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职昧为理释义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职】1. 职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业。~务。~守。~权。天~。尽~。  2. 职位,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工。~位。~员。~称。以身殉~。  3.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当奉命。  4. 掌管:~掌。  5. 由于:~此而已。

【昧】1. 暗,不明:幽~。~旦(清晨还未明亮时)。  2. 昏,糊涂,不明白:愚~。蒙~。素~平生(一向不认识)。  3. 目不明:“目不别五色之章为~”。  4. 隐藏,隐瞒:暧~。~心(违背良心做坏事)。  5. 冒犯:冒~(多作谦辞)。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理】1.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2.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3.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4.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5.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6. 古代指狱官、法官。  7.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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