于天而不知,啼笑则乐,疾病则悲,穷夜摩抱,卧起劳疲,哺乳引戏,察寒审饥,故得致长大而成人道,备聪明而强体肢。尝观育子之劬劳,盖叹成人之艰难,故父母之恩与昊天而罔极,而立孝报德实为人道之本基也。至矣、极矣、孝之义矣!   论有父子之道人类乃强盛:夫以育婴之劬劳如此,成人之艰难如彼,而人之能长大与否不可知也。殇者固多矣,及其长大,其贤而能报与否不可知矣,不肖而辱累其亲固多焉。以据乱世言之,成人少而殇子多,孝子少而不肖多。即几于成人,又获贤孝,而远游宦学,或牵车服贾,其得事亲之日少矣;或父母忽没,亦不得收其报焉。夫人之情也计报而后施,算之理也必偿而后予,然果如是,则地球十余万万之人类立绝矣。盖母之于子亲腹焉,父之与子传精焉,以其传我类我,故有天然之爱而甘辛勤以育之,未尝计及其报也,虽望其报而皆不必其偿而后予也。子又不多,故人各爱之私之而乃育之,故大地之有此十数万万人,皆由父母有此爱类之私性,辛勤之极功也。不然则人道真绝也。故夫妇父子之道,人类所以传种之至道也;父子之爱,人类所由繁孳之极理也;父子之私,人体所以长成之妙义也。不爱不私则人类绝,极爱极私则人类昌,故普大地而有人物,皆由父子之道,至矣,极矣,父子之道蔑以加矣。   论孝为报德宜重:故父母之劳,恩莫大焉,身由其生也,体由其育也,勤劳顾复,子乃熟也;无父母则无由生,无为育则不能成熟:少丧父母,则饥寒困苦,终身贱辱;普天之下,计恩论德,岂有比哉!夫礼与律皆尚往来,借人一钱者必当偿之,受人一饭者必当报之;借镀不偿,则法有刑,受饭不报,则俗有议。汉高祖入关之约法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言其报也;谚云:“杀人填命,欠债还钱”,言其报也;佛法无量劫世所负皆当报之,盖普人世之义,皆以为报也;报者公理之至矣,无以易之者也。受恩之重大莫过于父母,故酬报之重大当责之于人子矣。诗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孔子之重孝,以为报而已矣;若不孝者,其律可依欠债不还,科而罪之。   论欧美人子之薄报:然今欧美号称文明者也,其父母之养子教子,劬劳辛勤,无以异于中国也。子自六七岁出就外傅,尚嬉游于膝下;至于十岁后,则就学于远方万数千里之高等学大学,从此长于学堂;至于冠岁,皆与父母远矣,父母间两三岁或四五岁至学一省视之;及既出学,则自谋业,自娶妻,与父母不相见焉。其娶妇必别居室,无有与父母同居者。其就业移居千万里外者无论矣,即同处城乡,亦多相去数里,隔日月而一见,有庆会疾病然后诣问。其父母至子妇之室视之,致茶请安,要不过与良朋同耳。至于父老母寡,亦绝无同居迎养之事,无问寝视膳之仪,无疾痛疴痒之义。其子而富贵也,则日赴燕会游戏,仅偕其妇,无有如中国之奉养侍游者。凡群官燕会,人士雅集,无论茶食、酒宴、琴歌、戏舞之会,其子居官而父母在邻者,其朋游知识日夕延客,皆延其子妇,亦绝无延其老父寡母者。吾亲与一英官邻,彼其有父母也,亲见之如此,而无人议其不孝者。是父母有生育之劳而子无酬报之事,幸而得子之富贵,而燕游欢乐皆不与焉;衰老戚戚,坐视子妇之富贵,欢游宴乐而一切见摈,茕茕寡欢。况鳏寡孤居,无人慰籍,疾病独处,无人抚摩,所见惟灯火,所对惟仆隶,与死为邻,无生人趣;有施无报,亦何赖有子哉!其女生长,不营生业,学成而返,未嫁之时尚依父母;故欧美人之庐,多有及笄之女,而绝少当冠之男。其女既嫁,间或有寡母依以同居,依以为养者,若子则一娶妇后,永无事父母之日矣。一英妇有男无女,尝问我曰:“中国爱女乎,抑爱男乎?吾意则欲得女而不欲得男。盖男既长则游,既娶则绝,无同居侍奉之道,无迎养欢娱之日,尚不若女”云云,盖以欧美之俗论之,男诚不若女之亲也。美总统麦坚尼,东定古巴,西定吕宋,可谓伟人矣,其死之遗嘱也,以其遗财二十余万磅尽与其妻,仅以千磅赠其母,此在中土绝无之事,而在欧美之伟人亦如此,盖其俗然矣。且观麦坚尼,一切大会皆与其妻同之,不闻其母与焉。然则生子而作总统,人生之幸事也,然亦何益。若其贫也,亦仅与妻同居而养其妻,其父母虽贫,不之养也。寄食三日则作色,七日则止,否则逐矣。不行则索食费,但推荐假以去之。母之来依尚可去女仆,而令母充女仆;若父则并不能充男仆,故不养也。间或赠以金钱,已为罕睹;虽国律有父母极贫,当分工金之三分致养之,否则国家可代扣之,然罕有行之者也。尝见一英人,父老贫甚,而子妇不养者;又有其父母极贫无聊,依于子妇,父充柴工,母供扫除,子妇自奉华侈,食于上室,而令老父杂仆隶食于下室者。其有令父母登堂馂余,则为孝子矣。故子之富贵不得从乐,父母贫困不得迎养,有施无报。然则十年抚养,十年就学,生育备极劬劳,身后与以遗产,殷勤厚施,何为也哉!及其死也,不过送以花圈,其同地也,时省其墓而止矣,然亦于子视,于孙止,至于曾孙则未闻有视墓者矣。欧美人营业逐利,无远不届,既步子孙常住,又多岁月即迁,无宗族之同居,无祠庙之追远,盖视墓亦不数十年而置之,仅悬遗像以寄相思,亦不过与良朋等耳。此后无春秋之祭,无忌日之思,无孙、曾、云、来之贻,以视中国世传数十,祠墓常修,祭祀常洁,思慕常感者,其去极远矣,其报太薄矣。一欧人闻吾言中国父子之道而极慕叹羡之;一美妇与吾论人伦,谓但须得富,不必子女,有子女无益,反增累耳。吾所识英星架坡两巡抚皆不娶妻;而近年法国妇女皆不愿产子,下胎无算,否则弃之于婴堂者不可胜数。故数十年来法国丁口日少,昔者在四千万外,与德战争时民数过德,方今德人几增半而法人不加,今反不及四千万焉。法美妇人尝语吾已有一子,不再须矣,皆以多子为不可。其薄父子之效可见矣。盖妇女生子,至艰至苦,稍有所误,身命殉之,而收益甚薄,人岂肯舍身命之重而殉收益之薄哉!即父之养子,所费不赀,而有施无报,亦岂情愿哉。故欧美人之死也,多以遗产舍之公。日本昔崇儒重孝,近亦变矣:吾见有名士,母死数日,即去乡至城而为友奔走者,则报亦仅矣。   论欧美薄父母由于重夫妇:夫今欧美之治近于升平矣,然父子之道,何其有施而无报哉,何以知有夫妇而不知有父子如此哉,何以夫妇同乐而致老父寡母茕茕寡欢、饥寒无养如此哉?推其立义,盖本于自由自立而来。人人既有自主之权,于是人子皆得纵其情好之欲,少则孺慕,长则好色,故父母可离而夫妇不可别也。故制夫妇终身同居之义,其有久离居而不归者,许其离异矣。且婚姻既听自由,男女皆出相悦,人人既有自主之权,妇女必不可乐舅姑之压制而人子亦不得不强从,于是父子遂不同居矣。又二女难合,异姓难亲,妇姑勃溪,家多离索,不如伫霜露而相思,隔日月而相见,反能永好,不致伤恩也。故国制亦复听之。然因是之故,乃至父母贫病而不见侍养,人子富贵而不预欢游。父子既不同居,祖孙更同陌路;吾与欧美人游,寡见有抚其孙者,况曾玄乎!乃至老父寡母,茕独寡观,穷困无养而亦听之,律以欠借不还之道,义既不完,理亦不公,盖徇夫妇之欲而忘父母之恩,违谬甚矣。   论孝报欧美不如中国,耶教不如孔教:夫人之为道,凡有所施,必计其报之厚薄而后行其恩;凡有所营谋,必计其利之多寡而后出其本,虽父子之爱出于天性,然计人之殷勤育子,盖亦未始不出于望报者焉。睹乎垂老之无依,而有子孙之养者则饱暖得安,无子孙之养者则困穷无告也;睹夫疾病之无聊,而有子孙侍奉者则医药抚摩,无子孙侍奉者则孤苦无聊也;睹夫有子孙富贵者则迎养尊荣,人同敬畏,而无子者则俯无所望也,身后无寄也;睹夫子孙众多,则绕膝满阶,人不敢凌,而无子者则茕独无依,为人所欺也;睹夫子孙传嗣,则祠墓威丽,祭祀久远,而无子者则葬殓无人,祭祀永绝也。故孔子立孝以重报,其亲老不养,亲病不事,生不尊事,死不祭祀者,则以为不孝,人共摈之。故老父有所依,寡母有所望,贫穷有所养,疾病有所事,富贵得其尊荣,孙曾得其推奉,丧葬赖以送埋,魂魄赖其祭祀,故人咸愿劬劳辛勤,敏于育子;故中国人口甲于大地,惟立孝之故也。今欧美人之养子,亦赖其国律有养子之责,故不得已而养之;假无国律,必皆如法之妇人,无有愿出力以养子者矣。盖养子者三年顾复,十年抚育,十年就学,所费不资,无其报而为非常之施,无其利而出非常之本,非人情也。故欧美富人之死,多以其千百万之藏施于公家之学堂医院,盖以子亦不亲,既已费无利之大本,岂再甘以一生之资本尽与之哉,盖亦人情之自然也。夫父子天性,岂待国律责之哉!凡律者,皆不得已强人之情而为之者也;中国无此律,而爱子尤挚,育子尤多,而一生所得功业尽遗其子,盖报与不报之异也。或谓人为天生,非父母所得而私也;人为国民,非父母所得而有也。