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旧规方利国释义


【为政】1.治理国家;执掌国政。《诗·小雅·节南山》:“不自为政,卒劳百姓。”《左传·宣公元年》:“於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諫而不入,故不竞於楚。”北周庾信《周五声调曲·商调曲一》:“有熊为政,访道於容成。”宋苏轼《朝辞赴定州论事状》:“陛下为政九年,除执政臺諫外,未尝与羣臣接,然天下不以为非者,以谓垂帘之际,不得不尔也。”清姚鼐《<左传补注>序》:“魏献子合诸侯,干位之人,而述其为政之美,词不恤其夸。”2.指执政者。《仪礼·大射》:“﹝司射﹞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郑玄注:“为政谓司马也。司马,政官,主射

【旧】1. 过时的,与“新”相对:~式。~俗。  2. 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了样子:~衣服。~书。  3. 原先曾有过的,过去很长时间的:~居。~友。  4. 有交情,有交情的人:故~(指老朋友)。念~(怀念旧日情谊)。 典

【规方】规划方略。《三国志·蜀志·蒋琬传》:“臣既闇弱,加婴疾疢,规方无成,夙夜忧惨。”

【利】1. 好处,与“害”“弊”相对:~弊。~害。~益。~令智昏。兴~除弊。  2. 使顺利、得到好处:~己。~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3. 与愿望相符合:吉~。顺~。  4.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刃。~刀。~剑。~落。~口巧辩。  5.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息。~率(lǜ)。一本万~。  6. 姓。 汉

【国】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家。~土。~体(a.国家的性质;b.国家的体面)。~号。~度(指国家)。~策。~情。~法。~力。~防。~威。~宝(a.国家的宝物;b.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格。~魂。~是(国家大计,如“共商~~”)。  2. 特指中国的:~产。~货。~粹。~乐(yuè ㄩㄝˋ)。~药。  3.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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