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长妻轻胯下贫释义


【亭长】国与国之间为防御敌人,在边境上设亭,置亭长。秦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掌治安,捕盗贼,理民事,兼管停留旅客。多以服兵役期满的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和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亦设亭长,职责同上。东汉后渐废。《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为泗水亭长。”张守节正义:“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2.唐代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之下设亭长,掌省门开闭和通传等事务。宋马永卿《嬾真子》卷一:“唐祕书省吏凡六十七人,典书四人,楷书十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亭长六人……世但知乡村之吏

【妻】◎ 男子的配偶:~子。~室(指妻子)。~小(妻子和儿女)。~离子散。 | ◎ 以女嫁人。

【轻】1. 分量小,与“重(zhòng )”相对:~重。~型。~便(biàn )。~于鸿毛。~尘栖弱草(喻人生渺小短暂)。  2. 程度浅,数量少:年~。工作~。  3. 用力小:~放。~声。~闲。~描淡写。  4. 负载少,装备简省:~装。~骑。~锐(轻装的精锐部队)。  5. 认为容易,不以为重要:~视。~蔑。~生。  6. 随便,不庄重:~率(shuài)。~佻。~浮。

【胯下】韩信受辱胯下之事。《史记·淮阴侯列传》:“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袴下。’於是信孰视之,俛出袴下,蒲伏。一市皆笑信,以为怯。”裴駰集解引徐广曰:“袴,一作‘胯’。胯,股也。”后用以为典。《后汉书·孔融传》:“虽出胯下之负,榆次之辱,不知贬毁之於己,犹蚊虻之一过也。”李贤注:“韩信贫贱,淮阴少年侮之,令信出跨下。”《初刻拍案惊奇》卷八:“胯下曾酬一饭金,谁知剧盗有情深?”典

【贫】1. 穷,收入少,生活困难,与“富”相对:~穷。~寒。~民。清~。  2. 缺乏,不足:~乏。~血。~瘠。  3. 絮烦可厌:~相(xiàng )。~气(a.絮烦可厌;b.行动态度不大方。“气”均读轻声)。  4. 僧道谦称:~道。~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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