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多罗法释义


【般若】若bōrě[prajna;wisdom]智慧。佛教用语。通过直觉的洞察所获得的先验的智慧或最高的知识典

【多罗】1.梵文Pattra的译音。亦译作“贝多罗”。树名。即贝多树。形如棕榈,叶长稠密,久雨无漏。其叶可供书写,称贝叶。唐玄奘《大唐西域记·恭建那补罗国》:“城北不远有多罗树林,周三十餘里。其叶长广,其色光润,诸国书写,莫不採用。”唐杜甫《山寺》诗:“吾知多罗树,却倚莲花臺。”参阅《翻译名义集·林木》。2.食器。《南史·夷貊传上·扶南国》:“﹝毗騫王﹞常遗扶南王纯金五十人食器,形如圆盘,又如瓦塸,名为多罗,受五升,又如椀者受一升。”3.脂粉盒。《太平御览》卷七一七引南朝宋何承天《纂文》曰:“多罗,粉器。”清王士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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