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所遗弃释义


【天】1. 在地面以上的高空:~空。~际。~罡(北斗星)。~渊(上天和深渊,喻差别大)。~马行空(喻气势豪放,不受拘束)。  2. 在上面:~头(书页上面的空白)。  3. 气候:~气。~冷。  4. 季节,时节:冬~。  5. 日,一昼夜,或专指昼间:今~。  6. 指神仙或他们所住的地方:~上。~宫。  7. 自然界:~堑。~时。~籁(自然界的声音,如风声、鸟声、流水声)。  8. 〔~干(gān)〕古代用来记日或年的字,有“天干”和“地支”两类,天干共十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亦称“十干”。  9. 自

【公所】清史稿·刑法志三》:“天命元年,諭贝勒大臣曰:‘国人有事,当诉於公所,毋得诉於诸臣之家。’”2.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同业或同乡组织,除称会馆外,亦名公所。如布业公所,四明公所等。3.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的区、镇、乡、村政府,称区公所、镇公所、乡公所、村公所。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五章:“今夜里,我看见你从村公所跑出来的那个神气,我就更不放心,所以住在你对面的殿里。”4.处理公众事务的机关、团体。旧时亦以称收容处所,如清末扬州收容乞丐的机关,即名“栖流公所”。帮会组织也称“公所”。周立波《

【遗】1. 丢失:~失。~落。  2. 漏掉:~忘。~漏。  3.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路不拾~。  4. 余,留:~留。~俗。~闻。~址。~风。~憾。~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5. 死人留下的:~骨。~言。~嘱。  6. 不自觉地排泄:~尿。~精。  7.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传。  8. 抛弃:~弃。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天公所遗弃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