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为楚人材释义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楚】1. 落叶灌木,鲜叶可入药。枝干坚劲,可以做杖。亦称“牡荆”。  2. 古代的刑杖,或学校扑责学生的小杖:捶~。夏~。~掠(拷打)。~挞(拷打)。  3. 中国春秋时国名:~天(楚地的天空。因楚在南方,亦泛指南方天空)。~声。~歌(楚人之歌)。~狂。~腰(泛称女子的细腰)。~辞。四面~歌。~材晋用(指使用他国人才,或指人才外流)。  4. 指中国湖北省和湖南省,特指湖北省:~剧。  5. 痛苦:苦~。痛~。凄~。酸~。  6. 清晰,鲜明,整洁:清~。衣冠~~。  7. 姓。 网

【人材】1.人的才能。《淮南子·主术训》:“智不足以为治,勇不足以为强,则人材不足任,明也。”宋叶适《庐州钱公墓誌铭》:“太子熟看,人材须用方见。和亲久,材无所施,更无事,当遂委靡。”清吴敏树《书谢御史》序:“今我等人材既弗如,而时所重者独官禄耳。”2.有才能的人。《诗·小雅·菁菁者莪》序:“君子能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宋曾巩《请令长贰自举属官札子》:“承人主之志,广引人材,进诸朝廷者,此宰相之事也。”《明史·太祖纪一》:“今有事四方,所需者人材,所用者粟帛。”清龚自珍《己亥杂诗》之一二五:“我劝天公重抖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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