耶教尊天而轻父母,斯巴达重国而合国民,故其报父母亦甚轻也。然报施者天理也,子而为天养育,为国养育,不须父母之抚养,则不报可也;既已藉父母而后能育能成,已受父母莫大无穷之恩矣,而无锱铢之报,非道也。故人子而经父母之顾复、抚育、教学者,宜立孝以报其德,吾取中国也,吾从孔子也。   论中国人孝为空义,罕有力行者:虽然,中国之言孝,亦以名焉耳,安见其能报哉!人之有是四肢五官也,有是体即有是体之欲,此中西人之所同也;有目则好美色,有耳则好听淫声,有口则好美食,有身则好美服,体则好逸,神则好游,弱则好弄,长则好淫。魄有嗜好,魂为所牵,憧憧往来,朋从尔思,稍有金银,日为欲耗,其有不纵耳目体魄之欲而能顾父母之养者寡矣。吾但见纵欲累父母者矣,寡见养父母者也,一身之累,所供养如是之众且多也。故少之时为身累甚矣,安能养父母!及其壮有室也,少艾可爱,则供其欢心;子女日多,则营其衣食。其或妻妾繁多,子女林立者,则养之益艰矣,以一人而养无穷之大众,安得赢余以奉穷老之双亲!且中国人营业之艰,亦良苦矣:耕农所入,则常有水旱之忧,其举家饥寒,欲养而无以为养多矣。工资所入,北方率二三金,南省之工则间有四五金者,至才工上品,则十金八金为至极矣。士人就馆,月多三四金者,其举人秀才,多至十数金亦已至矣。若通籍而仕宦京朝,或后补而听差各省,俸薪所入,月仅十数,其有优差,多不过数十金,而舆马、仆从、服食、应酬、租赁所费不资,自非膴仕优差,大商素封,其能竭其劳力可资孝养者,盖亦无几矣。夫以所入如是之极戋戋薄微也,以如欧美之例,仅养夫妇,然尤不足,即如僧人仅养一身,犹为未丰。然而奉一身之耳、目、口、体嗜欲如此其多,养一家之妻、妾、子、女人口如此其伙,盖欲养而不得为养者比比矣。夫古人之分田制禄及欧美之操工执事,皆量人口之多寡,度支之分量,使其足而后用之,故古人得以仰事俯畜,从容有余,而欧美人足以糊口养家,逍遥自足,然后报恩为乐,强体怡神,所以有生人之趣也。今中国之农、工、商贾既不开利源之路,而执事作工复极得手业之难,虽极力营得之,而工资微薄,致无以厚一人之生,况能责其仰事俯畜哉?故丰年而儿号寒,有业而妻啼饥,寡母倚门而黄馘,老翁曝日而无衣,孝子捧糜啜粥为嬉。以吾所闻,以阳朔之富乡,而五十余家得食饭者只二十余家而已,人道如此,焉得不悲!若其无工可作,无田可耕,闲民游手好赌,而复佚游无度,醉乐而荒,都邑相望,市衢相属,饿莩载道,不可记录,若是者甚多甚多,岂复能望其孝养哉!以吾乡所见,养父者千不得一,养母而丰泽安乐者百不得一,分其数金之入,令老母安坐而食、饱暖无营者十不得一,其能以一金半金养母,而母复操作助之者,二不得一。而不孝子之穷侈纵欲,不养其亲,或仅私妻子而不养其亲,或困穷无聊不能养亲,或疾病无依致累其亲,或蠢愚无用待养于亲,或妻子林立待养于亲,或妄作非为陷于刑狱,致害其亲,或纵欲负债,鬻田卖屋,致累其亲,若是者举目盈耳,几于十居其七八也。极贫之人或尚少,中人之家累累皆是矣。试游于都会,入于闾井,听乡谣,比户可忧焉。老妇隆冬无被,乃典衣而疗子孙之疾,老翁白首无裤,乃力作而偿子孙之负;其有子孙众多,壮夫环立,而游手无食,仰于一老,乃至年七八十奔走远方,或为人隶,仰人鼻息,归而哺食其所生息者,盖比比也。呜呼?几见有竭力能报其父母哉!   论慈孝之难易由于意见:吾尝见人之爱育子女,殷殷摩抚,勤勤教养,不假圣贤之教,不待诗书之训,不须风俗之化,不用旁人之劝,不识一字,不行一步,乃至悍妇戾人,生番猺蛮,无不能爱养其子者。至于仰事父母,则经无量圣贤之教育,有无量典籍之言,经许多乡党父兄之责,有无限天堂地狱之劝,而孝子不数见,逆子尚无数,是何故哉?然则人之情,于慈为顺德,于孝为逆德故耶?观人之体,俯首甚易,仰首甚难,岂亦所谓俯畜易而仰事难耶?然则孝乃逆德,非顺德也。尝原天理之至,父母乃施恩于我者,我非父母不得而生;子女乃我所施恩者,非有恩于我者;人情易于报恩而难于先施,宜人皆易孝而难于慈,何以人难于事父母而易于抚儿女乎?此不可解者也。尝推其由,人之于子女,既为所生,则分己身而来,既以爱己身者爱之,此爱之始也。人之情,好玩能动少知之物,故猫犬之驯者人多豢之,至有与同卧起者,况于人乎。人当婴孩童幼,笑啼游戏皆有天然之生趣,比于猫犬又为同形,故尤为可爱。近美国有一赁儿会,凡自数月以上至数岁之婴儿,可论日计二三金而赁之;夫无儿可弄,犹月出数金赁而弄之,况于所生之子乎?此皆以之自娱,绝无望报之心者,况于既为同类分身之亲,又有将来酬报之望,宜其乐于抚育也。欧美之报少,故人望子亦不切;中国之报多,故望子尤切,此其等差也。若父母,义虽宜报,人亦未始不知也,然以其尊长于己,事当仰体,而形体既分,游学自异,则意见迥多不同。夫天下之至大者莫如意见矣,强东意见而从西意见,既已相反,即难相从;不从则极逆,从之则极苦。虽以生身之恩,然其极反终有不可从者,于是不和生矣,其与儿女之可以教训约束,可以惟意,再不听则怒詈鞭笞之必令从己迥异,一也。又养父母之身尚易也,而父母有诸子女,则必兼爱之,兼爱则必取有余而济不足,则是兼养数人矣;子力薄不能养志者,或难免有吝心,其与养儿之一儿即一儿更无他及者异矣,二也。又养母者尚多焉,以母一身而寡欲;父则或有后妻诸妾,更或他欲,则难供给之矣。欧美人则子须养妻,乃并父母而皆不供养。女则尚有养母者,以同形相抚,则可同室同居,子则并母而不能养,此欧美人所以望女过于子也。然母之养于女而依于婿也,则备极柔和,助其执事,父则有盛气而不能同居;然则其养母也,亦以柔和易制与小儿同耳。即如子之童幼则爱之,至于长大,或有媳妇则父母爱子之心已不如幼少;即孝且才者,已不免疑问横生,甚至家庭决裂矣,其不孝不才不肖者更不具论。人之苦痛莫若生逆子,以绝之则不忍,容之则不可。以唐太宗手定天下,才兼文武,可谓绝特不世之英矣;而以魏王承干故,乃至自投于床,以刀自刺,何尝必于爱哉!合比而观,孝难慈易,皆因意见之故耳。不能同意见者则不能同处,能同意见者则易处耳。盖处者,处其意见也,非处其身体也。夫妇似以身体同处矣,而中国则限于风俗,欧美则限于法律,不得已为之耳。今法国夫妇之离异者岁月日多,岂非意同则合、意异则离耶?   论家人强合之苦:其在富贵者,或备膳洁滫,板舆迎养,袍笏戏彩,兰玉盈阶,是近于孝养矣,然如是者亿万不得一人。且亦外观之美者耳,其妇姑同居之不相悦,因细故而积嫌交恶者,殆无有能免者也。夫人性不同,金刚水柔,弦急韦缓,甘辛异嗜,白黑殊好,既不同性,则虽钟郝同居,多不相得,贤者千不得一,而不肖者十居其九,故子妇未必孝,翁姑未必慈。或子妇之不能承欢视色而拂戾悍逆者有之,或因其姑之责备过甚而严酷毒厉者有之,或因女妐叔妹积久生嫌,而母偏听其女,或因甥侄待之未周而老人笃爱其童孙,因此而恶其子妇有之,或因父母有所偏爱袒助,而兄弟娣姒以生嫌妒者有之,或因子妇财物有所私蓄不献,兄弟娣姒隐据自取而生嫌恶者有之,或因子妇各私其子女,分待不均而生嫌者有之,或兄弟贫富不同而不能分多润寡,则父母爱怜贫贱而生嫌者有之,或嫡庶交争,父母所偏爱生嫌恶者有之,或女贫子富,母欲养济其女而子妇妒吝者有之,或兄弟一荣一悴,或孤寡可怜,或多财多男而相倾争而怒其父母者有之,或有内外孤孙,而子妇不知体慈意怜爱以触其怨怒者有之,凡此皆因缘同居,隙于薄物,米盐琐碎,鸡虫得失,或一言失体,或一事失检,而彼此疑猜,不能情恕,不能理遣,小则色于面,大则发于声,始则诟谇,继则阋墙,甚则操杖,极则下毒。或兄弟相讼,或嫡庶相绝,或嫂叔相詈,或叔侄相怨,或娣姒相倾,甚至妇姑不相闻者比比也,以此丧命自尽者不可数也。昔张公艺九世同居,千古号为美谈,然其道不过百忍;夫至于忍则已含无量怨怒于中矣,不过不发耳。然蓄药者久必炸,积水者久必泻,未有能遇之者也,至于药炸水发则不堪问矣。张公艺之美化犹如是,况其不及张家之化者哉!故凡中国之人上自簪缨诗礼之世家,下至里巷蚩氓之众庶,视其门外,太和蒸蒸;叩其门内,怨气盈溢,盖凡有家焉无能免者。虽以万石之家规,柳氏之世范,其孝友之名愈着,则其闺闼之怨愈甚。盖国有太平之时而家无太平之日,其口舌甚于兵戈,其怨毒过于水火,名为兄弟娣姒而过于敌国,名为妇姑叔嫂而怨于路人。贤者则以为骨肉,极力隐忍,弥缝不言,故人不知之,目为德门;愚不肖者则激发而为家祸,延及累世矣。凡此皆源于薄物而酿为深怨者,盖无家无之。若夫兄弟、姊妹、娣姒之中,有性情贪戾、才智谲诈者,造谤兴谗,巧构疑似,致父母相离,兄弟相杀,吾见盖多矣。又有悍夫制姑而绝粒,恶姑凌妇而丧命,或继子不肖据产而弃其继母,后母阴毒私子而陷毒其前子女者,不可胜数。