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言的有主释义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言】1. 讲,说:~说。~喻。~道。~欢。~情。~必有中(zhòng )(一说就说到点子上)。  2. 说的话:~论。~辞(亦作“言词”)。语~。~语。~简意赅。  3. 汉语的字:五~诗。七~绝句。洋洋万~。  4. 语助词,无义:~归于好。“~告师氏,~告~归”。  5. 姓。

【的】◎ 真实,实在:~确。~当(dàng )。~情。~真。~证。 | ◎ 箭靶的中心:中(zhòng )~。有~放矢。众矢之~。目~(要达到的目标、境地)。 | 1.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美丽~。  2.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唱歌~。  3.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他~衣服。  4. 助词,用在句末,表示肯定的语气,常与“是”相应:这句话是很对~。  5. 副词尾,同“地2”。

【有主】1.谓死后立有神主。清夏炘《学礼管释六·释大夫士庙主》:“《左传》称孔悝反祏。又《公羊》:‘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注义以为摄敛神主而已,不暇待祭。皆大夫有主之文,大夫以下不云尺寸,虽有主无以知其形制。”2.旧指女子已有未婚夫。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封三娘》:“﹝孟生﹞察知佳人有主,忿火中烧,万虑俱断矣。”赵树理《登记》二:“依我看都差不多,不过那两家都有主了,如今只剩下小飞蛾家这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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