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希升斗归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希】1. 少:~少(shǎo )。~罕。~奇。~有。~世。  2. 盼望:~望。~冀。~图(心里盘算达到某种目的)。~求(a.希望得到;b.希望和要求)。

【升斗】单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汉书·律历志上》:“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三国志·魏志·常林传》:“林乃避地上党,耕种山阿。当时旱蝗,林独丰收,尽呼比邻,升斗分之。”2.比喻微薄的薪俸。《汉书·梅福传》:“秩以升斗之禄,赐以一束之帛。”金元好问《自邓州幕府暂归秋林》诗:“升斗微官不疗饥,中林春雨蕨芽肥。”郁达夫《和冯白桦重至五羊城原韵》:“升斗微名成底事,词人身世太凄凉。”3.借指少量的米粮、口粮。唐韩愈《论盐法事宜状》:“或从赊贷升斗,约以时熟填还。”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红玉》:“生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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