太约童媳弱妇死于悍姑,孤子幼女死于继母,及甥妇依诸父诸舅而凌虐鬻卖者至多矣。都中国四万万之人,万里之地,家人之事,惨状遍地,怨气冲天。虽以数口之家灶下之婢述其曲折,皆成国史;写其细致,可盈四库,史迁之笔不能达其冤愤,道子之画不能绘其形相,累圣哲经子语录格言而不能救,备天堂地狱变相惨乐而不能化。盖以尧而有丹朱之不肖,舜而有父、母、弟之顽嚣,文王、周公而有管叔、蔡叔,汉惠帝、太子贤而有吕、武之忍酷,既以天合,无可决绝。他若冯敬通之有悍妻,周伯仁之有傲弟,聚群不同姓之女与群不同姓之人而必以同居限之,则又室小如斗,房禁如囚;必以同爨限之,则贫富既殊,嗜味皆异,顾此失彼,顺甲忤乙。必使四万万人皆孔、颜为父子,闵、曾为兄弟,任、姒为妇姑,钟、郝为娣姒,或庶可乎!若有一不然,则其怨毒决裂,有不可思议者矣。夫天下安得有孔、颜为父子,闵、曾为兄弟,任、姒为妇姑,钟、郝为娣姒者乎!则是家人无一之能和,亲者无一而不相怨也。其富贵愈甚者,其不友孝愈甚,其礼法愈严者,其困苦愈深,其子孙妇女愈多者,其嫌怨愈多,其聚居同爨愈盛者,其怨毒愈盛。以吾居乡里之日殆三十年,所闻无非妇姑诟谇之声、嫂叔怨詈之语、兄弟斗阋之状;先圣格言,徒虚语耳,求为救度,更无术焉。印度男女之别尤严,父子之亲甚至,一家多室,莫不同居,其居法甚严,其含苦弥甚,宜以为五浊恶世也。婆罗门九十六道及于佛氏,无可如何,乃为出家之法,离绝六亲以求除烦恼。夫佛岂不知绝父母之恩、弃亲戚之好为过忍哉!然烦恼怨毒若此,徒斫丧其魂灵而又不能和其家室,是以决然舍弃也,其忍之无可忍而出于此途者,诚以家累至甚而恶世难化也,不然,岂好为出家哉,且何苦倡为出家哉!   论立家之益即因立家而有害:夫圣人之立父子、夫妇、兄弟之道,乃因人理之相收,出于不得已也;亦知其相合之难,乃为是丁宁反复之训言以劝诱之,又设为刑赏祸福以随之,而终无一术可善其后也。非惟怨毒烦恼,无术以善其后而弥缝之,且其立家第一要因在于相收,而因一家相收之故殃遍天下,并其一家亦不得相安焉,其祖父、兄弟、子孙、妇姑、娣姒、嫂叔亦不得贤焉。以其不贤,故不能同处而生不可思议之怨毒苦恼焉;以其不贤,故谬种流传,展转结婚,而生人皆不得美质,风化皆不得美俗,世界遂无由至于太平,人类无由至于性善,其原因皆由于一家之相收也。   盖一家相收,则父私其子,祖私其孙而已。既私之,则养子孙而不养人之子孙,且但养一己之子孙而不养群从之子孙;既私之,但教其子孙而不教人之子孙,且但教一己之子孙而不教群从之子孙。于是富贵之子孙得所教养者,身体强健,耳目聪明,神气王长,学识通达矣;贫贱者之子孙无所教养者,身体尪弱,耳目聋盲,神气颓败,学识闇愚;甚者或疾病无医,乞丐寒饿,不识文字,不辨菽麦矣。即有捐学堂以教贫子,设医院以救病人,然人人皆当私其子孙,安得多有余财以博施济众乎!若此,则其医院、学堂必不美,即尽美善,其及于众也仅矣。故能捐义田、义庄以惠其族,尚未能及其乡;既能及其乡,不能及其邑;即能及其邑,不能及其州郡;即能及其州郡,不能及其国;即能及其乡族郡邑,不过救死亡耳,何能平等哉!夫以富贵、贫贱之万有不齐,故其强弱、智愚、仁暴、勇怯亦万有不齐;然且富贵少而贫贱多,则有教养者少而无教养者多,强智、仁勇者少而愚弱、暴怯者多。然且大富贵贤哲能备足教养之格者亿万不得一,而极贫贱、愚闇、疾病、寒饿者十九也,则举国人之被教养之全格者盖极寡,而强智、仁勇之人亦极寡,而愚弱、暴怯者皆是也。且娶妻必于异性,虽有富贵贤哲之家,能得所娶之必贤乎?其人而贤矣,其传种于父母者,得毋多有异质乎?此凡欧美有家之人所不能免也。若中国富贵之家多娶媵妾,媵犹可也,妾或出于卑贱,其父母之来因则多乞丐寒贱、疾病无医、不识文字、不辨菽麦者矣。夫以富贵贤哲之家而传此极不美之种,则即有强智、仁勇之世种亦将与愚弱、暴怯之种剂分两而化生,而不美之种复大播焉。故有父智而子愚,兄才而弟劣;若其贪吝、诈谲、诡戾之性分播于人人,故父子、兄弟、妇姑、姊妹、娣姒、叔嫂之间,人人异性,贤愚不齐,而恶者较多,几为什九。播种既然,则种桃李而得桃李,种荆棘而得荆棘,乃固然也;及长大后,乃欲施教以易之,岂可得哉,况多无教者哉!以此人性安得善,风俗安得美,而家人安得和,是以天下人人受其弊,无由至于太平,而专就一家言之,先受其害,无由至于和睦矣。   论有家则有私以害性害种:且一家相收,既亲爱之极至,则必思所以富其家而传其后;夫家人之多寡至无定,欲富之心亦至无极矣。多人之用无尽而所入之资有限,既欲富而不得,则诡谋交至,欺诈并生,甚且不顾廉耻而盗窃,不顾行谊而贿赂矣;又甚且杀人夺货,作奸犯科,悯不畏死,以为常业矣。夫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恶之大者也,而其原因皆由欲富其家为之。既种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之根,种种相传,世世交缠,杂沓变化,不可思议,故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之性愈布愈大,愈结愈深,人性愈恶,人道愈坏,相熏相习,无有穷已。且人既有家,即无不欲富;既至亲相爱,责任所在,亦必思所以收养之。夫以一夫之力养一夫,其事易,以一夫之力养众人,其事难;又或境遇阻之,疾病阻之,才智不如,筋力不及,而妻若子女诸孙之饥饿待哺、疾病待医、隆寒待衣者环集也。子女林立,嫁取逼人,连环迭代,追踵相因;娶媳生孙,膝下成群,人口日众,室屋当增,家人嗷嗷,待于一人。同此俸入,昔羡今贫,何以应之?仰屋而颦,鬻田卖宅,负债累累,烦恼盈前,忧能伤人。况复天灾无时,死亡相因,多哀多思,怀我六亲,丧葬祭祀,耗费无端,力作既穷,夙逋迫人。既馁其气,实伤其魂,困穷交迫,虽有志士,诈谋亦生,或毁廉而丧节,或负诟而忍心,于是苟贱无耻之事,贪污欺诞之行,亦不得已而强为之矣。既一为之后,不得已复再三试之,习之既熟,与性俱移,则为河间妇矣。吾见乡人家富巨万,有子十人,子妇亦十,子女孙二十余人,曾孙数人,然皆纨裤,仰食一老;少为教学,长为嫁娶,月添孙子,日闻医病,年置屋舍,岁哀死丧;田宅尽鬻,垂老侘傺,稍营奸邪,卒无少济,七十穷死,几无稿葬。自乡闾所见,如是者不可胜数,皆人羡其多男多寿而彼实为穷忧极苦者也。大率子女愈多者,家累愈重,忧病愈甚,郁苦愈深,改行营邪愈不得已;子女稍少者,家累稍轻,忧病稍少,郁苦稍浅,改行营邪亦可已则已。然都中国之人,四十以后不忧家累,不改行义者,盖亦寡义;虽有志节之士,激昂于少年,无不易节于晚暮者。孔子曰:“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岂其所好哉?盖有家之故,不得已也。夫以忧郁烦苦之伤魂,则神明斫丧,贪奸欺诈之丧行,则风俗败坏,神明沮则术业不精,风俗败则人心日恶,将欲求太平性善之效,岂不远哉!若业种相缠,世世无已,俗恶业缠,陷溺日甚,从无始来浸渍已深,乃欲于其长大少施美言以教之,欲去无始甚深之性,恶俗浊世之风,是犹杯水而救燎原之火也,必无济矣。且以有家之故,有子安得不养之,有妻安得不收之,不养不仁,不收不义。然以一人而养众人,即竭力以供奉,必不能给者矣。虽有富者,多子则教学不精,饮食不美,医药不周;若贫者则并不能教学,糟糠不足,肌肤不掩,疾病不治,十而八九也。以故体皆羸瘠,面为菜色,身多残疾,耳目不聪明,血气不和平,目不知文字,手不知技艺;虽充人数,有类马牛,驱之奔走,寡有虑谋;甚且鬻为奴婢,鞭笞榜殴,终身苦役,得食无忧。以此传种,愚痴弱柔,若汰种而改良,几无可留,推其原因,皆由以一人养众之供养不周也。   大约都中国之人,讬生士家,父母知方,长不饥寒,饮食得宜,衣裳适当,神明畅朗,身体健强,龆龀诵数,童幼入学,得闻圣贤之训,得知古今之事,得闻人道之宜,得操事业之技,此亦据乱世之人格哉,殆万人无一也,则以家之贫富贵贱不同故也。然则想望太平性善之世,岂不远哉!盖天下为公者乃能成其私,私者未有能成其私者也。   欧美今大发独人自立之说,然求至太平世之人格,实未能也,何也?以其有家也。有家则人各私其子;吾子则养之,他人之子则不养也,吾子则教之,他人之子则不教也。虽孤贫者有育婴慈幼之院以收之,虽人必入学,孤贫者公家教之,然所教养皆最粗者,又不数年而听就工矣。诸专门学之学费甚重,且非至大都会之大学就学亦不能成高才,贫家多望慕而不得,入小中学而就工矣。疾病虽有医院治之,然粗秽甚矣。