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作异陈琳释义


【述作】1.《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述,传承;作,创新。后用以指撰写著作。《后汉书·班彪传》:“彪既才高而好述作,遂专心史籍之閒。”南朝梁任昉《<王文宪集>序》:“公自幼及长,述作不倦。”清姚鼐《<西魏书>序》:“读者知其网罗放失,述作之志,存焉可也。”2.指著作,作品。唐刘长卿《送薛据宰涉县》诗:“夫君多述作,而我常讽味。”章炳麟《秦献记》:“秘书私篋,无所不烧;文学述作,无所不禁。”

【异】1. 不同的:~乎。~说。~常。~己(与自己意见不同或利害相冲突的人)。~端(旧时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如“~~邪说”)。~化。~性。~样。大同小~。~曲同工。  2. 分开:离~。~居。  3. 另外的,别的:~日。~地。~国。~乡。~类。  4. 特别的:奇~。~闻。~彩。奇才~能(特殊的才能)。  5. 奇怪:惊~。诧~。怪~。

【陈】1. 排列,摆设:~列。~兵。  2. 述说:~述。~情。详~。~诉。~说。  3. 旧的,时间久的:~旧。~腐。~醋。推~出新。~~相因。~迹。~皮。  4.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  5. 中国朝代名,南朝最末的王朝。  6. 姓。

【琳】◎ 美玉:~珉。~琅(a.美玉,喻美好珍贵的东西,如“~~满目”;b.玉石发出的声音)。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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