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刑法用除释义


【肉】1. 人或动物体内红色、柔软的组织:~体。~类。~食。肌~。~票(被盗匪掳去的人,盗匪借以向他的家属勒索钱财)。~身(佛教指肉体)。  2. 果实中可以吃的部分:桂圆~。冬瓜~厚。  3. 果实不脆,不酥:~瓤西瓜。  4. 行动迟缓,性子慢:做事真~。  5. 古代称圆形物中有孔的边。  6. 极亲密疼爱之称,多用呼子女。

【刑法】íngfǎ[penallaw]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2. 可供使用的:~品。~具。  3. 进饭食的婉辞:~饭。  4.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7. 因此:~此。

【除】1. 去掉:~害。~名。~根。铲~。废~。排~。~暴安良。  2. 改变,变换:岁~(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夕。  3. 不计算在内:~非。~外。  4.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是“乘”的反运算:~法。  5. 台阶:阶~。庭~。  6. 任命官职:~拜(授官)。~授。~书(授官的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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