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书怜赞普释义


【敕书】皇帝慰谕公卿、诫约朝臣的文书之一。《新唐书·百官志二》:“凡王言之制有七……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於旧则用之。”吴晗《明代民族英雄于谦》:“兵部右侍郎虽只是正三品官,却因为是中央官,又是皇帝特派的,奉有敕书(皇帝的手令)可以便宜行事,是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官员,职权就在三司之上了。”参阅《唐六典·中书省》、《新唐书·百官志二》。

【怜】1. 哀怜:~悯。~恤。可~。同病相~。  2. 爱:~才(爱惜人才)。~念。~爱。爱~。~香惜玉(因香、玉可供玩赏,使人起怜爱之心,特指对女子的爱惜)。顾影自~。

【赞普】君长的称号。唐杜甫《近闻》诗:“似闻赞普更求亲,舅甥和好应难弃。”《新唐书·吐蕃传上》:“其俗谓彊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宋苏轼《送欧阳辩监澶州酒》诗:“小臣愿对紫薇花,试草尺书招赞普。”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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