伦敦、苏格兰、阿尔兰尚多乞丐徒跣者,意、班、葡贫人尤甚,则其不能尽教成材,尽养无憾,亦可见矣。妇女但依夫为食,日读小说,游戏清谈为事,则其不具人格、徒供玩具可见矣。老贫而寡独者,子女不养之,况无子女乎?欧人少年纵欲,四十已衰,作工则筋力不逮,无人用之,嫁娶则面目老丑,无人许之,穷困凄凉,无人过问,形影相吊,疾病无倚,衣食无讬,送死无人,则魂气衰微矣。   既已有家,则不能不为妻子之计;既无公养,则不能不为送老之计。且欧美之风,尤为贱贫而尚富,不幸而贫,则故人犹觌面不识,绝无车笠之谊;若其富也,则国主前席,握手为欢。夫欲富既为人之情,况风俗迫人之去贫而思富如此,则人之所以求富者无所不至矣。既无所不至,则凡诈欺、狡诡、诞伪、争夺、攻击、盗杀亦无所不为矣。英人之业磁商者请吾听戏,既至戏场,则反须吾请之;以美国政体之美,而以风俗尚富之故,乃至多为纳贿杀人之事,其每“博洛”中之屋,众无赖居之,以日行剽劫棍骗为生,其它诈欺相杀之事不可胜数;意国尤甚,欧美多相若也。以此相传,人种之未善可知矣。夫富贵无常,人人可致,婚姻之结,展转相交。夫以贫下恶贱之种,加以诈欺、狡诡、诞伪、争夺、攻击、盗杀之性,恶种相传,递代无已,欲求大同之公,性善之德,其去亦绝远矣。   论有家之害大碍于太平:今将有家之害列左:   一、风俗不齐,教化不一,家自为俗,则传种多恶而人性不能善。   一、养生不一,疾病者多,则传种多弱而人体不健。   一、生人养人不能皆得良地,则气质偏狭而不得同进于广大高明。   一、自生至长不能有学校二十年齐同之教学,则人格不齐,人格不具。   一、人之终身非月月有良医诊视一次,则身体怀疾。   一、人人自生至长不皆驱之于学校,则为无化半教之民。盖人者杂质,须加熔铸冶斫,自始生而熔铸冶斫则易,长后而熔铸冶斫则难。故无家而全归学校以育人,太平之世也;有学有家以育人者,升平之世也;全由其家以育人者,据乱之世也。   一、入学而不舍家全入,则有杂化而不齐同。盖人自为教,家自为学,则杂隘已甚,未有能广大高明纯全者也。   一、因有家之故,必私其妻子而不能天下为公。   一、因有家之故,养累既多,心术必私,见识必狭,奸诈、盗伪、贪污之事必生。   一、有私狭、奸诈、盗伪、贪污之性相扇相传,人种必恶而性无由善。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得公费以多养医生,以求人之健康,而疾病者多,人种不善。   一、人各私其家,则无从以私产归公产,无从公养全世界之人,而多贫穷困苦之人。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抽公费而办公益,以举行育婴、慈幼、养老、恤贫诸事。   一、人各私其家,则不能多得公费而治道路、桥梁、山川、宫室,以求人生居处之乐。   故家者,据乱世人道相扶必需之具,而太平世最阻碍相隔之大害也。[按:“己部”原稿本至此终,不分章。以下据中华书局本补。]   论欲至太平大同必在去家:夫欲人性皆善,人格皆齐,人体得养,人格皆具,人体皆健,人质皆和平广大,风俗道化皆美,所谓太平也;然欲致其道,舍去家无由。故家者,据乱世、升平世之要,而太平世最妨害之物也。以有家而欲至太平,是泛绝流断港而欲至于通津也。不宁唯是,欲至太平而有家,是犹负土而浚川、添薪以救火也,愈行而愈阻矣。故欲至太平独立性善之美,惟有去国而已,去家而已。   论出家为背恩灭类不可:婆罗门欲至太平独立性善之美,驱人出家,以离世缘而图清净。然当据乱世之始,人之有身,本之父母生育教养而来,又人之传后,必待男女交合而得。夫贷人财物,犹当偿之,况恩莫大于生育教养乎!受罔极之恩而未尝有分毫之报,忽乃逃而去之,以自谋清净,此与负万亿重债而分毫不偿,乃挟人财逃之他方以夸豪富,其所以为享用富乐,则计诚得矣,试问可乎,国法能容之乎?吾于佛义之微妙广大,诚服而异之,而于其背父母而逃,不偿夙负而自图受用,则终以为未可也。且夫大地文明,实赖人类自张之;若人类稍少,则聪明同缩,复为野蛮,况于禁男女之交以绝人类之种!若如其道,则举大地十五万万人类之繁,不过五十年而人类尽绝;百年后则大地内繁盛之都会,壮美之宫室,交通之铁路电线,精奇之器用,皆废圮败坏,荒芜榛莽,而全地惟有灌木丛林,鸟兽昆虫,纵横旁午而已,是不独不可行之事,亦必无之理矣。夫以文明之世界,何必让之与鸟兽草木哉!虽有无递嬗,成坏相乘,他日大地亦必至此境,而今日文明之世胄,何事速速驱之入此破坏空虚之境哉!是预忧婴儿长成之烦恼而先坑之,预忧胎生出世之烦恼而先落之也。以此为仁,是或一道也,非天下大众公共所许也。   论去家有天下为公之良法:夫既欲去家而至太平,而又不忍绝父母夫妻以存人道,然则何道以至之?康有为曰:赴之有道,致之有渐,曲折以将之,次第以成之,可令人无出家之忍而有去家之乐也。   康有为曰:人非人能为,人皆天所生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而公立政府者,人人所共设也;公立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   公养之如何:一曰人本院,凡妇女怀妊之后皆入焉,以端生人之本;胎教之院,吾欲名之曰人本院也,不必其夫赡养。   二曰公立育婴院,凡妇女生育之后,婴儿即拨入育婴院以育之,不必其母抚育。   三曰公立怀幼院,凡婴儿三岁之后,移入此院以鞠之,不必其父母怀抱。   公教之如何:四曰公立蒙学院,凡儿童六岁之后,入此院以教之。   五曰公立小学院,凡儿童十岁至十四岁,入此院以教之。   六曰公立中学院,凡人十五岁至十七岁,入此院以教之。   七曰公立大学院,凡人十八岁至二十岁,入此院以教之。   公恤之如何:八曰公立医疾院,凡人之有疾者入焉。   九曰公立养老院,凡人六十以后不能自养者入焉。   十曰公立恤贫院,凡人之贫而无依者入焉。   十一曰公立养病院,凡人之废疾者入焉。   十二曰公立化人院,凡人之死者入焉。   夫人道不外生育、教养、老病、苦死,其事皆归于公,盖自养生送死皆政府治之,而于一人之父母子女无预焉。父母之与子女,无鞠养顾复之劬,无教养糜费之事。且子女之与父母隔绝不多见,其迁徙远方也并且展转不相识,是不待出家而自然出家,未尝施恩受恩,自不为背恩,其行之甚顺,其得之甚安。   或曰:父母于子天性也,舍去非天理也。然今法、美、澳洲私生子多矣,日本岁亦八十万。孔融所谓“父母于子,为情欲来耳”;男女自由后,则私生子必多。即合天下计之,亦贫贱不能教养子者多,富贵能教养子者少,从多数决之,盖必愿明归公养者多,故必天下为公而后可至于太平大同也。 第二章 人本院   生人之本,皆在胚胎,人道之始,万化之原也。世之言治者,曰明其政刑,又曰修其法律,未尝教人,而多为法网以待其触,是以罟待兽,以网待鱼也;此真据乱世之治矣,孔子所谓“民免而无耻”也,其距性善之平世不可道里计矣。其进而言教者,知人道之治,风俗人心为先矣;则谆谆于教化,摩之以仁,渐之以义,示之以信,齐之以礼,劝善惩恶,崇节尚耻。若后汉之俗,束修激厉,志士相望,亦近于化行俗美矣,然其实数不过一二士大夫儒生之向上者耳。即贼畏贤人,鬼读书,其于国人分数不及万一,其去大同之世人人性善,不待劝惩不待激厉,其相去不可道里计矣。即汉宋盛时,讲学大兴,授以诗书,被以礼乐,人研义理,家守礼法,然皆负笈而从经师,闻风而赴讲会,皆在冠岁壮夫之时,至是受教,即使兴起,而未学之先,子张之为驵侩,子路之冠鸡豚,周处之断弛,戴渊之盗贼,其含根已多,发芽必甚;况其家庭之习惯,乡邑之风尚,国俗之濡染,浸渍已久,安能以一日之学而拔之哉!自非豪杰,罕见成德。即如曾子之日省,赵扑之夜夜焚香告天,如耶氏之早起夜卧必祈祷忏悔,佛耶之每食必祝,时时拂拭,勿使惹尘,然诚切省身实少,况有时决裂者哉!凡物质已坚壮,难于揉屈,故长大而后教,气质强盛,难以变化。故皇甫湜教子乃至啮肩,拔剑而逐苍蝇,着屐而踏鸡子,即薛煊居敬之笃,而二十年不能治一怒;谢上蔡之高明,而七年不能治一矜;朱晦庵之贤,而张南轩谓其气质褊隘。以兹大哲,熏以多贤,而气质难变如此,何况中人以下哉!故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也。若今日欧美学堂,童幼被教,章程精密,然教艺而非育德也。且教之于有生之后,气质已成,见闻已久,知识已开。天脑者,天下之至善居积者也,一有所感于外物,终生受之而不忘,遇事逢时,萌芽发扬。