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喧雅奏释义


【洞庭】的庭院。《庄子·天运》:“帝张《咸池》之乐於洞庭之野。”成玄英疏:“洞庭之野,天池之间,非太湖之洞庭也。”三国魏曹植《七启》:“尔乃御文轩,临洞庭。”宋苏轼《坤成节集英殿教坊词·教坊致语》:“洞庭九奏,始识《咸池》之音;灵岳三呼,共献后天之祝。”2.湖名。即洞庭湖。《韩非子·初见秦》:“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渚、江南。”唐韩愈《岳阳楼别窦司直》诗:“洞庭九州间,厥大谁与让?”清叶廷琯《鸥陂渔话·莪州公诗》:“洞庭春水添新涨,好看双飞返故林。”参见“洞庭湖”。3.湖名。太湖的别名。《文选·左思

【喧】◎ 大声说话,声音杂乱:~哗。~闹。~嚷。~腾。~嚣。~宾夺主。

【雅】1. 正规的,标准的:~言。~正(a.规范的;b.正直;c.客气话,用于赠给他人的书画题款上,请对方指正)。  2. 美好的,高尚的,不粗俗的:文~。高~。典~。~观。~教(jiào )。~兴(xìng )。~座。~俗。  3. 平素,素来:~爱。~善鼓琴。  4. 极,甚:~以为美。~不欲为。  5. 交往:无一日之~。  6. 酒器名:~量(liàng )(a.大的酒量;b.宽宏的气度)。  7. 中国周代朝庭上的乐歌:风~颂。~声(泛指诗歌)。  8. 古同“鸦”,乌鸦。

【奏】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国歌。~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议。~疏。~折。~本。~对。  3. 呈现,取得:~效。~功。~捷(取得胜利)。大~奇功。 典

洞庭喧雅奏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