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去民曹李判官释义


【好】1. 优点多或使人满意的,与“坏”相对:~人。~汉。~歹。~事多磨。  2. 身体康健,疾病消失,生活幸福:您~。安~。  3. 友爱,和睦:友~。相~。  4. 容易:~办。~使。~懂。  5. 完成,完善:办~了。  6. 表示应允、赞成:~!你干得不错。  7. 很,甚:~冷。~快。~坏。~一会儿。  8. 便于:场地清理干净~打球。  9. 反话,表示不满意:~,这下可坏了! | 1. 喜爱,与“恶”(wù ㄨˋ)相对:~奇。~色。~尚(爱好和崇尚)。~高骛远(亦作“好高务远”)。~逸恶劳。  2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民曹】名。汉成帝初置。后世名称多变,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至隋时定名为民部,唐高宗时避太宗李世民讳,又改称户部,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刘昭注引蔡质《汉旧仪》:“﹝民曹﹞典缮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明高启《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诗:“詔贰民曹出禁林,陈辞因得解朝簪。”参见“民部”。汉

【李】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判官】官pànguān[official]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清·张廷玉《明史·海瑞传》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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