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作杯羹未属厌释义


【剥】◎ 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东西:~皮。~花生。 | ◎ 义同(一),用于复合词:~夺。~削(xuē)。~落。~蚀。生吞活~。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杯】1. 盛酒、水、茶等的器皿:~子。~盘狼藉。~中物(指酒)。  2. 杯状的锦标:奖~。~赛。夺~。

【羹】◎ 用蒸煮等方法做成的糊状、冻状食物:~汤。肉~。鸡蛋~。 汉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属厌】饜”。1.饱足。《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而已。”杜预注:“属,足也。言小人之腹饱,犹知厌足,君子之心亦宜然。”一说,“属”犹祇,见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国语·晋语九》:“主之既已食,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饜而已,是以三叹。”晋陆机《演连珠》之三八:“臣闻放身而居,体逸则安,肆口而食,属厌则充。”宋苏轼《水陆法像赞十六首引》:“盖闻净名之鉢,属饜万口;宝积之盖,徧覆十方。”清钱谦益《重阳次日徐二尔从馈糕蟹》诗:“小人属厌君休誚,一饱如今学老饕。”2.犹饱览。元刘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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