贾谊曰“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今生于恶浊乱世人相食之时,而童幼交于闻见,习为故常,种此恶核而欲果之良美,安可得也!以此而欲至太平性善之世,亦犹欲北而南其辙也,无至之日矣。昔之人孔子乎,渊渊深思,盖知之矣,故反本溯源,立胎教之义,教之于未成形质以前。令人人如此,普天如此,则受气之先,魂灵之始,已无从染恶浊矣;源既清矣,流自不浊。必如是乃可至性善,乃可至太平。惜时未至大同,不能人人遽行之也。今按《大戴礼记》保傅篇曰:“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升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缊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升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太子生而泣,太师吹铜曰“声中某律”,太宰曰‘滋昧上某’,然后卜名,上无取于天,下无取于墬,中无取于名山通谷,无拂于乡俗,是故君子名难知而易讳也,此所以养恩之道。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居则习礼文,行则鸣佩玉,升车则闻和鸾之声,是以非僻之心无自入也。在衡为鸾,在轼为和,马动而鸾鸣,鸾鸣而和应,声曰和,和则敬,此御之节也。上车以和鸾为节,下车以佩玉为度,上有葱衡,下有双璜冲牙,玭珠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行以采茨,趋以肆夏,步环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古之为路车也,盖圆以象天,二十八橑以象列星,轸方以象地,三十辐以象月,故仰则观天文,俯则察地理,前视则睹鸾和之声,侧听则观四时之运,此巾车教之道也。周后妃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跂,坐而不差,独处而不倨,虽怒而不詈,胎教之谓也。成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傍之;成王有知,而选太公为师,周公为傅,此前有与计而后有与虑也,是以封泰山而禅梁甫,朝诸侯而一天下。犹此观之,王左右不可不练也。”   今人本院专为胎教以正生人之本,厚人道之源:   一、胎孕多感地气,故山谷崎岖深阻之地,其生人多瘿瘤突额,锐颐黄馘,无有丰颐广颡者,其人性褊狭,锐眼重悂,深阻险僻,寡有光明广大者;水泽沮洳之地,其生人多柔质弱态,润色靡颜,鲜有劲骨雄魄者,其人性多委靡卑湿,曲折柔脆,寡有刚直贞固者;其它岩石荦确,原陵衍隰,皆可以此而推矣。故都邑之地,广原厚土,乃有丰颐广颡、白皙明秀者,此华土之大概也。若非洲人之黑面银牙、尖腮斜面,脑后颐前,固由传种,亦半由生长热地,居住山谷致之也。南洋诸岛,地近赤道,华人、英人来此,居之岁月,皆为疲损,色变黄黑;又汗出太多,聪明亦减。若印度万里平原,多热少水,故人被日光,积成黑面,目多圆突;其英人久居于是,传至子孙,面变黄蓝;华人之杂婚传子于是者亦然,岂非地气使然哉!若加拿大地当五十度,落机雪山,日照于面,故华人生子多红白明秀;欧洲各国地近寒带,故多白;南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在三十余度,地在温带,故面色稍黄:是皆地气所感成。然则犀角端盈与顽邪穷固,皆地所关,而天下之人皆出于胎,胎生既误,施教无从。然则胎教之地,其为治者第一要欤!   今欲定胎教之地皆立于温冷带间,以受寒气而得凝固,得红白而去蓝黑,以为人种改良之计。   环球热带,地方无数,妇女无数,岂可尽遣之冷带中,此岂可行之事哉?然此不过今日电学未精,道路未通,国土各限故耳。若在大同之世,国土同一,电汽极精,飞船满空,则自热带之初度至温带境不过五千里,以美国今汽车一小时可行二百七十里,则一日已逾五千里;况千数百年后,五千里路不过一二时可至,如枕席上行,如门户之中游耳。且热带地之文明而广大者莫如印度,横北皆有雪山可移居;若澳洲近赤道之人皆移于雪梨、坤士兰、纽西兰之境;非洲之人移出沙漠之南,或迁入欧洲之北;南洋诸岛,蕞然无几,亦自有高山可居,但须少待,以渐移徙,不能速成之耳。若惮于迁移,留此恶种,存此黑色,终为黄白人所不齿,是人类终不能平等,而进化必不能至大同也。兹事虽大且难,然必当决行之。故此热带之地,只可为耕牧之场,决不可为生育之地,并不可为学校之地,必使生平年逾二十,自谋生计,始许来游来居。此义关平等甚大,必决少弃此地,然后大同得行也。   一、院地当择平原广野、丘阜特出、水泉环绕之所,或岛屿广平、临海受风之所,或近海广平之地,次则远背山陵、前临溪水,又次则高山之顶及岭麓广平者。若不近海,亦必营之于江河原隰之地,远山而有土气,近水而无湿蒸。凡崎岖岩险,荦确崚嶒,壑谷褊隘,幽闭遮压,狭窄锐曲,皆所力戒而舍弃之。选择极奇,位置极精,务令多吸天气,多受海风,则生人乎必多丰颐、广颡、隆准、直面、河目、海口者,尽为高加索人相矣。其性必能广大、高明、和平、中正、开张、活泼,而少险诐、反侧、悲愁、妒隘者矣。   一、院数之多寡,量人数以随时酌增。   一、有司皆以妇女曾业医者充之,由众公举其仁慈智慧尤深者,其员数、俸数随时视人数多寡公议。   一、妇女有孕,皆应入院;其孕之月数多少乃入院,随时由医生公议。然世愈太平,则教养愈密;其始平世或六月乃入,其中平世三月乃入,其极平世则有孕即入,略可因世之进化、养资之足否以定之。   一、有孕之妇入院后,自以高洁、寡欲、学道、养身为正谊,虽许其与男子往还,若其交合宜否,随时由医生考验。生产之道与交合之事碍否,及与一男之交合若众男之交合碍否,或定以月数,或限以人数,务令于胎元无损,乃许行之,否则应公议加以禁限,以保人元胎本。夫大同之道,虽以乐生为义,然人为天生,为公养,妇女代天生之,为公孕之,必当尽心以事天,尽力以报公,乃其责任。妇女有胎,则其身已属于公,故公养之,不可再纵私乐以负公任也;若纵私乐以负公任,与奉官而旷职受赃同科矣。   按:妇女以生人为大任,故公政府尊崇之,敬养之;既有胎矣,则奉职之时,非行乐之时矣。奉职者在端恪奉公,欣喜欢爱,中正无邪,情欲之感无介于仪容,燕私之情不形于动静,无爱私愁感以乱其中,生子乃能和平中正。若有私交,则有爱私、愁感、缠绵、歌泣、死生、忧患、得失、变乱感动其中,则胎孕感之,必不能和平中正,而亦有爱私、愁感、忧患、得失乱之矣。即大同之时无此诸患,而死生、得失、变乱亦难尽泯,则其人德必不和,性未尽善,此事所关在人种,即与大同太平有碍,故万不能纵私乐以听之也。故以正义必当断其交台。然十月绝欲,人道所难,持恐因此无欢,纷纷堕胎,反为大害;稍徇其乐欲,许以他物代之;必不得已,则于怀胎可交合月内,不许易夫,以专笃其心志而不乱杂其情思。然若其夫有疾病、死丧、忧患,官应断其往还,并许易夫以节其忧感,盖万法有弊,斯亦不得已之道也乎!   一、孕妇代天生人,为公产人,盖众人之母也。况既无将来有子尊养之望,而有怀胎生子之苦,又须节欲谢交,乃一极苦难之事,公众宜为天尊之,为公敬之。故当立崇贵孕妇之礼,凡孕妇皆作为公职之员,故得禄养,贵于齐民。凡入院之孕妇,皆当号为众母,赠以宝星,所在礼貌,皆尊异于众焉。盖大同之世无他尊,惟为师、为长、为母耳。而师长无苦母有苦,故尤宜尊崇其位,在大师大长之下而在寻常众师众长之上。至即生产后,则如官满闲散者,在小师小长之下,然犹在众人之上。于诸产妇之中,又以多孕者为上,每一孕得一宝星,可以众母宝星之多寡为位次之高下焉。但生后免职之宝星,其带较短小于在孕本职之时,以示别异。既有堕胎之严禁,又有产子之荣章,两者相辅,庶几人乐有子而人类得繁乎!   一、院中医者皆用妇女为之。   一、孕妇每日有二医者晨夕察视二次,务慎之于未疾之先,令有胎时无使小疾之侵,以弱其体而感其胎。除初入院被疾外,其后孕妇有遘疾者,则罚其医者。其察视次数多寡及医者罚之轻重,随时公议施行。   一、孕妇饮食,由医者选择食品之最能养胎健体而后给之,并各因其人之强弱、精壮、动静以定其多寡之数及消受之宜,每日开单,如给药然。