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争秉烛辉释义


【休】1. 歇息:~整。~假。~闲。离~。  2. 停止:~业。  3. 完结(多指失败或死亡)。  4.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断绝夫妻关系:~妻。  5. 不要:~想。~提。  6. 吉庆,美善,福禄:~咎(吉凶)。  7. 助词,用于语末,与“罢”、“了”等用法相当:归~。  8. 辞去官职:~官。 | ◎ 通“煦”,温和,温暖。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秉烛】谓持烛以照明。唐孟浩然《春初汉中漾舟》诗:“良会难再逢,日入须秉烛。”宋梅尧臣《送道损司门》诗:“朝看不足暮秉烛,何暇更寻桃与杏。”《三国演义》第七七回:“起坐内室,秉烛看书。”《红楼梦》第一一四回:“丫头秉烛伺候。”

【辉】1. 闪射的光彩:光~。满室生~。~煌。  2. 照耀:~映。~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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