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为渔弋故释义


【非为】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贪赃坏法,饮酒非为。”明陶宗仪《辍耕录·鬼爷爷》:“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2.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水浒传》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为。”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土番点卯》:“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以尽轨于法,稍有非为,惟尔总是问。”3.不顾法纪或礼法。元无名氏《硃砂担》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贞洁,你做事忒杀非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小人颇知礼法,极守本分的,怎敢干此非为之事。”

【渔弋】。唐王昌龄《郑县宿陶太公馆中赠冯六元二》诗:“本家蓝田下,非为渔弋故。”《元史·世祖纪七》:“丙午,禁玉泉山樵採渔弋。”

【故】1. 意外的事情:事~。变~。~障。  2. 原因:缘~。原~。  3. 有心,存心:~意。~杀(有意谋杀)。明知~犯。  4. 老,旧,过去的,原来的:~事(a.旧事,成例;b.有连贯性的比较完整的事情,比较适合于口头讲述,“事”读轻声)。~人。~乡。~土(故乡)。~园(故乡)。~居。~国(故乡,亦指祖国)。~纸堆(泛指旧而多的文籍)。革~鼎新(“革”,除去;“鼎”,更新;破除旧的,建立新的)。~步自封(“故步”,原来的步子;“封”,限制;喻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亦作“固步自封”)。  5. 朋友,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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