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刑非苟简释义


【措】1. 安放,安排:~手。~辞。~置。~身。  2. 筹划办理:~施。~办。筹~。举~失当。  3. 弃置:刑~。 典

【刑】1.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讯。受~。~具。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苟简】草率而简略。《庄子·天运》:“食於苟简之田,立於不贷之圃。”《汉书·董仲舒传》:“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顓为自恣苟简之治。”谢觉哉《“反裘负薪”》:“后者要我们深入地有计划地创造,不能苟简,建设的道路上,不容许皮相,也没有可徼倖取到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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