孕妇悉当奉医之命,不得自行率意饮食,其有犯者可微罚之,随时由大医巡视其当否。   一、孕妇宫室,由医者考察其最宜,无有愆阳伏阴之虞,无有引湿闭风之患,无有藩溷秽污之迫。其室外游观之所,楼观高峻,林园广大,水池环绕,花木扶疏,皆务使与孕妇身体相宜,俾其强健。其室更预备产子之时,阴阳寒暑之所合,风日之所宜忌,及山海原隰之别异,务令生产相宜,婴孩相宜,随时由医生考察新理而精改之。   一、孕妇衣服冠履,随时由医生考察其最宜于孕妇身体者,辨其寒带温带之殊,山海原隰之异。若中华缠足,欧西细腰,雕琢人体,既为文明世所不许,而尤为孕妇之大忌。又若欧美行礼之时及跳舞之际,大宴之会,甚至来复日之夜食,大酒店之夜食,皆袒肩露臂,妇女勉强行之,多感冒致疾者,此等弊俗当亦大同世之所无;然若未尽除,尤孕妇产妇之大忌,所当严禁者也。   一、孕妇既入院后,即离其所业。每日有女师讲人道之公理,仁爱慈惠之故事,高妙精微之新理,以涵养其仁心,使之厚益加厚,以发扬其智慧,使之明益加明。每来复日,又有女保医生讲全体之用,卫生之法,生产之宜忌,育子之良法,使之了然自解。则于未产时养生之道,当产时生产之法,既产后育养之方,皆能自得其宜,无所待于旁人,并不必专倚于医者,则其孕育必安,生产必易。今未至太平时,乡僻贫妇不知产学,而得医尤难,富妇亦自不解,而医者不能常侍,故孕育多失,生产极艰,人以为苦事,亦由此也。   一、孕妇为大地众母,为天下传种;种之佳否皆视其母,故当立一女傅教之监之。女傅亦自医出,公举为之,视孕妇多寡而立。一女傅随之出入,同其起居,以傅其德义,化其气质;令孕妇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口不道恶言,鼻不闻恶臭,身不近恶人,心不知恶事。使耳目之所染,心知之所遇,无非高妙、仁慈、广大、和平、安乐之事;其有异形、怪事、恶色、恶声、刑人、恶言,皆戒不得近人本院。其孕妇出入、游观、宴会,前警后跸;凡有异形、怪事、恶色、恶声、刑人、恶言皆走避,无使有丝毫入于孕妇之耳目以感动其魂知,此为胎教第一要义。尝见吾乡人生子有面分两色者,人皆骇异;究其所由,则以孕妇好看演剧,而剧场有涂面者,孕妇尤为赏心,一念所动,遂如影相之照,深入胎中,乃成着色。盖电气所传,并非异事,故感染之大,未有若胎孕之易者。昔孔子操琴,见猫捕鼠,而颜子惊其有杀心;伯牙志在高山流水而钟子期知之,盖物感于外,即情动于中,情志既动,血气从之,故周于肢体,达于营卫,铭于魂魄,发于梦寐。观童少耳目之所感,即为一生心思之所印,纵使一时不发,触物即生,虽至垂老,随事发现。观夫近世人或噩梦而醒,或死而复生,所见鬼神,多冕旒而髯,金甲而刀,道服白衣,红黑其面,或称阎罗、观音,或号关帝、吕祖,或见有地狱、净土,从未见一欧洲人者:盖说部之所演,庙像之所塑,佛典之所染,积久渐渍,遂为固然也。楚子玉梦河神问取琼弁玉缨,则以古者瘗玉祀神之故;后世以纸为元宝祀神,则鬼神亦索纸钱元宝而已。其它深信丧门神、三煞者,其人即有所遇,若不信者,亦复无之。有见说部猫犬仇者而畏之,后误杀猫犬,病果患猫犬仇之而死。盖梦魂知气之与胎,皆为气质所传,感入正同。故父母之性情,子女多肖之者。以晋太子遹之聪明,其母谢贵嫔为屠家子,于是太子遹亦好屠肉,宫中作市而自卖之,亲自论斤播两。尝见孕妇嗜烟,子生即食烟,止之即病,三月而烟瘾日重。又见族人妊子而毁改室墙,子生而死,额有毁改红迹。又见其孕母闻雷而惧者,其子闻雷及炮一切响声皆战栗。其它产蛇、产鳖,盖皆因感成孕,故古称履武吞卵而生子,亦非异事也。故胎妊之时,感入最易,其人之好杀者,盖亦其父母怀感杀心而成孕存胎有以致之。自余一切贪心、淫心、诈心、怒心、畏心,其蓄之甚深、好之成僻者,亦皆由其父母怀感此心,传种入胎,浸渍使然。盖下种一误,此根遂生,身有生死,魂无变易,展转传染,无有已对。故传种养魂,母仪胎教,实为人道无上无始之义;不于胎妊时拔其根本,及质形既成,乃思矫易,欲有以教之,治必无当也。故母仪既教之学校之先,更敬慎之于既妊之后,不使物感情移而误其胎元也。   一、孕妇入院之后,必有所佩,佩皆作冲牙,相触成声,锵鸣协和,必中乐律,若古者行中采荠、趋中肆夏之义。若脑中须臾不和不乐,则佩声不谐,体中斯须不节不文,则佩声不谐。其有跳舞之事,弦歌之雅,登高临深,坐作进退,出入周旋,嬉游走舞,皆由医生体察,加以节度,务令四肢、百体、血气、心知,皆由顺正,皆由中和,则胎感所被,亦无非顺正中和者矣。   一、院中所读之书,所见之画,凡有异形、怪事、恶色、恶言及争杀、贪诈、诡伪、奸偷、邪说、淫论,皆不得藏。故于群书之中,皆当别编,选其高明、超妙、广大、精微、中和、纯粹、仁慈、慈惠、吉祥、顺正以及嘉言懿行,足以蓄德理性、兴起仁心者,号为胎教丛编。至工艺学之中,若天文、乐律、图画,最为有益,其余凡与胎无损,乃许学习。其它用精太过或与胎不宜者,虽所素业,亦当禁断。院中所读所学,皆有禁限,不得逾越。盖孕妇如当官奉职,皆有职守,入院之后,以养胎为宗旨职业,其有碍此宗旨职业者,皆不可行也。   一、孕妇出游,女傅皆当监察,其有异形、怪事、恶言、恶声之地,皆不得往;及机器厂之震动,兵器厂之伤生,皆不得往。   一、孕妇交游之人,女傅皆当识察,其有不正之业,不正之人,其有恶言相闻,恶事相告,固禁之于院中相见之时,亦禁之于出游过往之日。甚者女傅可暂断其交,俟产子后乃听往还,大同世实无恶声恶事,姑极言之。   一、人本院终日常有琴乐歌管,除早夕某某时停奏外,余皆有乐人为之,亦听孕妇自为之。盖声音动荡,最能感人,其入魂尤易,故佛氏称清净在音闻。但取其最和平中正者,常以声乐养其耳,必能养性情而发神智。   按怀胎之事既人所不便,生子之苦尤人所难堪,禁欲节交固非人心之所愿,离乡入院亦非人情之所乐。既生之后,乳养之时,必须节欲戒行之苦,保抱携持,则有失眠湿坐之苦,种种为累,男子所难。在据乱、升平以笃父子之世,妇女待子而养,待子而荣,所以望于子者甚厚,则所以事于子者最苦皆所愿乐而不敢辞。又足迹不出户庭,学问不通名理,耳无闻,目无见,则惟风俗之是从而不敢稍萌他念,以不容于众,故虽苦身禁欲、辛劳累年而不敢畏恶也。今欧美自由之风渐昌,平等之义渐出,女权日达,女学日明,美、法国且有为官吏学士者。以自由之故,女嫁既不事舅姑,而子娶必各树门户,子不得事父母,不养父母,欧美人又无坟墓之扫除、庙祠之祭祀,则所以望于子者甚薄而无所待;计自十岁出就外傅之后,多远游学于都会,至冠乃还,则又娶妇别居矣,则所以抚于子者甚疏而无所亲。子之于母既薄且疏,徒以国律所定,父母有养子之责任,故勉强抚养之;然苟无国律,则弃之者必众矣。又女之能学问、能为官者,足以自立于世,不待其子之养,不待其子之荣,而保抱携持之苦,实于为学有大损,故为学之女尤不愿有子,以自累其身体、自损其学问。夫凡人之茹苦冒难者,必计其利息而后为之。夫以无待无亲之物而有大累大损之事,而重以怀胎生子之苦,节育禁行之难,保抱携持之艰,谁愿为之?故法国妇女多事堕胎,比十年来,英民增至千万,德国增至千五六百万,美国增二三千万,而法国民数且损至数百万。凡万国之民,虽野蛮之国,苟非乱亡,无有不岁增人数者,而法乃岁减,其事大反者,何哉?则以妇女多智,皆乐自由,不愿生子故也。今法国深畏民少,遂悬生子之赏,夫生子有赏,岂不异哉!夫以方今法女之知识,自由之风俗,其与千数百年后大同之世不及岂只千万计,然而今之法女已不愿生子矣。何况大同之世,男女平权,男女齐等,同事学问,同充师长,同得名誉,同操事权,彼男子则逍遥自由,纵欲极乐,无所累、无所苦矣,彼女子之学识、名业、仕宦皆同,岂肯甘受怀胎之累、生子之苦、节欲禁行之艰、保抱携持之难哉!故女权平等、自由大行之后,妇女惟有争事堕胎而已,于欢欲无损,于苦累不受,有超脱自由之乐而无生产保抱之艰,必不肯为十月之劳,任胎妊之重矣。若果如此,则未至大同之世,人种已绝,普地球又复为大草大木鸟兽狉榛之世,繁盛之都邑,壮丽之宫室,精妙之什器,皆废弃、芜没,毁坏、断烂,欲望野蛮之世亦不可得矣。故大同纵欲自由之乐,与佛氏婆罗门戒淫不嫁娶之苦,其事相反至极点,而绝人种、茕地球、同归于狉榛草莽之世则不约而全同,若交线而合符也。乃知人道全在得中,凡义不能极,南北极地至相远相反,而为冰海则同,亦其理也。故据乱、升平之制,明知其有害而有不得已者。