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费分文收买得释义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费】1. 用钱财:花~。消~。  2. 用,消耗:~事。~时。~解。煞~苦心。  3. 需用的钱财:~用。学~。  4. 姓。

【分文】一分一文,极言钱少。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若谓非贫乏有可送纳,即自元祐元年至今,并不曾纳到分文。”《醒世姻缘传》第十回:“分头寻觅足色足数金银,分文不少,托得二人交付进去。”《文明小史》第十一回:“只要他们肯顶名,就是做万民伞的钱,还有那盖造生祠的款子,通统是敝东自己拿出来,决不要他们破费分文。”鲁迅《书信集·致曹靖华》:“我有三千余,与开明书店交涉至今,还是分文得不到。”2.分析文字。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往者缀学之士不思废絶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学者罢老,且不能究其一艺。”典

【收】1. 接到,接受:~发。~信。~支。~讫。~益。  2. 藏或放置妥当:这是重要东西,要~好了。  3.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割。~成。麦~。  4. 招回:~兵。~港。  5. 聚,合拢:~容。~理。~集。  6. 结束:~尾。~煞。~盘。  7. 逮捕,拘押:~捕。~监。~押。~审。  8. 约束,控制(感情或行动):~束。~心。~伏(亦作“收服”)。 典

【买】1. 拿钱换东西,与“卖”相对:~卖。~办(❶采购货物的人;❷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的中间人和经纪人)。~名。~好。~笑(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主。~方。~春(买酒,唐代酒名多带“春”字)  2. 招致:~祸。  3. 姓。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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