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科吏旁午释义


【催科】催收租税。租税有科条法规,故称。宋郑文宝《江南馀载》上:“钱氏科敛酷惨,民欠升斗,必至徒刑。汤悦、徐鉉尝使焉,云夜半闻声若麞麂号叫,及晓问之,乃县司催科耳。”《宋史·职官志三》:“以四善、三最考守令:……狱讼无寃、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八:“而身为州县者,又往往急催科,缓抚字,瘠百姓,肥身家。”

【吏】1.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2.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旁午】“旁迕”。交错;纷繁。汉王褒《洞箫赋》:“气旁迕以飞射兮,驰散涣以逫律。”《汉书·霍光传》:“受璽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詔诸官署徵发。”颜师古注:“一从一横为旁午,犹言交横也。”《剪灯馀话·秋夕访琵琶亭记》:“旁午纷紜,殊无寧月。”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本军政府当军事旁午之际,势不能并谋兼顾,为吾乡僻同胞尽完全保护之责。”2.四面八方;到处。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永宁寺》:“尔朱荣不臣之跡,暴於旁午;谋魏社稷,愚智同见。”宋刘克庄《运粮行》:“县符旁午催调发,大车小车声轧轧。”钱锺书注:“旁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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