故古俗抑女而不平等,固出于强凌弱之余风;重子而待其尊养,固出于亲所生之顺势,然各国据乱之制皆因之;义虽不公不乐,然实人类所由繁华,以胜于禽兽而立于天地之故;亦文明所由兴起,以胜于野蛮而成为大国之故,乃进化必经之道而不可已者也。若人食禽兽则极不仁,印度古教戒杀,印人最慈,虫蚁不践,然印人之岁食于猛兽者遂以万数矣。且人之聪明,多赖食肉以充其精气,故能日创新制以改文明,故食兽之暴与利民之仁,适相反而赖以相成,道无一致,体无一面。故立法者难矣哉!扶东则西倒,法立则弊生,故物方生方死,方盛方衰,竟无全理。凡圣人立制,皆顺势以因之,因病而补之而已。夫以同为天生之人,形体聪明之用皆同,而乃尊男抑女,至为不公,至为不平。而岂知尊男抑女之事效,人类赖以孽繁,国土赖以文明;男女平权之事效,人种因以灭绝,地球因以芜没哉!即使人种不绝,而生人日少,则执业任事者不足,为学穷理者更寡,势必政事隳坏,学术断绝,机器缺乏,宫室败而不修,图书焚而不续。夫政事隳,学术断,书器坏,则人类复归于愚;一物不修,则众物牵连而不可行,如机器然,总机坏则群机不行,群机不行,久则生锈而不可用矣。至是则道路不通,不可越小海,则复分为部落之小国以相争战。人类无学,不能知古术,则复化为野蛮之风俗以受苦毒。夫智则必乐,愚则必苦,乃自然之理也。至是时也,强复凌弱,男子复抑制女子而禁其自由,亲其所生,女但望生子而待其尊养,经此部落野蛮之世,又不知经几千年,经几历劫,经几许仁人圣哲创制立法,肝脑涂地,而后新为一统,渐为升平。不幸则有他星之来触,而地球已粉碎矣;或去日渐远,热力渐少,则生人之热力亦弱,聪明亦微,无复能制作之精美:是大地人类因男女平权之故,人类永无文明之迹、地球太平大同之乐矣,岂不大可是哉!然若因此而抑女,禁平等自由,于理不公,于事失用,不独非仁人之心,亦非时势所宜也。故太平之世男女平权之后,怀胎产子,实为人种存亡继绝之第一大事,不可不极思良法以保卫之、禁制之也。   为全地人种之故而思保全之,则禁堕胎乃第一要义矣,当以为无上第一大禁,视之与杀生长之人尤加重焉,严着以为律,俾人知畏。昔周公之酒律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饮酒之罪亦微矣,以杀刑施之亦过矣,然当时纣王沈湎之俗,实不得不然也。今大同之世,人皆性善,刑措不用,当废杀刑;然堕胎之禁应以为刑律第一重律。有犯此者,重则监禁终身,充当苦工,谥为不仁,剥削名誉,虽贵太上,罚之无赦;轻则以有胎之月数为监禁之年数,即出监禁,别异冠服,戴堕胎之章,人皆不齿,所有为师、为长尊荣之职皆不许允,所有合众、宴会、公议之事皆不得预。悬为重禁,庶几怀胎生子之苦小而监禁不齿之苦大,两相比较,虽无将来之望而深怀刑耻之恐,则堕胎之患庶几可息,而人种之传庶几不绝矣。又有医生日监视其举动,庶几可免。其医生密为堕胎之方,药肆密卖堕胎之药,皆为祸首,罪比杀人,并监禁终身,剥削名誉;或轻减年数,出监后异其冠服,仍戴堕胎之章,终身不齿,所有为师、为长尊荣之职皆不许充,合众、宴会、公议之事皆不得预,悬为厉禁,庶几少免。其药肆则有大医生随时察视,着为炯戒,防察周密。名耻相尚,以兹救平权自由之女,庶人种或可保全欤!   一、众母妊胎时,既日有二医视之,调养得宜,安胎、保胎、养胎自皆有日出新法以安之,令无痛苦,令人无所畏恶之。   一、众母将产时,诊而知之,告知大医生视察,预备产具。众医日所诊视次数,随时议增。   一、本院医生专考求安胎、保胎、养胎及生子最易无苦之新法,其最得宜之法令孕妇怀胎生子绝无痛苦者,予以最荣高之宝星及厚赏。医者别孕妇之长短、肥瘦、大小、强弱而以方施之,务令孕妇绝无痛苦。考求之学既专,尊荣之赏既重,生理自易,令人无畏。   一、众母将产时,移置产室密静不虞风寒者,一切产儿养儿之物皆备,并设电话线以通大医生室,以随时问话。   一、众母移入产室后,女医看护人即常时看护,其饮食居处,皆女医节度,务合于生产最适宜者。   一、产室应有乐室、书画室及玻璃草木室,以为众母不出门之清娱。   一、接产选医生精于生理学者充之;其十全无缺者,经若干人加俸,再若干人赏荣衔。有不合法或不得成全者,俸金多者削名誉。   一、子生后即有女看护人专为抚视,凡剪脐、洗浴、穿衣皆女医每日亲为之。医者日视数次,随时酌议。其助乳之法或养育之宜,由医者随时考查良方为之。此为生人之始,尤当郑重。   一、本院医生专考求养子之法,壮健之宜,务令孺子壮健无疾。   一、众母除字子之外,皆有一女看护人为之抚视,众母仍可照常听乐、读书、看画。   一,众母产后气血大亏,应急补养;其饮食滋味,皆日有数医诊视,为之节度。   一、产室常有人鼓琴诵诗于将产已产之时,产母未能自由之日。其琴诗之作虽有时亦听众母之所欲;其琴诗旨义,皆仁爱、慈祥、恺悌、中正、和平、安乐之音,不得有不类、不祥、不仁、不正之言于其中,俾众母及孺子感入无闲,放于血气,畅于四肢。   一、子生由管院人报知人口吏,每七日人口吏来视新生子一次,院内群医众母抱子于户内,与官行礼,执事人皆集,奏乐诵古词而为之名,重人之生也。人口吏乃上之本度地方总长。其父知者,听其省视预闻可也。   一、人生之姓,太古从母,以是时知有母未知有父也;后世从父,以父母可并亲,而父尊有力,成族姓也。然不论从母从父,皆因父母所养,其功最大,故当从之。升平之世,兼从父母,为复姓可也;然大同之世,人既皆养于公,父母无殊功焉,不必再从其姓以生畛域。泣父哭母,据乱也;兼从父母,升平世也;舍父母之姓,太平之至也。盖有姓即有亲,有亲即有私,其于天下为公之理最碍矣,故必当去姓。各人本院皆有甲乙号数,每度因人口多寡而设院,院室各有以某日生号,即以某度、某院、某室、某日数成一名可也。   一、子生弥月后,医者诊视强健,乃可减省视次数。然每日犹当二次,因小儿体弱,顷刻变态也。   一、产母生后在乳字之期,为饮食当受医者节度,以乳食为小儿讬命,不能少误。   一、产母以何时可出院行游,何时可见客,何时可与人居宿,应否一月或数十日,皆由医者考察最宜施行。   一、产母字子以岁月为期,然后断乳;由医生考定最宜月数,务令孺子得以健全而后断乳,大约多则六月,极少亦须三月也。   一、众母断乳之后,即可出院,一切听其照常复业自由。   一、众母在人本院字子期内,原应不得与男子结约住宿。然恐人性或难,限以几十日或若干月,许其与男子同游同宿。未许宿之先,或只代以机器之男行欢乐,皆由医生考定适宜日数。若断乳时早,则可定于断乳出院时;其在期内者,未便在产院居住,偶留则可。   一、产母既产子后能出门时,一切听其自由,但有赴会饮食宜受医节度。其有未及预知者,归时当报医生;若有损于孺子者,应立加补救。   一、产母出院时,人口官长到院,会同医生,集各官长,奏乐诵赞功词,赠以众母宝星,贫者或以金钱;并以旗帜送之出院,至其住所;或远方则送以汽车,以示荣耀,见者皆为加敬。   一、告看护人皆用女子,其名曰保,由总医生择其德性慈祥、身体强健、资禀聪敏、有恒心而无倦性者为之。其妥否由产母品定,若其不妥,由产母告明司事易人,若被易逐,则减削名誉,终身不得选上职。一年为期,若至断乳时产母出院,称其慈美,即由公赠以慈保宝星以为荣耀。此宝星下产母一等,下育婴慈保二等,与慈幼女保同。凡女子,必须由人本院、婴幼院、医老院之保傅、看护人出身,乃得升上职;未充此职者,终身不得为君、为师、为长。 第三章 育婴院 (慈幼院同。自三岁至五岁入焉,如不设慈幼院,则总归于育婴院可也)   一、凡婴儿断乳后,产母出院,即移送入此院。   一、此院看护者皆女子,以男子心粗性动而少有耐性,不若女子之静细慈和而有耐性也,其名曰保。凡女保皆由本人自愿,而由总医生选其德性慈祥、身体强健、资禀敏慧、有恒性而无倦心、有弄性而非方品者,乃许充选。盖孺子既离产母,则女保有代母之任,其责最大,人类所关,不可不重其选也。   一、女保皆悬有女保字于冠服,见者不论贵贱,皆加敬礼,以其代为众母,非其子而抚之如子,人类所讬命,其事至仁,其行至难。盖数月之婴儿,体弱无知,事事皆待于女保,抱持、拥卧、哺食、矢溺、提携、嬉弄,无晨无夕;稍一不慎,即致疾病,竟夜哭啼,终日襁褓,劳苦尤甚。而长大或不能相识,不能知报,无所为而为之,其事尤难。孔子之为子报父母曰:“欲报之德,昊天罔报”,盖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也,故罔极之恩,不在一日之生而在三年之怀。然则保母劬劳,人类赖以育成,其有大公德于公众,岂可言哉!故宜有殊荣异礼以待之。   