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嗣芳辰释义


【秉烛】谓持烛以照明。唐孟浩然《春初汉中漾舟》诗:“良会难再逢,日入须秉烛。”宋梅尧臣《送道损司门》诗:“朝看不足暮秉烛,何暇更寻桃与杏。”《三国演义》第七七回:“起坐内室,秉烛看书。”《红楼梦》第一一四回:“丫头秉烛伺候。”

【嗣芳】继前贤者。唐窦臮《述书赋》下:“接武波委,嗣芳鳞连,则余不让于赋颂,敢分蚩而别妍。”汉

【辰】1. 地支的第五位,属龙。  2. 用于记时:~时(上午七点至九点)。  3. 时日:~光。时~。诞~。  4. 日、月、星的总称:北~(北极星)。星~。  5. 古同“晨”,清早。 典

秉烛嗣芳辰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