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寄有民社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寄】1. 托付:~托。~存。~情。~怀。~意。  2. 依靠,依附:~居。~食。~生虫。  3. 托人传送,特指由邮局传递:~信。~钱。  4. 认的亲属:~父。~母。~子。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民】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居~。~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4. 某族的人:汉~。回~。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6. 非军事的:~品。~航。  7. 同“苠”。

【社】1.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春~。秋~。~日。~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后用以借指国家)。  2. 团体或机构:报~。结~。

所寄有民社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