一、育婴院择地之精,当与人本院同,或与人本院接近,尤易移送。若地狭难容二院,则可少次于人本院者。然不得在山谷狭隘倾压、粗石荦确、水土旱湿之地,又不得近市场、制造厂及污秽之处。   一、育婴院结构,当择与婴儿最相宜之式,大约楼居少而草地多,务令爽垲而通风日,临池水以得清气,多植花木,多蓄鱼鸟,画图雏形之事物,皆用仁爱慈祥之事以养婴儿之仁心。凡争杀、偷盗、奸诈种种恶物,皆当屏除,无使入婴儿心目中,其为歌乐及教婴儿歌乐者亦然。   一、本院凡弄儿之物,无不具备,务令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为主。   一、管院事者皆以医生充之,由众公举,在选仁质最厚、养生学最明者。   一、本院婴儿,早暮有医生诊视二次,其衣服若何而宜儿体,饮食如何而适儿度,嬉戏安息如何而合儿神,务令得宜以壮儿体,一切皆由医者节度而女保受命奉行。若几儿岁月无疾则得赏,几儿有疾则得罚。其女保不慎者罚女保。   一、小儿有病,每日医生诊视三次,分别其轻重。其重者有常医视无次数,且归大医诊视,以康泰复愈,然后如常。   一、婴儿数月以上者,一人专抚之;其两年以上者,或以一人而看护二三人,随时酌议。   一、子能言时教以言,凡百物皆备,制雏形或为图画,俾其知识日增。   一、婴儿能歌,则教仁慈爱物之旨以为歌,使之浸渍心耳中。   一、婴儿入院后,人口官全集各院行定名礼,为婴儿立名。惟婴儿既经公养,人为全地之公物,非父母所得私有之,不过借父母以生之耳。公家有宝星以赏其胎产之劳,足偿之矣,既不必从太古之母性;不须父养,亦不必同后世之父姓也。且凡有姓则有所私亲,各私其亲,势必如广东各姓之互争而相战,此在太古人类自立则赖之,大同之时最忌别异,必当去之矣。   一、知识稍开时,将世界有形各物,自国家至农工商务,皆为雏形,教之制作,则习惯若性。及其长也,贫而谋生,贵而监督,皆熟悉工艺,多能鄙事,行之自然矣。   一、婴儿知识日开,感染不可不慎。故设院之地不可近戏院声伎之地,葬坟火化之旁,作厂、市场、车场哗嚣之所,以慎外感之染而保清明纯固之神。   一、婴幼身体稚弱,不能当祁寒盛热,且魂体未定,感非时之气,既足以变人体肌,又足以夺人神魂。观印度、马来、非洲之人可见。故今冷带五十度、热带二十度以外,皆不设院。   一、女保以二年满任,任满时,若公察看其仁慈尽职,婴儿健长,公赠以仁人慈保宝星,此宝星为第一等者。盖婴儿无母,即以女保代为母而育之,非其所生而爱抚如子,其功德大过于生母也。凡有此第一等仁人宝星出身者,足为仁爱之实据,凡有各上职即当推升。其慈幼院之女保,一年为期,则降生母宝星一等,以儿长易抚也。其有愿再任者,任满再赠仁人慈保宝星。凡仁人宝星愈多者,尊荣愈至,他职推选愈速。 第四章 小学院   凡人自六岁即离育婴院而入于此,至十岁而止。或人智愈开,人脑愈浚,则自五岁至九岁,亦可随时议定。   一、此院司理及教者皆为女子,号曰女傅。所以用女子而不用男子者,以女子静细慈和,爱抚婴儿,而有耐性、有恒心、有弄心,而男子粗强好动,抚婴之性不如女子,又耐性弄性皆不如女子也。故中国古者教子十年乃出就外傅,出宿于外,则十岁以前必用女傅而不用男傅也,今用其义。   一、女傅当选德性仁慈、威仪端正、学问通达、诲诱不倦者为之。以儿童性情未定,小学乃其知识甫开之时,举动,颦笑,言语,行为,入耳寓目皆以女傅为转移。熏陶濡染,其气最深,人情先入为主,则终身有不能化者。况人道蒙养之始,以育德为先,令其童幼熏德善良,习于正则正,习于邪则邪,入兰室则香,居鲍肆则臭。故人生终身之德性,皆于童幼数年预为印模,童幼习于善良则终身善良,童幼习于邪恶则终身邪恶。有童幼善良而长大变易者矣。故欲造世界于善良,则选女傅最要矣。   一、女傅非止教诲也,实兼慈母之任。以人方幼童,尤重养身,少年身体强健则长亦强健,少年脑气舒展则长大益舒展。又童幼之性尤好跳动,易有失误,盖未至自立自由之时,故嫩稚也,当养之。卧起,行游,提携,保持,衣服饮食,照料节度,其事极琐,其行极繁,非有至慈好弄之耐心,不能令童儿之身安而体强也。以至出入嬉游,跳舞戏弄,固不可多束缚以苦其魂,亦不可全纵肆以陷于恶,大概是时专以养体为主,而开智次之;令功课稍少而游嬉较多,以动荡其血气,发扬其身体,而又须时刻监督,勿贡非几。故女傅之任至重,其管理人数亦不能过多也。   一、学地当择山水佳处、爽垲广源之地,以资卫生,以发明悟;不得在林暗谷幽、岩洞崎岖、水泽沮洳之处。盖林谷幽暗,不通风气,则养生不宜;岩谷崎岖,则于童子之跳动恐有损坠之患;水泽沮洳,则湿气过感,精神不爽也。儿童当知识甫开之时,尤易感染学习,故孟子之圣,而近学宫则陈俎豆,近墓地则效葬埋,近市则为买卖,故所邻染不可不慎也。故学舍之地,宜远阛阓。第一当远戏馆、声伎、酒宴之地,第二当远坟墓葬所,第三当远作厂、车场、市场喧哗之地,庶使非礼不祥之事不接于耳目,哗嚣杂乱之物不扰于神思,保其静正之原,乃可广其知识之学。至于学室之式,务便养身,多其容率以得气,慎其光射以宜目,酌其户牖以通风,多植花木以娱游。既人无私家,皆出于公,财力既厚,布置合宜,无有今村落之狭陋尘嚣,无有今城市之秽污恶习,无有家庭之牵累分半,其于蒙以养正之功,进益之大,相去岂啻天壤哉!   一、体操场、游步场无不广大适宜,秋千、跳木、沿竿无不具备,花木、水草无不茂美,足以适生人之体。   一、图画雏形之器,古今事物莫不具备,既使开其知识,而须多为仁爱之事以感动其心,且以编入学课中,使之学习。若夫金工、木工、范器、筑场,既合童性之嬉,即资长大之业,童而熟习,长大忘形,尤于工艺易精也。   一、儿童好歌,当编古今仁智之事,令为歌诗,俾其习与性成。   一、大同世文字语言皆归于一,学之自事简而功倍,自修身、习算、地理、历史外,所有人世普通文学皆当学习,其学类、学级随时议定。   一、学贵以养身健乐为主,盖人生寿命基于童稚也。其时物备课明,一时可抵今人数时矣,故学时可减。其有安息、记念、嘉时、吉日,可肆其游览跳舞,沿树水嬉,无所不可。惟不许为非礼不正之事,见非礼不祥之人。   一、小学之数,以人数多寡随时增设。然盛热之地,人多发汗,使人筋骨缓弱,神思散越;盛寒之地,使人堕指裂肤,瑟缩战栗,血气不流,功课减少,皆于童幼不宜。故冷带六十度以上、热带一十余度以内,皆不宜设学。若瑞典、那威之和暖当别论。 第五章 中学院   一、凡人自十一岁即离小学而入此学,至十五岁而出学。此时纯为学龄,一生之学根本于是。   一、此学可习高等普通学,各视其人资禀之敏钝好尚以为学级学类,随时增议。   一、入此院时,知识日开,当大同教化美备之时,人类当此,可以比古人十五岁以后,渐有自由自立之志。但身体稚弱,故养体开智以外,又以育德为重,可以学礼习乐矣。礼以固其肌肤之会,筋骸之节,人世相交之道,公家法律之宜;乐以涵养其性情,调和其气血,节文其身体,发越其神思。   一、入此学时,脑气未充,身体尚弱,不能专事于智思,故德性当令养之益熟,知识当令导之益开,有节有度以养其正可也。   一、此学年龄已长,衣服饮食皆可自理,可纯用礼律以绳之,不须再用保傅。故不论男女皆得为师,惟才德是视。导之以正义,广之以通学,绳之以礼法,虽于慈惠之中而多用严正之气。   一、人生学问之通否,德性之成否,皆视此学龄,中学不通,则无由上达于上学及为专门之学,而终身受其害矣;德性不习定,至长大后气质坚强,习行惯熟,终身不能化矣。及夫时过乃悔而欲学,则勤苦而难成,年长乃变而化性,则倔强而难屈。故中学之师,尤当妙选贤达之士,行谊方正,德性仁明,文学广博,思悟通妙,而又诲人不倦、慈幼有恒者,方当此任。全世界之人类才能德性皆系之,岂不重哉!   一、管学总理之人皆由公推,须学行并高,经验甚深,慈爱普被者,方许充之。其分理、助教略同。   一、中学院舍当择广原爽垲近海近沙之地,令基宇极广,可容万数,自食堂、藏书楼、体育场、游步园、操舟渚莫不毕备,其专门之学,则自农、工、商、矿凡百实验之事,莫不备具,以备学者游观,玩摩,摹学,故体裁当极伟大,乃足备用;其院舍皆当令与人体相宜。   一、中学之童,年少血气未定,易于感染,凡剧场声伎之所,葬墓、市场、作厂、车场不净哗嚣之地,院舍皆不得近,此以绝邪缘而正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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