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遗篇续正声释义


【国有】uóyǒu[state-owned]为国家政府所拥有国有化土地国有铁路国有国有企业

【遗】1. 丢失:~失。~落。  2. 漏掉:~忘。~漏。  3.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路不拾~。  4. 余,留:~留。~俗。~闻。~址。~风。~憾。~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5. 死人留下的:~骨。~言。~嘱。  6. 不自觉地排泄:~尿。~精。  7.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传。  8. 抛弃:~弃。

【篇】1. 首尾完成的文章或诗词:~章。诗~。~目。~什(shí)(《诗经》中的“雅”和“颂”以十篇为一“什”,所以诗章亦称“篇什”)。~幅。长~大论。千~一律。  2. 量词,指文章、纸张、书页:一~论文。

【续】1. 连接,接下去:连~。继~。陆~。狗尾~貂(喻不好的东西连接在好的东西的后面,亦喻事物的前后优劣不相称;又常用为自谦之辞,表示不敢与人等列并美的意思)。  2. 在原有的上面再加:~编。~集。把茶~上。  3. 姓。

【正声】1.纯正的乐声。《荀子·乐论》:“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唐刘肃《大唐新语·极谏》:“百戏散乐,本非正声,此谓淫风,不可不改。”章炳麟《辨诗》:“隋世龟兹乐盛行閭閈,文帝尚云‘无復正声,不祥之大’。”鲁迅《故事新编·采薇》:“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2.谓符合音律的标准乐声。《六韩·五音》:“宫、商、角、徵、羽,此其正声也。”三国魏嵇康《琴赋》:“尔乃理正声,奏妙曲,扬《白雪》,发《清角》。”《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二年》:“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鐘準为十二正声。以律计,自倍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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