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叟录诗应有取释义


【鲁叟】唐李白《早秋赠裴十七仲堪》诗:“荆人泣美玉,鲁叟悲匏瓜。”宋苏轼《夜渡海》诗:“空餘鲁叟乘桴意,粗识轩辕奏乐声。”清丘逢甲《将之南洋留别亲友》诗之一:“要知吾道其南意,鲁叟先言海可浮。”

【录】1. 记载,抄写:记~。载~。抄~。~供。  2. 记载言行或事物的书册:语~。目~。回忆~。  3. 采取,任用:~取。收~。~用。甄~(经审查鉴别而任用)。

【诗】1. 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和韵律的语言反映生活,抒发情感:~歌。~话(❶评论诗人、诗歌、诗派以及记录诗人议论、行事的著作;❷古代说唱艺术的一种)。~集。~剧。~篇。~人。~章。~史。吟~。  2. 中国古书名,《诗经》的简称。

【应有】所有,一切。唐白居易《奏所闻状》:“自今已后,应有进奉,并不用申报御史臺,如有人勘问,便仰録名奏来者。”元关汉卿《单刀会》第一折:“将江上应有战舡,尽行拘收,不放关公渡江回去。”《水浒传》第一回:“应有民间税赋悉皆赦免。”2.应当具有。《儿女英雄传》第二八回:“姑娘一进洞房,早看见摆满一分妆奩,凡是应有的,公婆都给办得齐齐整整。”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鲁叟录诗应有取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