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部十城兼释义


【徙】1. 迁移:~居(搬家)。迁~。流~。  2. 古代称流放的刑罚:~边(流放有罪的人到边远地区)。

【部】1. 全体中的一份:~分(“分”读轻声)。外~。腹~。局~。全~。~件。~位(位置)。  2.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编辑~。~队(军队)。  3. 具有统属关系:所~五十人。~下。~将。~属。~首。~落(luò)。  4. 安置安排:~署。  5. 量词:一~小说。三~汽车。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城】1. 围绕都市的高墙:~墙。~池。~圈。~郭(“城”指内城墙,“郭”指外城墙)。~楼。~堞(城上的矮墙,亦称“女儿墙”)。~垛。  2. 都市:~市。~镇。~府(a.城市及官署;b.喻待人处世的心机,如“胸无~~”)。~邑。~乡。~建。

【兼】1. 加倍,把两份并在一起:~旬(两个十天)。~程。~并。  2. 同时涉及或所具有的不只一方面:~而有之。~收并蓄。~顾。~职。~任。~课。

徙部十城兼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