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爱既同人亦同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爱】1. 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喜~。~慕。~情。~戴。~抚。~怜。~恋。~莫能助(虽同情并愿意帮助,但力量做不到)。友~。挚~。仁~。厚~。热~。  2. 喜好(hào ):~好(hào)。~唱歌。  3. 容易:铁~生锈。  4. 重视而加以保护:~护。~惜。  5. 吝惜:“百姓皆以王为~也”。

【既】1. 动作已经完了:~往不咎。~而。  2. 已经:~成事实。~定。  3. 常与“且”、“又”连用,表示两者并列:~快又好。 典

【同】1.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2.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3. 和,跟:~流合污。  4. 姓。 | ◎ 〔胡~〕见“胡”。

【同人】◎同人tóngrén(1)[colleagues]∶旧时称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或同行业的人。又作“同仁”(2)[personofthesamebelieforconviction]∶也称志同道合的人告同人曰。——清·梁启超《谭嗣同传》

【亦】1. 副词,也,表示同样、也是:~无不可。~步~趋。  2. 又:“先君何罪?其嗣~何罪?”  3. 不过,只是:“王~不好土也,何患无士?”  4. 表示加强或委婉的语气:“呜呼,~盛矣哉!”“学而时习之,不~说乎?”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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