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悲忠与义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悲】1. 伤心,哀痛:~哀。~伤。~怆。~痛。~切。~惨。~凉。~愤。~凄。~恸。~吟。~壮。~观。~剧。乐极生~。  2. 怜悯:~天悯人。

【忠】◎ 诚心尽力:~心。~诚。~实。~告。~于。~魂。~义。~贞。效~。赤胆~心。~言逆耳。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义】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3. 情谊:~气。恩~。~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5. 指认为亲属的:~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7.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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