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刑使者入奏事释义


【祥】1. 吉利:~和。~瑞(吉祥的征兆)。不~。吉~。  2. 吉凶的预兆:~麟。~云。  3. 姓。

【刑】1.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讯。受~。~具。

【使者】◎使者shǐzhě(1)[messenger]∶受命出使的人,泛指奉命办事的人欢迎来自亲密邻邦的友好使者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史记·魏公子列传》(2)[someoneandsomethingcarriedinformation]∶比喻带来某种信息的人或事物南国的人们也真懂得欣赏这些春天的使者。——《花城》

【入】1. 进,由外到内:进~。~梦。  2. 适合,恰好合适:~选。~耳。

【奏事】1.向皇帝陈述事情。《史记·汲郑列传》:“上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宋沉括《梦溪笔谈·谬误》:“黄宗旦晚年病目,每奏事,先具奏目,成诵於口。”2.指向丞相陈述事情。《史记·张丞相列传》:“魏丞相相者,济阴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诸吏带剑,带剑前奏事。”宋孔平仲《孔氏杂说》:“白事丞相,亦可谓之奏事。《魏相传》‘带剑奏事’是也。”3.向皇帝奏陈的事情。《史记·秦始皇本纪》:“宦者輒从輼凉车中可其奏事。”《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时诸奏事及公卿较议难平者,帝数以试后。后輒分解趣理,各得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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