羹藜法不传释义


【羹藜】煮野菜羹。泛指饮食粗劣。唐李颀《答高三十五留别便呈于十一》诗:“羹藜被褐环堵中,岁晚将貽故人耻。”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不传】动。《礼记·内则》:“父母舅姑之衣、衾、簟、蓆、枕、几不传。”郑玄注:“传,移也。”不传习。《史记·五帝纪论》:“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繫姓》,儒者或不传。”司马贞索隐:“二者皆非正经,故汉时儒者以为非圣人之言多不传学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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