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得弘文李校书释义


【没】1. 无:~有。~用。~关系。~词儿。~精打采。~心~肺。  2. 不曾,未:~有来过。  3. 不够,不如:汽车~飞机快。 | 1. 隐在水中:沉~。~顶之灾。  2. 隐藏,消失:埋~。~落。  3. 漫过,高过:水~了头顶。淹~。  4. 财物收归公有或被私人侵吞:~收。抄~。  5. 终,尽:~世。~齿不忘。  6. 同“殁”。 典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弘】1. 大(现多用“宏”):~愿。~图。~业。~谋。恢~(a.宽阔、广大,如“气度~~”;b.发扬,如“~~士气”。亦作“恢宏”)。  2. 扩充,光大:~扬。  3. 姓。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李】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校书】校勘书籍。《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建初中,肃宗博召文学之士,以毅为兰臺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三国志·蜀志·向朗传》:“年踰八十,犹手自校书。”宋无名氏《王氏谈录·校书》:“公言校书之例,它本有语异而意通者不取可惜,盖不可决谓非昔人之意,俱当存之。”清王筠《菉友肊说》:“刻书者,依其原本而刻之也。校书者,列各本异文,纤悉必备也。”2.古代掌校理典籍的官员。汉有校书郎中,三国魏始置秘书校书郎,隋、唐等都设此官,属秘书省。3.唐胡曾《赠薛涛》诗:“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下闭门居。”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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