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二千石释义


【凡】1.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庸。~夫俗子。  2.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尘。~心。  3. 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  4. 总共:全书~二十八卷。  5. 大概,要略:大~。~例。发~(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6.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二千石】郡守俸禄为二千石,即月俸百二十斛。世因称郡守为“二千石”。《史记·孝文本纪》:“臣谨请(与)阴安侯列侯顷王后与瑯玡王、宗室、大臣、列侯、吏二千石议。”《汉书·循吏传序》:“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颜师古注:“谓郡守、诸侯相。”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一:“京师大水,祭山川以止雨,丞相、御史、二千石祷祠如求雨灋。”宋宋□《新编分门古今类事·文翁掷斧》:“翁呪曰:“吾得二千石,斧当著此。”因掷之,正中所欲处。后果为蜀郡太守。”

凡为二千石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