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和泣而陆沈释义


【卞和】楚人。相传他得玉璞,先后献给楚厉王和楚武王,都被认为欺诈,受刑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于荆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宝玉,名为“和氏璧”。《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唐李白《鞠歌行》:“玉不自言如桃李,鱼目笑之卞和耻。”参阅《韩非子·和氏》、汉刘向《新序·杂事五》。汉

【泣】1. 小声哭:~诉(哭着控诉)。抽~。哭~。涕~。  2. 眼泪:饮~。~下如雨。~血(a.流眼泪没有声,像出血那样;b.指在丧事期)。

【而】1.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2.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3. 表(从……到……):从上~下。

【陆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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